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行在陽秋 文史宴從今天開始明朝專題,好文多多,也歡迎大家繼續投稿。本文講的是朱元璋的制度有哪些來源,以及朱元璋對這些來源如何扭曲,最後形成明朝的祖制『洪武制度』。而洪武制度雖然因其不合時宜逐漸走向名存實亡,但對後世明朝的走向卻產生了諸多限制,明朝無法產生劃時代的變革,與洪武制度也脫不了干係。 明朝建立,來源於一個無所依傍的獨立武裝力量,從未憑藉於任何一個階層或集團。朱元璋作為這個集團的首領,擁有至高無上和毋庸置疑的權力和權威。這使得他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和設想,為子孫後代創製一套迥異前人的自家特色制度,為此殺再多的人、作再多的惡也不在話下。
朱元璋
改變華夏氣運的明太祖朱元璋 洪武制度的獨特之處 1 明朝制度為中國政治制度史之一大轉捩點,這是人所共知的歷史事實。朱元璋建立明朝,在制度上自我作古。明制的獨特之處有: 其一,廢除丞相制度,大幅調整官制,君主集權和中央集權均空前加劇; 其二,創設嚴格的社會管制,建立仿古衛所制,對江南課以重稅,限制海上貿易,使明初社會呈現一派『古樸』面貌; 其三,於思想文化領域增強控制,以刑殺法律立國,右武輕文,使肅殺、恐怖氣氛瀰漫明初。 無可否認的,這三大獨特之處頗能囊括明初洪武創製的精要,其餘枝末之處也無妨是說由它們派生而來。明初發生了政治制度、社會經濟、思想文化上的巨大變革,以至於學界已有『元明變革』和『兩個南北朝』的論斷。 明初的重大變革,明制的獨特,這是歷史事實。朱元璋親手創立這套制度,其來源、緣由又是如何,是學界聚訟之所。本文的任務,便是一一辨析舊義,同時作出一個總結和推斷。對洪武制度來源的探研,將有助於看清楚日後建文改制、靖難之役在制度上的前因。 洪武制度的複雜來源 2 自內藤湖南提出『唐宋變革』說以降,對中國的王朝分期成為學界歷久彌新的話題。每一朝代建立後,它制度的來源,以及與前代制度之間的損益因革,也成為討論王朝分期時的一個子題。 明朝制度的來源究竟如何?綜括諸說,至少有以下幾種說法: 1、明制脫胎於蒙元。這一派論點,集中於朱元璋政權所繼承的蒙古『草原民族』政權性格,並指出明制中的許多鮮明特質(如臣僚奴化、皇權獨尊、皇族分封)和隱微之處(宮妃殉葬、諡法粗疏),均由金元而來。 李治安即主明承元制說。在【元代及明前期社會變動初探】一文裏,他把元代和『明前期』合併論述,視其為一個獨立的歷史單元,是『局部變動』。李文總結了五個方面的變動,並認為『明代許多與中唐兩宋略有不同的東西,只能追溯到元代才能得到正確的解釋。』 李治安在【兩個南北朝與中古以來的歷史發展線索】一文中發展了這個觀點,認為『明前期承襲元制頗多』。文中還將朱允炆和朱元璋、朱棣父子對舉,稱之為南北本位的對抗。 此外,治制度史、政治史學者亦多持此論。張帆、閻步克分別在各自論著【論蒙元王朝的『家天下』特徵】、【品位與職位】裏也都指出,明初君權的空前膨脹、臣僚的奴化,與蒙元的『草原帝國』政治特徵直接相關。
明朝制度有來源於草原制度的一面
明朝制度有來源於草原制度的一面 2、明制部分來源於秦漢唐宋以降的漢族政治傳統。張帆【論蒙元王朝的『家天下』特徵】一文最末認為,不應當明初專制強化完全歸咎於蒙元,明初君權的擴張仍是繼承沿襲了唐宋以降君權上升的漢族政治傳統。 明朝人出於政治宣傳,始終不遺餘力地強調自身與漢唐宋的繼承關係,否認與蒙元的關聯。朱元璋自稱『遠稽漢唐,略有損益,亦參之以宋朝之典』。這也一直成為明朝官方的宣傳口徑。 日本學者也從種族和軍事擴張角度出發,論證明初朱元璋向漢族政治傳統的收縮和『回歸』,或者『江南本位』。 3、朱元璋自我作古,獨創了一套政治制度。通論性著作【明代政治史】、【中國政治制度通史】多從這一立場立論,並指出朱元璋個人在制度創設中的決定性作用。朱元璋創製部分源於紅巾軍傳統,亦可視為此一觀點之流亞。思想史研究也頗有循此進路者,從政治生態的特殊性而論思想文化。(如黃進興【優入聖域:權力、信仰與正當性】) 4、綜合說。李新峯於【論元明之間的變革】即提出綜合說。本文認為『其實三種來源都存在,需要辨明的是孰輕孰重』。文章總結了三種觀點,認為元明之間的變革多於繼承,斷裂大於連續。『明初政治制度是漢族傳統、紅軍特點和元朝基礎的混合體』。 筆者認肯綜合說。洪武制度的來源多元,而對它的認知、解讀也應多元化。本於此,筆者嘗試給出另一種解釋,作為洪武制度的來源——秦漢以前儒家經典的影響。 必須說明,先秦,也即『三代』的古制,主要以經典古籍的面貌出現。它在『三代』的運行狀況究竟為何,端賴後世儒者的建構和描述。因此,它對洪武制度的影響只能以抽象曲折的方式進行,它是先投射到朱元璋的意識裏,然後在經過他的有意加工而作用於制度建設的。顯然,『名不副實』、『名同實異』的情形會更多出現。但,古經、古制對朱元璋的幽微影響,則是無可否認的。 朱鴻林【明太祖對〖書經〗的徵引】一文,列舉了朱元璋與大臣講論經史、熱衷古經的史實。可以看出,朱元璋對古代經典是逐漸熟稔的,古代理想的政治秩序也確實是他所想望的。戴彼德【洪武年間的道德諫諍】一文則表明,朱元璋在洪武后期,確實參照儒家經典來施政,這與洪武中前期相比,確實形成了對比。 這兩篇論文都揭示,朱元璋至少是在治國理念上有參酌三代古經的願望。進一步而言,洪武時期在制度實踐上,也未始不有古典經書的投射存焉。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借胡惟庸案,廢除丞相制度。他後來聲言: 卒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並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朱元璋所謂『自古』固屬飾辭,但他確對古制有過研究,不能完全排除他回覆古制的願望和設想。又,洪武年間官制處於不斷調整之中,官名和新的機構名也不斷浮現。四輔官、大學士的設立,均為朱元璋比附經典、斟酌古制而成。洪武時還曾仿照【周禮】,改給事中名為元士,後又改為源士。朱元璋強力推行的【大誥】,定名亦來自【尚書】。 綜而言之,朱元璋的制度來源,若綜合四種來源(蒙元,漢族傳統,自我作古,遠仿三代),我們可得到更為全面的綜合說。筆者以為,當以『多元到一元』來解讀洪武制度的複雜來源。『多元』即意味着洪武制度的來源多元,也是解讀洪武制度的視角、進路多元;『一元』則意在凸顯朱元璋的熔鑄作用。經過朱元璋的頭腦過濾、刻意形塑和制度實踐,多元的元素得以整合,並且打上了朱元璋個人的獨特印記,不再是原先各自的本來面目了。 這體現在:古經中的經典政治理念已為朱元璋所深刻改造;唐宋以降君權加重的趨勢加劇,而士大夫所鼓吹的絕對忠君等理念也為朱元璋所利用、強化;蒙元制度中的臣僚奴化為朱元璋所承襲,官僚工具化和服務取向加深,同時分封制、邊疆管理等隱微之處也為朱元璋所改造吸收;紅巾軍早期制度遺產,朱元璋本人的原創元素,也都賦予了新的形式。 准此,洪武制度應被視作一個『多元到一元』的演變過程。雖然來源複雜,但洪武制度最終以開國之君創業垂統的面貌確定下來。 朱元璋憑藉恢復中華的名義,在政權建立之初獲得了相當大的合法性。他的政權又來自於一個完全獨立、無所依傍的軍事集團,不需要依靠、妥協於任何社會階層和地域集團。於是,朱元璋本人的權力,得以無所顧忌地生長、擴張,他的創製因此獲得了極大的自由度、裁量權和隨意性,正所謂『帝方操威柄,學士無所參決』。 明朝制度,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就是朱元璋制度。洪武制度即是『多元到一元』,圖示如下:
洪武制度即是『多元到一元』
洪武制度之複雜來源 一元與多元:明朝制度走向的限制 3 有明一代,明朝人對朱元璋的崇拜和遵從,死心塌地,從未動搖。【皇明祖訓】和太祖成憲,幾乎成為一切制度的合法性來源。 朱允炆和朱棣均以朱元璋的合法繼承人自居,在對洪武制度的尊奉(無論名實)上,幾無二致。後代皇帝亦不待言。明代士大夫亦對朱元璋和洪武制度絕對認同,即使那些並不合理的部分也不例外。直至明亡,遺民才發出些許質疑聲音。 因此我們可將洪武制度視為『一元』。如前所述,這『一元』帶有濃烈的朱元璋個人特色,它在獲秉了『祖宗之法』無上地位後,也同時擁有兩大特質,即:不甚合理、持續調整。 必須指出的是,『祖宗之法』在『持續調整』的過程中,已經只是『形式繼承』了。同時,這個『持續調整』的過程,在洪武年間即已開始。甚至於,作為制度總則的【皇明祖訓】,也經歷了從【祖訓錄】到【皇明祖訓】的曲折變化。 朱元璋幾乎是憑着一己之力,口含天憲,乾綱獨斷,創設了洪武制度。如前所述,這些制度反映了朱元璋本人的治國理念,卻未必符合合理施政的需要,未必盡符合後來嗣君的統治。 朱元璋廢丞相,實現他個人集中權力的願望,卻不能一個人負其繁重的政務,於是只能設立四輔官、大學士,以分擔皇帝責任(而非權力),到後代終於演化為內閣制,實現了對丞相制度的部分迴轉; 朱元璋仿唐制,設衛所、軍戶,原意在確立軍戶、軍屯制度,向府兵制回歸。然而,隨着時間推移,衛所制破壞,徵兵制衰落,募兵製成為實際上的明朝兵制; 朱元璋將元朝粗朴的戶籍分類制度嚴格化、規範化,增強國家對社會的控制,實現『一國之家長統治』的朱氏理想社會秩序。不過明中期後,白銀貨幣化、農產品商品化、國際貿易興盛等新因素,使土地制度、人身依附關係都產生巨變,朱元璋設計的理想社會秩序,遂難以為繼; 朱元璋在刑法上以猛治國,意圖用重典求治,在他的繼承人那裏也不再繼續推行; 而朱元璋自以為得計的宗藩制度,在他身後很快遭到完全破壞和全面修正,藩王不再享有護衛,經濟待遇,人身自由亦遭遇極大限制。【宗藩條例】不斷修正,明末宗藩幾乎可以入仕,洪武分封制已名存實亡。 故而,洪武制度雖然以【祖訓】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一元』,但其由於本身多有不合理之處,以及時代推移,洪武制度本身經歷了不停的調整和變遷,以至於面目全非、名存實亡。洪武制度雖屬『一元』,卻蘊藏着豐富的取向,這是『多元』。 從『一元』到『多元』,是筆者認知洪武制度後續命運的突破口。同樣可由圖示於下:
洪武制度的終極走向
洪武制度的終極走向 同時,對洪武制度、尤其是【皇明祖訓】名義和形式上的遵從和維持,保護了它的『一元』地位,維持了它的核心精神和宗旨的延續,絕不能因為『面目全非』和『名存實亡』而忽視乃至否認洪武制度對明代制度的奠基性質和深遠影響。 還是舉朱棣比喻的例子,朱元璋造了一座大房子,這座大房子的結構、形式已為朱元璋所親手做好,大匠運斤。後代子孫時常覺得房子在使用過程中,住得並不舒服。天氣、水文、交通等新的因素影響房子的使用效果和居住體驗。此時,他們只能『偷梁換柱』、『曲突徙薪』,重修房屋,以達致合理的境地。 『祖訓至上』與『持續調整』。『一元』與『多元』,構成了筆者理解洪武制度的主要範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