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北方教育 一
提到『體』(aspect),一般認爲它是一種語法範疇。【語言與語言學詞典】中說:體是『動詞的一個 語法範疇,用添加前綴、後綴或變化中間元音的方法來表示。「體」表示的時間概念不多,而是表示所敘述 的動作的類型和動作是否持續。』(第30頁)【語言學和語音學基礎詞典】說:體是『對動詞作語法描述 的一個範疇(與時和語氣一起),主要指語法標誌動詞表示持續或表示活動類型的方式。』(第41頁)在 現代漢語中,一部分形容詞也有體的分別,所以【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說:『體的範疇表示動作( 或狀態)的過程』。(第471頁) 現代漢語中是不是有在體的語法範疇?有不少語法學家對此作了肯定的答覆。王力把體稱爲『情貌』, 他在【中國現代語法】中認爲:『大致說來,人們對於事情和時間的關係:第一,著重在事情是何時發生的 ,不甚問其所經過時間的遠近,或長短;第二,著重在事情所經過時間的長短,及是否開始或完成,不甚追 究其在何時發生。前者可以羅馬語系(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等)爲代表,後者可以中國語爲代表。』 (第151頁)高名凱在【漢語語法論】中說:『漢語語法構造,則沒有時間,而有「體」。』(第189 頁)由張斌、胡裕樹給【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撰寫的條目中認爲:現代漢語同古代漢語的差異,在 詞類上的表現之一是『動詞時態範疇的出現。』(第178頁)龔千炎在【談現代漢語的時制表示和時態表 達系統】中說:『現代漢語只有「體」的語法範疇而無「時」的語法範疇。』[①]相比之下,否定的意見 不多,但確實存在。徐烈炯在給【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撰寫的條目中說:『漢語沒有時的形態範疇 。有些語法學家認爲它有體的形態範疇,例如「著」表示進行體,「了」表示完成體等。但是這樣的分類是 不夠精密的,例如「台上坐著主席團」的「著」字表示的是一種靜止的狀況,而「屋頂上蓋著一層厚厚的雪 」的「著」字表示的是動作遺留下來的狀態。至於「了」,它確有完成體的功能(做了一件好事),但有時 「了」和「著」卻很難區分。例如「開著窗戶睡覺」:「開了窗戶睡覺」,「著」和「了」在這樣的上下文
里幾乎是同一意義。因此,漢語語法學家沒有採用體的範疇,而把這一些詞作爲動詞詞尾或語氣詞來處理。 』[②]同樣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有影響的語法教材和論著在涉及到這個問題時的下述做法:不明確斷言體的 語法範疇的存在,但又介紹體助詞。比如黃伯榮、廖序東主編的【現代漢語】(增訂版)中,是在說明動態 助詞『著、了、過』的時候才介紹由它們表達的幾種體。朱德熙【語法講義】中認爲『了、著、過』是動詞 後綴,分別表示動作的完成,動作或變化的持續,曾經發生某事或曾經經歷某事,他也不提及體、時態或動 態。大家知道,除去少數人之外,國內語法學家如果承認現代漢語中存在詞的語法範疇,那麼體便是唯一的 範疇。對於這樣一種語法範疇,上述教材、論著的作者爲什麼要採取避而不談的態度呢?我們揣測,這可能 是爲了控制教材的難度,也可能是服從整體的基本框架,但是不是他們也覺得直截承認體是語法範疇不太合 適呢?看來未嘗沒有這個可能。
承認現代漢語中存在某些虛詞,它們表示體的意義,這幾乎是不可抗拒的。如若不然,對『了、著、過 』這些助詞又作何種解釋呢?然而,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承認現代漢語中存在體的語法範疇,則如上文所 述,就有分歧了。從表面看來,這種分歧並非原則性的。因爲不管怎樣,畢竟大家都承認現代漢語中有表示 體意義的手段,承認體意義是有幾種類別,這就夠了。至於它們是否上升爲語法範疇,盡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若能透過表面現象作一深入的思考,就會意識到,這並不是一個可以輕視的問題。體能否成爲 一種語法範疇,這個問題本身或許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對它的探討涉及了對現代漢語語法學分類框架賴以構建起來的幾條重要規則的反思,循此探求下去,我們得到的收益可能是極爲重要的。退一步說,如果我們僅 僅把注意力限制在體本身的範圍內,那麼這種探討也不是無足輕重的。初步的考察表明,即使我們目前尚不 能對現代漢語中的體能否概括爲語法範疇作出明確的答覆(因爲它涉及的是一個全局性的思考),我們也能 透過對此而作的辨析和思考,對現代漢語中的體概念有一個更爲深刻、更爲全面的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