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食貨志】晁錯【論貴粟疏】上詩解8務農貴粟入粟受爵損有餘補不足入粟於邊受爵免罪 題文詩: 今法律雖,賤商商人,已富貴矣;尊農農夫, 已貧賤矣.故俗所貴,主之所賤;吏之所卑, 法之所尊.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 法立不得.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 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使民以, 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 得以除罪.如此是故,富人有爵,農民有錢, 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 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減, 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民利.順於民心, 所補者三:一主用足,二民賦少,三勸農功. 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 天下武備,故為復卒.神農曰有,石城十仞, 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者,弗能守也. 是故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 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此與騎馬, 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 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 高爵之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 入粟於邊,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 其必多矣.於是文帝,從錯言令,民入粟邊, 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 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 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拜爵, 甚大惠也.竊恐塞卒,食不足用,大渫天下, 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 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 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 民不睏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民大富樂. 上復從其,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租稅.糧者國本,粟爵至治.
【原文】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譯文】 現在的法律輕視商人,商人卻已富貴;尊崇農夫,農夫卻已貧賤了。所以世俗所尊貴的,是君主所輕視的;官吏所貶低的,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的人思想相反,好惡不同,而想國家富強,法制建立,是不能行的。現在的事情,不如使人民致力於農業。想要人民去致力於農業,在於以粟為貴;以粟為貴的方法是使人們用粟作為賞罰。徵求天下把粟交給官府,可以授給爵官,免除罪過。這樣的話,富人就有爵位,農民有錢,粟有所分散。能交粟被授予爵位的,都是有富餘的;從有富餘的人那裹取得,以供給皇上使用,那麼貧苦人民的賦稅就可減少,造就是所說的減少有富餘的來補充不足,命令一頒佈百姓就得利。順應民心,用來補充不足的地方有三:一是君主的花費充足,二是百姓的賦稅減少,三是勉勵農事。現在法令規定百姓有戰馬一匹的,可以免除三人的兵役或免納三人算賦。戰馬,是天下的武裝裝備,所以要免服兵役或免納算賦。神農氏的教導說:『有石頭砌成的城牆寬十仞,有寬百步的城池,披着蹬甲的士卒百萬,但沒有粟,城不能守住。』從造看來,粟,是稱王的人最大的需要,政治的根本。讓百姓納粟得到爵位至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人的徭役,這跟軍馬的功勞相差很遠了。爵位,是皇上所專有的,從口中說出是沒有窮盡的;粟,是百姓所種植的,從地上生長不會絕。得到高爵位和免除罪罰,是人非常嚮往的。使天下人把粟納給邊境軍隊,用來得到爵位和免除罪罰,不超過三年,邊境地區的栗一定很多了。
【原文】
於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睏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上復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譯文】 於是文帝就聽從了晁錯的話,叫百姓納粟給邊境,納六百石爵位是第二等,稍稍增到四千石,爵位是第九等,一萬二千石爵位是大庶長,各以納粟多少和爵位等級作為差別。晁錯又上奏道:『陛下有幸使天下人納粟給邊境來授爵,恩惠很大。我私下怕守邊士卒的食物不足以使天下粟充分分散。邊境上的糧食足以支付五年,可命令向郡縣納粟了;足以支持一年以上,可以到時赦免,不收農民田租。這樣,恩澤加給萬民,人民更加勤勉務農。碰巧有軍役,或者遭受水旱災害,百姓不貧困,天下安寧;每年五穀成熟而且質量很好,那麼人民就很富足安樂了。』皇上又聽從了他的話,就下韶賞賜人民十二年一半的租稅。第二年,就免除了百姓田地的租稅。
晁錯【論貴粟疏】2 【原文】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20),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21),得以拜爵(22),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23)。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24),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25),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26),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27),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28),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睏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20)乖迕(wǔ):相違背。(21)縣官:漢代對官府的通稱。(22)拜爵:封爵位。(23)渫(xiè):散出。(24)損:減(25)車騎馬:指戰馬。(26)大用:最需要的東西。(27)五大夫:漢代的一種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級中屬第九級。凡納粟四千石,即可封賜。(28)擅:專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