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晚期,意大利神甫利瑪竇不遠萬裏,漂洋過海來到中國,成為第一個真正進入中國的西方人。他在中國生活了近三十年,對中國文明有比較細緻的觀察,其看法深刻影響了西方人。他認為,中國的制度可能有很多問題,但其科舉制保證了政治權力掌握在知識階層手裏,類似於柏拉圖哲學家治理的理想國: 只有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的人才能參與國家的政府工作;由於大臣們和皇帝本人的關懷,這類的候選人並不缺乏。因此被委任公職的人對於職務要靠經過考驗的知識、審慎和幹練來加以鞏固,不管他是第一次任職還是在政治生活的活動中已經很有經驗。(【利瑪竇中國札記】,48頁) 無獨有偶。距利瑪竇兩百多年,英國使團馬戛爾尼、斯當東等也深切感受到了科舉制的意義,以為這樣制度既維持了社會公平,同時保證政府有足夠的經過知識訓練的官員: 在中國大致可分為三類人:第一類人是讀書人,官吏都由這類人產生;第二類是農民;第三類是各種工匠,其中包括商人。關於讀書人的考試,全國會試在北京,錄取者給以最高學位。讀書人所學的東西是一些修身治國的道理,加進去中國的歷史常識。在北京會試錄取的人由皇帝委派官職。這些人組成全國重要的官府衙門。(【英使謁見乾隆紀實】,329頁) 一個如此美好的制度,為什麼在二十世紀初年轟然坍塌了呢?
科舉一項被誤解的制度
群眾舉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 正如今天許多研究者評價民主制度時所說的那樣,民主制度並不是人類歷史上最好的制度,但可以肯定是,民主制度是人類到目前為止最不壞的制度。對於人類歷史而言,制度總是動態的,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科舉制對於中國,大概就屬於這樣的情形。 秦漢以後的歷史,就是打天下、坐江山,丟失江山這樣一個周而復始的循環過程。歷朝歷代或以暴力,或以禪讓獲得政權,軍功貴族成為王朝政治的主角,但治理天下從一開始就不是軍功貴族所能玩得轉。秦王朝嘗試着啟用一些讀書人輔佐,但為時太短,並沒有形成一個穩定製度。劉邦奪得天下後,其智囊陸生時時前說稱詩書。高帝罵之,曰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陸生曰: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文武並用,長久之術也。(【史記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從革命走向建設,從戰爭非常態走向常態,是漢初政治發展的必然。高帝十一年(BC196),下詔求賢,要求各郡守勸勉轄區賢士積極應召,以待擢用;舉薦不力者免官。高祖這一發明,文帝繼續享用。文帝二年、十五年(BC178),兩度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並就時政問題命題策問,從中發現可用之才。這就是後世察舉制度的前身。 察舉作為一種制度,是在漢武帝時期確立下來的。據【漢書武帝紀】,建元元年(BC140)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衛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這次所舉賢良並沒有真的全部作廢,董仲舒此次不僅天人三策留名青史,而且獲得漢武帝信任,對既畢,天子以仲舒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驕,好勇。仲舒以禮誼匡正,王敬重焉。(【漢書董仲舒傳第二十六】)
科舉一項被誤解的制度
董仲舒 元光元年(BC134)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師古曰:孝謂善事父母者,廉謂清潔有廉隅者。同年五月,又詔舉賢良,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漢書武帝紀第六】)至此,察舉制度治國理政人才選拔的主要方式。 所謂察舉,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考察、舉薦。察是從上至下,是領導考察;舉是從下到上,是群眾推薦。作為一項制度,察舉也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不斷規範,一是隨着儒家地位上升,儒術漸漸成為取士的重要標準;二是察舉內容不僅有能,而且須有德行、學問、法令、謀略等方面的考察;三是將察舉分為歲舉、詔舉兩類,歲舉為常科,每年進行。科目有孝廉、秀才。察孝廉的對象是地方上六百石以下官員和通曉儒家經書的儒生,他們提名後由郡國每年向中央推薦,其出路一般是到中央政府任郎官。孝廉的名額有限制,東漢和帝時規定凡滿二十萬人的郡國每年舉一人,不滿二十萬人的每兩年舉一人,不滿十萬人的郡國三年舉一人。舉孝廉是察舉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所謂詔舉,就是由皇帝下詔察舉人才,是臨時性特科。人數不限、時間不定。 無論歲舉還是詔舉,這些被選中的賢良文學到了中央,還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程序才能獲得任命。考試的辦法主要有對策和射策兩種。對策就是命題作文,射策就是抽籤考試。凡屬詔舉上來的,一般由天子直接面試,大多問些皇上目前最關心的事情。 應該承認,領導考察與群眾推薦相結合的察舉制在實行的幾百年中也為漢王朝選拔了大量有用人才,是中國政治從軍功貴族走向文人治理的重要步驟。中國社會之所以長時期穩定,甚至超穩定,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統治者比較早地明白王朝的所有權不能完全等同於經營權。劉姓的天下固然必須堅持,但經營打理天下事務,還必須擴大統治基礎,從各方面吸納有用之才。 以群眾推薦、組織考察相結合的察舉制度確實選拔了許許多多的有用人才。如公孫弘,假如沒有這個察舉制度,他怎麼可能從一個放牧人出任丞相併封侯?察舉制度為人才脫穎而出提供了一種可能,這並不是與生俱來的壞制度。 然而,如同所有事物一樣,水久生蟲,器久則壞,法久則弊。察舉制度到了東漢晚期,已經衍生出一系列問題。不論是組織考察,還是民間品評,都被深度介入了人際關係,於是曹魏政權推出九品中正規範式考評,試圖以官方力量阻遏用人弊端。無奈,基於察舉基礎的九品中正依然無法根除利益勾兌,特別是世家大族、豪門名士、門閥勢力逐漸壟斷了原本自發自然的輿論環境,他們利用不對稱的權力架構,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任意品評,敗壞吏治,天下洶洶,但爭品位,不聞推讓,結果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晉書劉毅傳】)。九品中正成了不中不正,既得利益集團整體接班,不僅壟斷了一切資源,更重要的是破壞了社會上下階層的流動。
科舉一項被誤解的制度
仇英【觀榜圖】(局部) 分數面前人人平等 察舉製發展到九品中正,嚴重壓抑寒士進取之途,使統治集團無法獲得新鮮力量,統治有效性、合法性受到挑戰。隋建國,即廢中正,不再給士人劃分品級,只需參照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進行考察,分別薦進。 煬帝即位,改革加速,大業三年(607年)令各級文武分孝悌、德行、節義、學業、文才等十科舉薦人才;又二年,將十科合併為四科,試圖制定人才選拔的客觀標準。 隋朝沒有在這方面建構起完整的體系,但其趨向深刻啟發了唐初精英。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令諸州舉行人才選拔考試,報名資格是明於理體、為鄉裏所稱。資格認定後由本縣考試,州長重複。其合格者,由各州每年十月向中央推薦,謂之舉進士,經考試合格者,皆稱進士。這就將進士作為一個重要的科目規定下來,並明確每年十月到中央考試,明確州縣地方考試只是預試,相當於後來的鄉試,只有到中央的正式考試,才是國家大考。第二年,唐中央政府明確士人自願報名,投牒自應,而不必再經過任何官府或官吏的舉薦,使下層寒士獲得進入上層的機會。 唐朝設置的考試科目分為常科、制科兩類,每年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科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稱為分別科目,舉送人才。這就是科舉最準確的含義及其由來。 明經、進士兩科,在唐朝最初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這兩科內容、名目雖有變化,但其精神就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 所謂帖經,就是將儒家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儒家經典和唐朝的官方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死記硬背比較容易,文學才能畢竟需要某種天賦,所以重詩賦的進士科比較難,而以儒家義理為主的明經科相對較易。 科舉制經宋明兩代不斷完善,逐漸定型,日趨規範。通過這項制度,不僅滿足了王朝政治的人才需求,而且極大激勵了士大夫階層的情緒、向心力。據不完全統計,在實行科舉制的一千三百多年中,進士總數接近十萬人,舉人、秀才以百萬計。 事實證明,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科舉考試,極大增加了社會的流動性,朝為田中郎,暮登天子堂,十萬進士、百萬舉人,相當一部分來自社會底層。這是那個時代的社會公正。 科舉體制為唐宋以來輸送了大批名臣能相、國之棟樑。我們今天許多人對文人從政以為意外,好像中國政治從來就是武人操控。這是不對的。至少從宋代以後,中國政治基本上就是文人的舞台,士大夫階層的重要職業就是通過科舉考試,進入政治,掌控政治。所謂中國社會的超穩定結構,十八世紀之前西方人對中國政治秩序的讚美,主要的都是因為科舉制為輸送了取之不盡的有教養有學識的人才。 作為天朝上國,中國文明對周邊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科舉制被日本、越南、朝鮮等地長時期採用。據一些學者的研究,十九世紀中期從英國開始的文官制度,也有相當部分來自科舉制的制度移植。 當然,作為一項制度,科舉制在最充滿活力的時候也潛伏着危機,這個制度本身幾乎一直處在改革、調整的狀態中: 一是內容的改革。自隋唐至明清,科舉考試的內容有很大的變化,儘管在主旨上沒有脫離儒家思想的主導,但在細目上,在學術資源上,前後前明顯不同。後期,由於中國社會意識形態的調整,程朱理學成為科舉考試的指導思想,朱熹的注釋,成為考試的標準答案。 二是考試手段,防作弊的手段,不斷改進。考試,從來都是考官、考生的博弈過程。考場作弊,是人類的天性,防作弊也就成為科舉考試的一個重要內容。讀舊時小說,說了很多作弊的技巧,反過來,也說明科舉考試為了維護社會公正,確實致力於防作弊,對於作弊者也毫不留情地予以打擊。 在科舉考試中,最受今人詬病的莫過於八股文。這項制度形成於明朝成化年間,其主旨原本是為了考試的標準化、規範化。所謂八股,通俗的說法類似於今日中學作文教育中的分段,即每篇文章均按照一定格式、字數,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 破題規定用兩句話點明題義,即將題目之義破開。其實用今天的語言來解釋,就是點題。也就是說,在開篇就必須用簡略的文字點明題意,讓讀者知道你這篇文章要講的主要內容是什麼。且規定點明題意只能用兩句話,這兩句話是概括題意、解釋題意,但不能直說題意,要留有懸念。破題是八股文最重要的一個環節,破題好壞直接影響後面的表達。有一篇題為【子曰】的八股文,其破題的兩句話是:匹夫而為天下法,一言而為天下師。前一句破子字,後一句破曰字。這是比較標準的破題。 承題是承接破題的意義而說明緊要之點,是對主題的進一步補充,具有副標題的功能,具有承上啟下的使用,三句、五句皆可。 起講為議論的開始,首二字多用意謂、若曰、以為、且夫、常思為開端引出下文,以聖賢口氣開始議論,比較深入說明文章的用意所在,但最多不能超過十句。 入手為起講後入手處。這些是八股的前半部分。 接着的起股、中股、後股、束股這四大部分才是八股文的正式議論,以中股為全篇重心。在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兩股排比對偶文字,所以又稱起二比、中二比、後二大比、末二小比。有的研究者說或稱提比、小比、中比、後比;或說是提比、中比、後比、束比。比者,對也,是全篇正式的議論。這樣,四股當中,每股都有兩段比偶文字,句子的長短、字的繁簡,都要相對,合計共八股,所以稱為八股文。換句話說,在這四段文字中,要求儘量使用排比句,要講究詞性相對、平仄相對。由此不難想像,一句詩找出可對之句,似乎並不太難,難的是這長篇大論都要講究排比,講究詞性,講究平仄,講究韻律,這確實不是那麼太容易。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八股文是融經義、策論、詩賦為一體的考試格式,所講究的是文辭和格式。 明朝規定科舉考試中的四書義不得少於兩百字,多則不限。到了清乾隆年間,規定每篇不得超過七百字。批評者總是以為八股文不僅體制僵硬,而且要代聖賢立言,於是八股文大都是一些半通不通的文字,毫無文采和氣勢可言。清初學者徐大椿的【道情】描寫八股文的害處時說: 讀書人,最不濟,背時文,爛如泥。國家本為求才計,誰知道便作了欺人技。兩句破題,三句承題,搖頭擺尾,便道是聖門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漢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頭放高頭講章,店裏買新科利器,讀得來肩背高低、口角唏噓!甘蔗渣兒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負光陰,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騙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氣! 這個批評對於八股末流可謂切中時弊,因為隨着科舉制度日趨規範,命題自然越來越有規律可尋,於是一些不良補習老師不是要求士子認真讀書,結合實際充分理解儒家經典微言大義,而是憑藉自己的經驗和聰明猜題、押題,結果正如顧炎武所批評的那樣:士子連儒家經典都不要讀了,只記其可以出題之篇及幾十篇範文而已。(【日知錄擬題】)這與現在高考語文特別是作文弊病有很大相似性。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八股取士束縛人的靈性、創造性。 八股文後來的弊病當然不是制度創設者的原初本意,這個制度的設立主要的還是出於考試規範化、客觀化一系列公平公正的考慮,因為只有在規定的字數內、時間單位內,才能考察眾多考生的差異。這就像體育競賽一樣,所有競賽者必須遵循同一規則,沒有例外。而且作文評估從來都是閱讀者主觀色彩最濃的一門科,如果不對文章結構進行細密解析,閱卷者勢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以這個制度創設所要達到的目標,就是在一定的規制內創新,猶如畫聖吳道子畫人物,如以燈取影,逆來順往,旁見側出,橫斜平直,各相乘除,得自然之數,不差毫末,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所謂遊刃餘地,運斤成風,蓋古今一人而已。(【蘇軾文集卷七十書吳道子畫後】)嚴格規則照樣可以創新,關鍵還看各人知識、涵養、造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