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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考古] 考古發現:『殷材周用』與周原鳳雛甲骨性質初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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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09-4-23 07: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考古發現:『殷材周用』與周原鳳雛甲骨性質初識

【左傳・襄公二六年】記『雖楚有材,晉實用之。』『楚材晉用』成爲一個廣爲流傳的成語,顯示人才流動、廣納人才對一個社會和國家發展的重要性。其實,這種政策早在周初即被實施,並促使周文化走向中原,成長爲中國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段歷史文化。
【尚書・多方】記載成王對殷遺多士的訓誡道:『我有周惟其大介賚爾,迪簡在王庭,尚爾事,有服在大僚。』即只要商貴族遺民服從周人的統治,就不僅可以得到賞賜,而且還可被入選王庭擔任要職。考古發現同樣也證明了這點。1976年,扶風莊白西周青銅器窖藏出土的微史家族青銅器中牆盤銘文明確記述了商微家族在商末投降周人後,一直受到周王重用,被任命爲史官的重要史實。同類例證尚有多例(1)。
1991年11月,在周公廟遺址範圍內的北郭鄉樊村村北發現銅小⒏旮1件,其中銅械匿下腹壁有銘文,爲『亞其』,時代屬商末周初(2)。『其』一名見於三件著名的青銅器上,即故宮博物院藏二祀、四祀其卣和六祀作冊(佳又)卣上。這三件青銅器傳出土於安陽,是少數有長銘的商末青銅器,經過專家論證和X射線檢測,被認爲是真器(見【故宮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4期發表的一組文章)。在二祀、四祀其卣上,除了『其』人名外,族徽爲『亞貘』。六祀作冊(佳又)卣銘文記載了其賜給作冊(佳又)物品之事,族徽也是『亞貘』,說明所有作器者屬於同一家族。同樣的『貘』字也見於鳳雛甲組基址出土的H11:19甲骨上。另外,四祀其卣銘文中有『文武帝乙』的稱謂也與鳳雛出土甲骨H11:1一致。作冊是官名,商周之際銅器上常見作冊一官,職位很高。銘文顯示其家族有任作冊官職的。岐山樊村出土的『亞其』猩先嗣與故宮藏其卣一致,但族徽中的『貘』換成了『其』,李學勤先生認爲『此兄魅艘匝沁其爲族氏,當爲其的子輩。』(3)此說有理。由此可見,其在商末官職地位很高,有人依據其卣銘文,認爲其在商王朝內擔任的官職相當於【周禮】中的『大宗伯』或【禮記・內禮】中的『大祝』,是商王朝宗教活動方面的高級官吏(4)。有學者根據其卣銘文中以周祭祀典時日記時,推測其應爲王之親寵,或亦是王室宗親(5)。而這些銅器的時代及其主人的活動正在商末周初。
『亞其』家族青銅器爲什麼出現於大周原範圍內的岐山周公廟一帶呢?一種可能是周人滅亡殷商王朝時劫掠而來。但我們認爲其情況可能與『史微』家族相似,是殷商貴族人才被周人籠絡,服務於新統治者的又一例證。
經考古發掘,在周原遺址鳳雛甲組建築基址內的H11、H31內出土甲骨文一批,是迄今發現的最大一批周甲骨文,意義重大。這批甲骨一出土,其性質和來源就引起了學術界的熱烈討論。
首先,從埋藏環境看,這批甲骨文的埋藏環境與殷墟不同,前者與陶片、紅燒土、獸骨、骨器等廢棄物同出,後者往往整坑出土。如果後者能被稱爲商王的王室祭祀占卜檔案記錄,前者的出土埋藏環境則讓我們很難與這種結論相聯繫。
在鳳雛出土的甲骨文中,也提及商王的名字多次,另外還有周方伯、畢公、大保的名字。因此,明顯地,我們對鳳雛甲組基址性質的認定,絕不能簡單地由這些人名而定。
在此,我們有必要專門討論鳳雛甲組基址出土甲骨卜辭的性質和歸屬。鳳雛甲組建築基址H11和H31出土的甲骨文,其形制即有商甲骨占卜的特點,又有明顯不同於商人甲骨占卜的特點,其內容及記載有『周方伯』、『畢公』、『大保』等名字,更記載有對商王,如成湯、文武丁等的祭祀。正是因爲這種商周人名、甲骨特徵共存現象,使學術界對這批甲骨的性質、歸屬產生了極大的分歧(6):有主張周原出土甲骨出自商人之手者(7);有主張周原出土甲骨出自周人之手者(8)。但這兩種觀點都有各自不能令人信服的解釋盲點。第三類觀點考慮到以上兩種觀點的問題,將周原甲骨卜辭分爲廟祭甲骨卜辭和記事刻辭兩種(9),或認爲廟祭甲骨卜辭出於商人之手,記事刻辭出自周人之手,或認爲廟祭甲骨卜辭爲殷人所爲,但出自周族入朝商王室的卜官之手,因此占卜時仍須遵用殷制,又不可避免地保留著周族占卜的某些作風,族屬上仍爲周人甲骨。將鳳雛甲骨分爲廟祭和記事兩部分無疑對進一步研究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基礎,但將廟祭卜辭解釋爲出自入朝商王室的周族卜官之手,後又攜回周原頗爲牽強,因爲,周人祭祀商王總是不易理解的,廟祭商王卜辭與周人記事刻辭出於同一廢棄灰坑中,更不易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既然現有幾種解釋均有可商榷之處,那麼,我們可否換個思路來考慮鳳雛甲骨性質及歸屬問題呢?
近來,杜金鵬先生研究三代大型建築基址,通過比較鳳雛基址群與雲塘基址群的異同,並聯繫商代現已發現的大型建築的特徵,指出:鳳雛基址屬於甲類建築,爲前後兩進的四合院,主體殿堂居中,前有門塾,後有寢室,左右連以廊廡。這種『密聯式』組合的最大特點是主體建築與附屬建築緊密聯結爲一體,構成一個封閉的建築組群,外圍不需要另設專門圍牆。乙類建築以雲塘建築群爲典型代表。雲塘建築是一個完整的建築院落,主殿居中,東西配殿居左右前方,門廡在正前方。這種『散點式』組合的最大特點是主體建築與附屬建築呈品字型布列,且各自獨立、互不聯屬,用專設圍牆構築建築組群的外圍輪廓。
此外,兩類建築還有其他的差別:第一是建築朝向。甲類建築爲南偏東,而乙類建築爲南偏西。第二是屋頂用瓦量。甲類建築用瓦很少,而乙類建築遺址出土大量瓦。第三是散水與路面處理,乙類建築常見用鵝卵石鋪設的散水和庭院中路徑現象,而甲類建築不見此現象。
據此,杜金鵬先生認爲:鳳雛建築制度多承襲了河南、湖北等地商代宮殿建築特質,而與周原雲塘、齊鎮、召陳等西周建築不相一致,從而顯現出鳳雛建築在周原眾建築中間的特殊性。周原甲類宮殿建築與河南等地商代宮殿建築在建築布局和建築結構諸方面頗多共性,其間存有源流關係殆無疑問,即周原甲類宮殿建築應是秉承了商代宮殿建築的主要制度與要素。就現有資料而言,周原乙類宮殿建築應是『西土』文化的代表(10)。
我們認爲杜金鵬先生的觀察和結論非常有道理。孫華先生也曾提出鳳雛建築是商制,有商代建築特點。
如果此說成立,那麼,鳳雛建築群的主人與商文化關係密切,可能就來自於商,是生活在周原的商貴族後裔。他們在周王庭服務,正如史微家族一樣,由商人轉而降周,甚至可能擔任王室史官這樣的要職。
如果這種假說成立的話,那麼,鳳雛甲骨的性質就可以這麼理解:即記事刻辭內容屬周人,正是王室史官的職責所在,要記錄周王及高級官員的各種活動;而廟祭卜辭屬商人系統,是史官祭祀、追述自己祖先活動的反映或是部分商系祭祀卜辭的存留。正是因爲甲骨所有者是商人,從商周時期祖先崇拜信仰和宗法制祭祀對象來說,廟祭時要祭祀自己的祖先DD商王先祖及自己的直系祖先,並在祭祀活動中,頌揚祖先的豐功偉績。這類例證在古史中是有例證的,如【詩經・商頌】。我們知道,【詩經】中的『頌』是宗廟祭祀祖先,祈禱神明的樂歌,雖然【商頌】各篇的製作年代有很大爭議,但其爲周代宋國的宗廟祭祀樂歌是沒有問題的(11)。同樣,據文獻記載,武王滅商後封紂王之子武庚,『俾守商祀』【史記・宋世家】記載,周人封殷貴族微子啟於宋,也是要『代殷後,奉其先祀。』從【詩經・商頌】中的『那』、『烈祖』、『玄鳥』、『長發』諸篇中可看出,作爲商王室微子啟之後的宋國,在重大祭祀活動時,祭祀成湯、武丁等先祖的情況,其中尤以成湯爲重,反覆申述。1978年,在河南固始侯古堆1號墓發現一對宋景公爲其幼妹陪嫁所作的青銅,銘文中,景公自稱爲『有殷天乙唐(湯)孫』,也顯示其尊崇祖先成湯,以其後裔自視的態度(12)。從這一角度,我們就可以理解鳳雛甲骨(H11:1)上所記載對成湯的隆重祭祀活動。另外,『文武帝乙宗』,多數學者認爲是商王朝倒數第二個王DD帝辛之父帝乙的宗廟。H11:1所記載在帝乙宗廟內的貞卜祭祀成湯的活動可能顯示卜辭主人是商王帝乙的後人,在家中立有偉大祖先及其直系父親的宗廟,他在家廟內舉行過祭祀祖先DD成湯的活動。
有學者可能會提出,在周原鳳雛甲骨文字中有『王』的記載,如『癸巳,彝文武帝乙宗,王其昭……』,『貞,王其佑大甲……』等。這些『王』是指周王呢,還是商王?或有其他什麼意思?從文辭上下文看,指商王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指商王,與我們推測鳳雛建築基址的主人是來自商王朝的貴族及其後裔是不矛盾的。另外,至周初時,受封『俾守商祀』的武庚可能仍然稱王。梁山七器之一的太保簋銘文有『王伐錄子……』,此錄子被認爲是商紂之子武庚祿子。而錄子在另一器上作『天子』,說明殷商H遺王子祿父猶能居天子之號(13)。實際上,西周時期,尤其是初年,稱王的情況比較複雜,不僅僅只有周王可以稱王。王國維在【古諸侯稱王說】一文中指出,商周之際,並未形成後世那種一統的局面,異姓諸侯歸附商周王室,在其方國以內又自稱王號是一種正常的情況(【觀堂別集】卷一)。見於銘文的有豐王(豐王斧)、呂王(呂王作鬲壺)等,見於文獻的有徐偃王,楚國在夷、厲之際也開始稱王。居於周原附近的寶雞、隴縣、千陽一帶的姬姓饕部梢猿仆醯傳世或出土的有銘青銅器有魍醴蕉Α魍踟鍘魍躞等(14)。
如果我們上面的推論成立的話,那麼,從這個角度去判研鳳雛甲骨卜辭的歸屬和性質,可以推斷:其主人是歸降周人的商朝高級貴族家族,他們在周王室任高級史官類職務,負責爲周王占卜、記事等職責。同時,這一家族又保持著對自己祖先的祭祀,並保存了部分商系祭祀卜辭。這種祖先祭祀活動是符合周代的祖先崇拜信仰和宗法制度原則的。因爲這類記錄多屬貴族家事性質,所以時間一長,就被廢棄於灰坑之中,而未象皇家檔案一樣受到重視。


注釋:
(1)杜正勝:【略論殷遺民的遭遇與地位】,【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53本第4分冊,1982年。
(2)龐文龍、劉少敏:【岐山縣北郭鄉樊村新出土青銅器等文物】,【文物】1992年第6期。
(3)李學勤:【帝辛元至十一祀祀譜的補充與檢驗】,【夏商周年代學札記】,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年10月。
(4)連劭名:【其三卣銘文新證】,【故宮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4期。
(5)朱鳳翰:【有關其卣的幾個問題】,【故宮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4期。
(6)曹瑋:【周原甲骨文】,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2年。
(7)王玉哲:【陝西周原所出甲骨文來源的試探】,【社會科學戰線】1982年2期。
(8)高明:【略記周原甲骨文的族屬】,【考古與文物】1984年第5期。
(9)李學勤:【周文王時期卜甲與商周文化關係】,【人文雜誌】1988年第2期;王宇信:【甲骨學通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周原出土商人廟祭甲骨來源芻議】,【史學月刊】1988年第1期。
(10)杜金鵬:【周原宮殿建築類型及相關問題探討】,【中國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訊】第十四期。
(11)夏傳才:【詩經研究史概要】,台北,1994年11月;陳子展:【詩經直解】(下冊),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
(12)固始侯古堆一號墓發掘組:【河南固始侯古堆一號墓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第1期。
(13)白川靜:【金文通釋】第2輯,【白鶴美術館志】第2輯,1962年。
(14)盧連成:【西周鞴史跡考略及相關問題】,人文雜誌叢刊第二輯【西周史研究】,1984年8月。
本文曾發表於:【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訊】第17期,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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