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長達三十來年的計劃生育,針對漢族執行嚴格的限制生育政策,而針對少數民族卻執行積極的獎勵生育政策。 對於宗教,他們推行稅收優惠的扶持政策,而對於漢族的民族風俗,他們卻幾十年如一日地歪曲為封建迷信,然後嚴厲的打壓。 漢族死後必須承受烈火焚屍,粉身碎骨的地獄之刑,而少數民族,死後卻可以獲得國家資金及土地的補貼,是的,他們生前加分減稅,死後補貼優葬。 但這些,卻不是筆者低微之人可以評斷的國家政策。 與此類似,小編只是想講講其他一些瘋狂的民生現象。主題是:公平。
日本小女孩對讓道的機動車致謝
日本小女孩對讓道的機動車致謝 也許,有很多人,對於飛疾在馬路上的機動車,心懷怨恨。筆者不知道他們產生這種心理的根由,難道僅僅是因為這些機動車在馬路上互不相讓嗎?或者,是因為他們不肯對於斑馬線上的行人讓路? 難道,必須讓月亮運行在地球的軌道上,金星的軌道上,海王星的軌道上,那才叫平等? 難道人在機動車面前,不是脆弱的嗎?難道行人路與機動車道不是性質不同的嗎?為何總有人要拿 生命來爭這一會無謂的平等? 是的,馬路終歸只是路,路,機動車可以走,為何行人不能走?其實這種心理,是忽略了行人行走,與機動車行走,二者之間的巨大差異,而強行要求一些不可能的平等。這就好比,要求一個女人必須站着方便,而男人也必須生育一樣。 如果說科技可以將這些要求實現,那麼,要求一個科長,去做處長的工作,總是越俎代刨,越逾職權的吧? 有紅綠燈的路口,有交警指揮的路口,馬路確實是可以變換性質的,即在行人路與機動車道之間切換,然而,畫在地面上的一條斑馬線,卻硬生生地,將機動車道截成兩頭,橫出一條行人路,以致兩種行走方式,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那結果,必然是一損俱損,但關鍵是,機動車損得起,行人,損得起嗎?
一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撞飛過斑馬線的行人
一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撞飛過斑馬線的行人 且不說這種人為強制產生的矛盾是否有必要,其實搭一座天橋便可解決,也或者,直接在每條行人路上設置紅綠燈都可以,就算瘋狂的交通法規強硬規定了機動車要讓着行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那麼,當機動車行駛在一段陌生的馬路上,誰能確保司機,能像看到交通指揮員,看到紅綠燈那樣,看到前面橫着一條行人路?而前後跟着的兩輛車,誰能保證後車一定看到,前車會因為行人而突然間停下? 是誰,可以如此無視行人的生命,而用不合理的政策去鼓勵他與機動車比命硬?是誰,強制性的用政策,卻導致社會產生難以調和的矛盾? 更有甚者,現在又推出了黃白相間的行人路。 現在,行走在馬路上的機動車,已經不太能正常的行走了,司機們必須時刻預防哪裏竄出一個視死如歸的『英烈』,葬送他的生活。也許,在某些人看來,機動車就應該 像行人那樣在馬路上『友好』『有禮』的行走,才是平等的吧。只是,我們要的,究竟是公平,還是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