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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從火器到煙火
雖然火器與煙火孰先孰後的問題,由於史料有限,已很難考證,但在中國軍事科學院研究員鍾少異看來,自南宋時民間用於雜耍的『五色煙』應用於軍事開始,他告訴本刊記者,『中國的火藥技術必然是在火器和煙火的交互影響中向前發展的』。
與民眾常常將『火樹銀花不夜天』理解爲古代煙火表演不同,根據史學家的考證,這裡所謂的『火樹銀花』實際上是對樹上所掛燈籠的一種詩意化描寫。據馮家升先生的考證,真正的煙火出現在1163至1189年(南宋孝宗年間),當時已有炮仗、屏風、地老鼠等形式。史書有記載,宋理宗初年上元日,理宗和楊太后在庭中看焰火,『地老鼠』直闖至太后座下,太后驚惶而走。理宗心裡不安,打算懲罰承辦焰火的人,後來因爲楊太后覺得放焰火的人不是出於敵意才作罷。
按照中央民族大學民俗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陶立[教授的解釋:『中國的春節習俗很重,正月初一到十五是一個很大的節日,要製造歡樂和喜慶的氣氛。另外,辭舊迎新的主題,和中國年節的習俗結合起來,就是希望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普天同慶。這種情況下,煙花既有驅邪納福的意思,又能製造出歡樂的氣氛,自然受到朝廷和百姓的喜歡。』除了在宮中燃放,當時的煙花也深得達官貴人們的喜愛,吳自牧在【夢粱錄】中就說當日杭州有『市爆仗、成架焰火之類』。明代理學家朱熹的朋友陳亮托他在台州太守唐仲友面前說情,想代一個官妓脫籍,唐仲友沒有答應,朱熹在後來狀告唐仲友的理由里,其中之一就是說他浪費公財,爲了放煙火,花了幾千兩銀子。
陶立[教授認爲,民俗文化有很強的滲透性。他告訴本刊記者:『很多東西,宮廷里使用了,民間也會使用,王公貴族就是中間的過渡橋梁。但當時民間放煙火都是小型的,主要還是放爆仗,一般就要那個響聲。』此外,煙火的興盛也與當時日漸發達的商業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明朝後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剩餘勞動產品日漸增多,孕育了發達的商業市場。除去聞名於世的晉商與徽商之外,蘇杭一代的商業貿易也有聲有色。根據潘吉星教授的判斷,雖然當時的官府視火藥的主要原料硝爲『戰略物資』,嚴禁民間私自開採、交易,但發達的手工業和商業,使得朝廷法令根本無法得到嚴格貫徹。『民間製造煙火的工匠屬於高級工人,除了有眾多的煙火藝人外,手藝好的匠人還會被選拔到宮廷專門製造高級煙火』。
與此同時,煙火技術也在不斷提高。『製造煙火的前提是必須有粉末狀的固體火藥做原料,以前膏狀的火藥對震動和火花很敏感,經常出現爆炸事故。自南宋年間出現粉末火藥後,煙火的種類也開始多起來。』潘吉星教授告訴本刊記者。除了追求爆炸帶來的聲音效果之外,技師們開始鑽研如何讓煙火做出各種不同的顏色和造型。清代趙學敏的【火戲略】、【帝京歲時紀勝】分別記敘了製作、燃放『盒子燈』的狀況,這種將花燈與煙火結合起來的藝術,在燃放時可以呈現出多種複雜的形象,成爲當時宮廷慶祝元宵佳節的重頭戲。
煙火製作技術的先進從明代著作【墨娥小錄》裡便可窺見一斑。這部後來被李約瑟稱作『關於煉丹操作和設備的通俗百科全書』的雜錄,最早記述了各種煙火的科學配方,其卷六列舉了『金盞銀台』、『金絲柳』、『賽明月』、『紫葡萄』等22種煙火配方。
『雖然相比在軍事上的應用,火藥在民用方面的記載非常匱乏,但通過史料,我們還是大致能夠看出當時火藥應用的廣泛。』著有【中國古代火藥火器史】一書的劉旭教授告訴本刊記者,『除了煙火表演,火藥在開礦、修路、醫學等方面也大有作爲。』根據他的考證,宋應星在【天工開物》裡並沒有提到用火藥開礦,是因爲中國煤礦的瓦斯濃度較高,運用火藥容易引起爆炸。但根據河北【唐縣誌】所記載的明代開採露天鐵礦的情景,『天崩地裂、硝煙瀰漫』,『可以推斷其使用了火藥』。
此外,當初由煉丹家發明的火藥一直是備受推崇的藥材,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亦有專門論述。劉旭教授告訴記者,直到上世紀70年代,在湘西一帶的山區,公安部門抓獲一批偷盜硝石的山民,經審訊才知道他們仍將硝、硫、炭等火藥成分作爲藥材使用。『中國火藥的發明,誰也沒想到會產生兩種結果:民間應用成了慶祝節日、婚喪嫁娶的必備品;軍事應用成了戰爭中的利器,甚至直接影響了改朝換代和世界格局。』陶立[教授感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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