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專家釋疑:清明並非固定在4月5日 在4月4日至6日之間變動 據新華社天津4月3日電 (記者周潤健)4日,清明。一些細心的公眾發現,2014年和2015年的清明都是4月5日,而2016年和2017年的清明卻落在了4月4日。這是怎麼回事? 中國天文學會會員、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史志成解釋說,我國的農曆有24個節氣,它以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定為一個節氣或中氣,每個節氣都有一個特定的時刻,而在公曆中,並不固定在某一日期。 一個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幾近一天,為修正它,公曆曆法中有『閏年』制度,每4年會多出2月29日一天。 史志成表示,節氣時刻的順延,有時會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多了一天的閏年也會使得節氣時間發生改變。當然,不管如何變動,節氣的日期差異只會在3天內。 史志成強調說,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但公眾千萬不要認為清明就固定在4月5日這一天。事實上,清明在公曆中的日期會在4月4日、4月5日和4月6日這3個日子中變動。 一項統計結果顯示,公元1901年至1943年清明日期為4月5日或6日;1944年至1975年均為4月5日;1976年至2000年中,當2月有29日的閏年清明就在4月4日,其他年份則在5日;而從2008年開始後的20年中,凡逢閏年以及下一年的清明均為4月4日。今年是閏年,清明的日期自然也就落在了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