【史記·平準書】詩解6半兩錢重四銖奸盜摩錢取鋊錢輕物貴用幣煩費鹿皮白金為幣 題文詩: 於是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 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乃皆,低首仰給. 冶鑄煮鹽,或累萬金,而但不佐,國家之急, 黎民重困.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幣, 以贍用而,摧其浮淫,併兼之徒.是時禁苑, 有白鹿少,府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 至是歲已,四十餘年,建元以來,用少縣官, 往往即多,銅山鑄錢,民亦盜鑄,不可勝數. 錢多而輕,物益少貴.有司言曰:古者皮幣, 諸侯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 赤金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奸盜摩, 錢裏取鋊,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 煩費不省.於是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 為皮幣賈,直四十萬.規定王侯,宗室朝覲, 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又造銀錫, 為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 用莫如龜,白金三品:故一曰重,八兩圜之, 其文龍名,命曰白選,賈直三千;二曰以重, 差小方之,其文馬名,賈直五百;三曰復小, 撱之文龜,賈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 鑄三銖錢,文如其重.盜鑄諸金,錢罪皆死, 而吏民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法錢必立. 禁民鑄錢,不得不禁,貨幣專營.利國利民, 銅布公平,非輕非重,能輕能重.信義為本.
【原文】
於是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幣以贍用,而摧浮淫併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間盜鑄錢,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有司言曰:『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奸或盜摩錢裏取鋊,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
【譯文】
然而富商大賈有的蓄積財物,奴役窮苦百姓;前呼後擁,車乘百餘輛;屯積居奇,封君對他們也都伏首低眉,仰仗他們供給物資。有的冶鑄煮鹽,家財累積到萬金,但是不肯幫助朝廷解決財政危機,黎民百姓陷於重困之中。於是天子與公卿商議,另造錢幣以足用,並打擊摧折那些浮華荒淫的兼併之徒。那時皇帝苑囿中有白鹿,少府有許多銀錫。自孝文帝另造四銖錢以來,已有四十多年,從建元年間以來,用度不足,縣官往往在產銅多的山旁冶銅鑄錢,百姓也乘機偷鑄,數目很大。錢越來越多而且輕,貨物越來越少而且貴。有關機構的官員說:『古時候有皮幣,諸侯騁享時使用。金有三等,黃金是上等,白金為中等,赤金為下等。如今的半兩錢法定重量是四銖,而奸盜人等摩錢裏以取銅屑,錢更輕薄物價更貴,遠方用錢很不方便。』於是以白鹿皮一尺見方,飾以繡文,製成皮幣,直四十萬錢,規定王侯宗室來朝覲聘享,玉璧都必須以皮幣作襯墊進獻,然後禮儀得行。
【原文】
又造銀錫為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曰『白選』,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撱之,其文龜,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 【譯文】 又雜鑄銀錫製成白金,認為天所用最重要的是龍,地所用最重要的是馬,人所用最重要的是龜,所以把白金分作三品,第一品重八兩,圓形,花紋為龍,名為『白選』,值三千錢;第二品重量較小,方形,花紋是馬,值五百錢;第三品又小一些,隨圓形,花紋是龜,值三百錢。命令縣官銷毀半兩錢,另鑄三銖錢,錢文與重量相同。盜鑄各種金錢的一律是死罪,但是盜鑄白金的吏民仍是不可勝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