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城市之光淺探社會正義
近日欣賞新電影【城市之光】,沒想娛樂不成,反脹了一肚子的疑惑。
劇情主要講述,社會一系列民事或刑事的案件,正義遭到踐踏,而法律卻無可奈何。極至時刻,化名『城市之光』的「俠義」人物通過私刑手段,向社會伸張了正義的無微不至。而精通犯罪心理學的天才神探則發現,『城市之光』只不過是一個人格存在嚴重缺憾的犯罪,並最終通過合法的手段,則自殘,來擊垮了『城市之光』。以此意圖向社會證實,公職人士才是敢於自我犧牲,以維護社會法制秩序的衛士。
這是一種聖母情懷。而不管公職人員,還是普通平民,其實始終只是一個「人」。
劇情宗旨應該是歌頌公職人員對於法制的堅定守護,但筆者卻只想問一句:正義,被守護了嗎?
對於正義與法制,公職人員需要維護的,究竟是哪一個?
強姦女學生的人渣,法律判刑了嗎?陷害女大學生的老太太,法律維持公道了嗎?而以過度學業壓制,導致學生跳樓的案件,法律可以告訴社會,其正義是什麼嗎?
一個不健全的法制無法維護社會正義,而一個無能的神探,卻只能用生命來維護這個法制!如果私義可以伸張社會的正義,法制如何辨證其不合法的性質所在?
任何社會,正義都一分為公義及私義。
如果法制秩序無法維持公義,正義便只能通過私義之名尋求保護,如果私義亦無法得到守護,社會便會失去這個本應得到維護的正義。
公權者如果意圖壓縮私義的存在空間,正確的方式應當是積極以公義之名伸張正義,若力所不及,即應正確引導私義對正義的詮釋。法制必須嚴格遵從公平正義的原則,否則,一個長久失去正義的社會,必將引導該法制走向末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