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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論文網 摘 要:本文對粵教版普通高中程標準語文實驗教材中的古詩文古今字、通假字作了論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兼與教材編寫組商榷,以就教於同仁。
關鍵詞:粵教版;高中語文教材; 古詩文; 古今字;通假字;
由廣東基礎教育課程資源研究開發中心語文教材編寫組編著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語文實驗教材,於2004年秋季在廣東地區推廣使用。這套教材古詩文比重適中,選文精當,不僅注重對學生古文閱讀能力的培養,而且更注重對學生文化修養的提高。但其中古詩文注釋中對通假字、古今字的處理存在著一些問題。從編者的意圖看,他們還是有意區分這兩種不同的用字現象,在形式上則表現爲用『通』表示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的關係,用 『同』表示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的關係。但在具體操作上對一些字的處理仍有些混亂,而且與目前通行的古代漢語教材和工具書出現分歧,從而給古詩文教學帶來諸多疑惑。今就這種情況及其產生的原因略作論析,望同仁賜教。
古今字既是一種文字現象,也是一種詞彙現象,它是隨著漢語詞彙的歷史發展而產生的。上古時期漢字數量較少,有些詞在詞義分化之後沒有另造新字,而仍然用原來的字來記錄,這樣就形成了一字兼表數義的情況。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與交際的需要,爲了減少文字兼職過多而帶來的詞義表達的混亂,便另造新字來記錄多義詞的一個義項,以求區別,這樣就出現了古今不同的兩個字形來記錄同一個詞的情況,即古今字。原字爲古字,後造的爲今字。比如,『知』與『智』,『知』的本義爲知道、了解,由於詞義引申產生智慧義,爲區別這兩個意義,後來另造『智』表示智慧,這樣『知』和『智』就形成一對古今字。又如『反』與『返』、『然』與『燃』、『責』與『債』、『解』與 『懈』、『昏』與『婚』等。除了以上由於詞義的引申而形成的古今字外,古今字的產生還有另一條途徑,即文字的假借。語言中出現了一個新詞,沒有相應的字來記錄,於是借用一個現有的同音字來記錄這個詞。被借用的字的本義與假借義同時共用一個字形,後來爲了更好地區分二者,就需要另造新字。有的是爲本義造新字,如『莫』義是『日落時分』,假借爲否定性無定指代詞,後來另造了 『暮』字來記錄本義;有的是爲假借義造新字,如『辟』的本義是法,後來借爲逃避義,於是另造『避』字來記錄這一借義,則『辟』和『避』成爲古今字。
通假則是一種文字現象,它是在同一歷史層面發生的。一個詞本來有專門記錄它而造的字,但是在書寫時不使用它,卻借用了一個與它音同或音近而意義上沒有任何聯繫的字來代替它,這就形成了通假。用來代替本字的字就叫做通假字。如『歸』,本義是女子出嫁,假借爲 『饋』。【詩經•邶風•靜女】:『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即是贈送的意思。(必修1,P90)
由此可見,古今字是不同歷史時期縱向用字的現象,它與詞義的發展演變有關;而通假字則是一種共時的橫向的用字現象,與詞義的發展演變沒有關聯。它們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雖然在個別字上有交叉,但區分兩者並不十分困難。基於以上認識,我們對粵教版高中語文新教材中的古今字、通假字的注釋做了全面測查,發現在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上大部分是嚴格的,凡是通假字,絕大部分用『通』來標記,而古今字的注釋體例則比較混亂,有的用『同』表示,有的卻又用『通』標註。下面舉例說明:
『見』通『現』。 【 詩經•邶風•靜女】(必修1):『愛而不見,搔首踟躕。』課下注『見,通「現」』。 (必修1,P90)
按:這裡把『見』和『現』理解爲通假字的關係顯然錯誤。【說文解字】:『見,視也。』由此視彼爲『見』,彼露於此則爲 『現』,『現』是『見』的引申義。如【戰國策•燕三】:『圖窮而匕首見。』後義項獨立遂用『現』字表示。『現』字出現較晚,【廣韻•霰韻】:『見,視也,古電切』;又『見,露也,胡甸切。現,俗。』不說古字『見』原本就含有顯露義,而說『見』通『現』,試問,『現』字尚未問世,『見』字從何通起?把古今字看作通假字,不僅掩蓋了漢字的孳乳關係,而且也不符合漢字發展的歷史事實。
『說』通『悅』。【 詩經•邶風•靜女】:『彤管有煒,說懌女美。』課下注『說,通「悅」』。 (必修1,P90)
按:先秦無『悅』字,在『喜悅』這一意義上先秦用 『說』,漢代之後改爲『悅』。【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說,喜歡,高興。這個意義後來寫作悅。』就構形而言,『說』從言兌聲,『悅』從心兌聲,均爲形聲字,其區別就在於意符不同,有話說出來則心悅,故改變『說』的意符使之從心,字義更加明了。說與悅是一對古今字,當注爲『說,後來寫作悅』。
『道』同『導』。【離騷】(節選):『來吾導夫先路。』課下注『道,同「導」』。(必修1,P93)
按:道,從辶首聲,本義是路。『路』是達到目的地的條件,由此指達到目的的手段,便引申爲『方法』;『路』是行走時必須遵循的,由此指抽象意義上必須遵循事理,便引申爲『規律』,又有時須有人帶領路才通,著眼於『通』的條件之一,又引申爲『引導』。爲了區別,這一義項後來寫作 『導』(繁體作『А)。可見,道與導(В┦槍漚褡值墓叵擔把 『道』和『導(В』看作異體字的關係是錯誤的。
『知』通『智』。 【逍遙遊】:『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課下注『知,通「智」』。 (必修2,P109)
按:【說文】:『知,詞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此「詞也」之上亦當有「識」字。……識敏,故出於口者疾如矢也。』本義爲知道、了解。如【論語•爲政】:『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由這一意義引申指人的判斷、了解事物的能力、智慧。如【荀子•勸學】:『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後爲這一引申義另造『智』字來記錄,二者實爲古今字。
『暴』通『曝』。【勸學】(節選):『雖有槁暴,不復挺者,使之然也。』課下注『暴,通「曝」』 。(必修4,P92)
【說文】:『暴也。從日從出從廾從米。』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日出而竦手舉米曬之,合四字會意。』本讀pù,本義是曬。成語有『一暴十寒』。這個意義後來寫作『曝』,目的是區別『暴』的其他義項。就『曬』義而言,『暴』與『曝』爲古今字。認爲『暴』和『曝』是通假關係,顯然是沒有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
『內』通『納』。【鴻門宴】:『距關,毋內諸侯。』課下注 『內,通「納」,接納。』(必修5,P121)
【說文】:『內;入也。』桂馥【說文義證】:『凡自外入爲內,所入之處亦爲內。今人分去、入二聲,而入聲之內以「納」爲之。』在這裡,桂馥以古人今人論之,既說明了『內』與『納』有古今形態之別,又有音義聯繫,『內』和『納』當爲古今字無誤。又,『古字』與『今字』,不僅有意義上的聯繫,而且還有形態上的聯繫,歷史語言材料告訴我們,今字多是在古字的基礎之上增加形旁而構成,如『反』與『返』、『見』與『現』等。可見,從形態上來說,『內』與『納』也是古今字,而非通假字。
除了一些古今字的注釋體例比較混亂外,有的注釋還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例如: 『頒』同『斑』。【寡人之於國也】:『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課下注『頒,通「斑」。』(必修4,P90)
【說文】:『頒,大頭也。』本義是腦袋很大的樣子。【詩經•小雅•魚藻】:『有頒其首。』
【說文】: 『駁文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之字多或體,斑者,之俗,今乃斑行而廢矣。』可見,『斑』的本義是雜色花紋或斑點。其實,『大頭』和『雜色花紋』都不直接與頭髮有關。【說文•白部】:『皤,老人白也。』本義是老人鬚髮白,並引【易經】 『賁如皤如』。
『皤』才是老人頭髮白的本字,在意義上, 『頒白』就是『皤白』,也就是頭髮白,而不是頭髮花白。在用字上,『頒』與『斑』並不是不通假字,而應注釋爲『頒,通「皤」』。
通過對粵教版高中語文新教材古詩文注釋中的古今字、通假字處理情況的論析,我們發現了上述問題。筆者認爲,新教材對注釋中的古今字、通假字處理情況與常用工具書存在的這種分歧,使學生在古詩文學習上莫衷一是,無所適從,很難較好地構建古文字知識體系。同時也給古詩文教學製造了疑惑,增加了教學難度。因此,,筆者認爲,無論是站在學術的角度,還是從教學的需要出發,都有必要對新教材古詩文注釋中的這些問題加以科學修正,採用目前學術界通行的辦法來註解課文所涉及到的古文通假字、古今字和異體字,使之與現行【古代漢語】大學教材相銜接,與目前通用的古代漢語工具書相統一,以便於中學生較爲規範地學習古代漢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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