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的推廣與功用
劉曉民(135)
我在【成長】第五部第四章中曾說:『文學作品不在於塑造了什麼人物,不在於結構怎樣好,不在於寫得怎樣的精彩,總的來說就是不在於作品本身,她的最大價值是要益於當時與後世的人類。』
我所倡導的繁榮文學,並不是指要很多人來寫,寫出成堆的作品來。
就我個人來說,主持人、名演員、相聲演員等名人的書不喜歡看,側重於看專業作家的書。某名作家作了幾本書,看他寫的好的那二三本。他若書寫得非常多,只看他寫得最好的那一本(當然,若是得到了公認的作品,有多少我會儘量看多少)。因為書無限而人看書的時間有限。
只要你這篇文章好,那怕你就只這一篇,那怕你默默無聞,我也認為你這篇作品值得推廣。有的人著作等身,而著作等身的人名氣一般都很大,但你等身的作品中若只幾篇好文章,我就認為只這幾篇好文章值得推廣。總的來說,就是只因文而及人,決不因你的名氣大作品多而推廣你不好的文章。唯有這樣,才能使文學作品不粗製濫造不竊走讀者光陰而向健康的方向發展。所以我提倡推廣有功用的文學作品。
網絡文學向健康的方向發展,還能改善互聯網環境。好的文學作品有教育的作用,利於人尤其是青少年的成長。
我的文章中,跨越時間最長的,是【書碟目錄1】。耗二十年左右的時間看書,才得到那一小段文字。這篇文章是以益於當時與後世的人類為標準,據我個人的喜好,歸納作品。有了【書碟目錄1】這樣的文章,第二個人學文學,便能節省好幾年的光陰(早些年閱讀的許多名著,已不大記得內容,手頭又沒有,無法核實是否夠資格進入【書碟目錄1】,也就未錄入,只能歸納到【書碟目錄2】)。我寫過一篇題目為【<成長>續(節選)】的文章,裏面介紹了一個人為控制生男孩或生女孩的方法,這樣能避免些溺殺女嬰的事,能使不少的人減少十月懷胎之苦。【書碟目錄1】與【<成長>續(節選)】這一類的作品有公益的作用。
【成長】推動中央大規模反腐,這是文學作品於國於民的功用。我個人認為【成長】值得推廣。
魯迅作篇文章出來,那文章本身的好歹其實並不怎麼重要,重要的是起到喚醒民眾的作用。
我在網絡上發現一些類似魯迅的人,發表了一些文章,起到了輿論監督的作用。
發表揭露黑幕或揭發貪官的文章,就有相當於外國中央情報局的功用。
弱女子受權勢欺壓,網民能為她辯護、聲援。這類文學作品有懲惡揚善的功用。
金庸等人的武俠作品有娛樂的功用。
農村不孝的情況,原因之一是文學未繁榮。不孝的情況,有的是因老人孤僻、愛嘮叨。而老人孤僻、愛嘮叨的情況,很少發生在知識分子身上(病理性的除外)。不孝的情況,責任在子女的,子女的文化程度多數不高。文化程度高的,比文化程度低的,包容心大些,能使家庭和睦些。
無論是父子、兄弟還是夫妻,只要雙方的文化程度高,則不相容的情況就相當少。並且,若只一方的文化程度高,爭執時,多數時候都是文化程度高的一方容忍、退讓、顧全大局。
只要讓國人多看書,社會風氣、社會秩序、國人素質等等,都將得到改善。
繁榮文學有改造社會氛圍作用。一個地方的人的素質高,則這個地方的社會風氣好,而人的素質與教育、文學是相關的。』
提高人的素質,能改良社會秩序。
無神論者要反對封建迷信,打爛廟裏的菩薩,但他在家裏迷信,你把他家裏的菩薩毀掉,但他在心裏迷信。所以反對封建迷信,不能象治安那樣,一昧加大打擊力度,而要治本,繁榮文學,提高人的素質。
……
因此,文化教育,確實重於體育。而現實卻是奧 運成功文學荒漠。
繁榮文學!
2009年8月1日
作者簡介:本人誠實,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央,有關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單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處虛假,則讀者可當作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與王蒙、阿成、光明日報報社社長、新華每日電訊日報報社社長、中國作協主席、社科文研究所長、湖南省作協主席、蘇童、肖克凡、林希等人,由他們將信轉寄中央,將農負、官腐、社會秩序差等情況反映給中央[中央後來治理了社會秩序(應是在湖南省的範圍內)、免除了農業稅、對農民實行補助,並實行了醫療保險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長】與【當代】雜誌社社長、主編潘凱雄、副主編洪清波等人(主管【當代】雜誌社的是【人民文學出版社】)。此稿於4月上旬到中央手裏。中央在4月中旬在全國範圍內開始大規模反腐(在這種情況下,一大批『裸體幹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經濟犯罪、商業賄賂和職務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87人,其中廳局級181人、省部級4人,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統計出的這龐大的數字說明了反腐的成績,同時也完全證明了我在【成長】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說的貪污腐敗已經泛濫成災。2008年刑事案件審結數為768130件)。本人為民為國,中央領導集眾人之智確定再發佈出來的政策、採取的措施、法學家們制定的法律,我尋出錯誤的與不妥當的,共一百二十餘條。其中五十餘條羅列在【成長】免費稿11,四十餘條融入【成長】其它部分,其餘的從【<成長>續】的附錄(6月18日寄出去,約6月下旬到中央手裏)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來。本人倡導言論自由,在網上發表【寫給中央委員……的公開信】(原稿)。本人務實,國家省市公佈9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二千多,並被許多報刊刊發轉載十年,我在【成長】第二部中,以農民的人均用電量(那幾年我在村裏當村電工),推翻這個幾千個拿工資的統計出來的數字。本人關心社會,十幾年來一直是耗費着自己的低微收入,做一個人大代表該做的事。本人開書店力圖文學繁榮,支撐一個不贏利的書店近十年,書店倒閉後又在網上發表【狂人日記】續、志仁的婚事(節選)、得失、生死生死生、喪事與迷信1、房價與經濟危機、【我與中國】全稿、反差、貴州5名悶死兒童與中美官方的建築、奇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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