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脾胃有傷,則中氣不足,中氣不足,則六腑陽氣皆絕於外,故【經】言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是六腑之元氣病也。氣傷髒乃病,髒病則形乃應,是五臟六腑真氣皆不足也。惟陰火獨旺,上乘陽分,故榮衛失守,諸病生焉。其中變化,皆由中氣不足,乃能生發耳。後有脾胃以受勞役之疾,飲食又復失節,耽病日久,事息心安,飲食太甚,病乃大作。
這段話討論內傷病的發病機理和發病過程。
『中氣』,即上文胃氣之別稱。腑為陽,髒為陰。陽化氣,陰成形。在李東垣的思維中,很多時候臟腑是陰陽、形氣的化身,並非有具體形質的實體。
『陰火』是李東垣內傷學說中很重要的一個概念,是在中氣不足基礎上內生而出的一種火熱邪氣。後文將有進一步討論。
『榮衛失守』是基於討論內傷病和外感病的區別而言。以『傷寒』為代表的外感病多是以榮衛失守起病的。
物生謂變,物極謂化。『變化』二字,指內傷病的發病和病變過程。
『後有』二字,明確李東垣筆下的內傷病有一個緩慢起病的過程。
內傷病,是在中氣不足的基礎上,陰火內生,再加飲食不節、勞役過甚等誘因而發。
概其外傷風寒,六淫客邪,皆有餘之病,當瀉不當補;飲食失節,中氣不足之病,當補不當瀉。舉世醫者,皆以飲食失節,勞役所傷,中氣不足,當補之證,認作外感風寒,有餘客邪之病,重瀉其表,使榮衛之氣外絕,其死只在旬日之間。所謂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可不詳辨乎?
這段話談內傷病的治法。在與外感病治法的對比中強調二者治法的不同。
這裏的補、瀉二字,不可以理解為狹義的治法上的補與瀉。
治療外感病,並不僅僅用瀉法。同理,治療內傷病也不僅僅用補法。李東垣在這裏用補、瀉二字僅僅是基於對比、基於行文的方便。
瀉,針對邪氣而言;補,針對正氣而言。
外感病的發病是基於邪氣外侵,治療外感病,主要針對邪氣,務在祛邪;內傷病的發病是基於正氣不足,治療內傷病,主要針對正氣,務在復正。
至於如何祛邪,如何復正,中醫治法中的『八法』都可隨宜而用。
這樣理解這段文字中的補與瀉,就可讀懂李東垣,也符合臨床實際。
在治法上,以【傷寒論】為代表的針對邪氣的治療,進一步發展出以【脾胃論】為代表的針對正氣的治療,這在中醫臨床學中是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可惜這一點多不被後學者所重視。
此外,十天為一旬。這段話中的『旬日』有特殊意義嗎?
李東垣所處的時代,沒有解熱鎮痛藥,也不能靜脈給藥,更沒有ICU病房。所有病變,大部分依賴口服湯藥來治療。針對邪氣的治法,主要是『汗、吐、下』三法,當時有河間學派的興起,可再加一『清』法。汗、吐、下、清反覆誤治,大概一個生命也只能承受旬日左右的誤治了。
另,脾胃不足之人,誤用汗、吐、下、清諸法,很快敗壞脾胃,飲食不進,大便不行或泄瀉,【難經】即有『人不食慾,七日而死』之說。
李東垣應是基於臨床實踐寫下這段文字的。
明辨外感、內傷,不是創新說、做學問的需要,是臨床的需要,是臨床選擇治法的需要。以臨床需要為基石、經得起臨床反覆檢驗的學說,是有其長久生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