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至虛,恆也;守中,篤也。萬物方作,居以寡復也。天道員員,各復其堇————至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從簡書到王本,中間還有帛書,可見出其訛變之跡。此節帛書甲本爲:『至虛,極也;守情,表也。萬物旁作,吾以觀其復也。天物云云,各復歸於其(根)。……』在乙本中,『情』作『靜』,『表』作『督』,『雲』作『耘』,其餘皆同。從簡書到帛書,雖然字有所變化,但句式尚保持相同,句式的改變自王本始。省略號部分爲漢或漢代以前人增加,其句式模仿簡書:『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一節。
簡書的意思爲:天地之間這塊廣漠的空虛(現代所謂宇宙),以空間而言是無窮的,以時間而言是永恆的。人們堅持守中的原則,是厚重的表現。在萬物運動的瞬間,很難體察到事物的循環往復;而天道,卻很容易觀察到它的如圓周一樣的運行規律(日之東升西落,月之滿圓損缺,四季之周而復始),運行到一定的程度,又回到開始的那一點上。【左傳•昭公十一年】:『子產曰:「美、惡周,必復。」』【戰國策】:『語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物盛則衰,天之常數也;進退、盈縮、變化,聖人之常道也。』(【戰國策】,P215)同書又曰:『臣聞之:「物至而反,冬夏是也;致至而危,累棋是也。」』(P242)『守中,篤也。』【尚書•大禹謨】:『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16、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強。果而弗伐,果而弗驕,果而弗矜,
『果』,【國語•晉語六】:『欒書曰:「不可。其身果而辭順。順無不行,果無不徹,犯順不詳,伐果不克,夫以果戾順行,民不犯也,吾雖欲攻之,其能乎!』同書『晉語七』曰:『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爲元尉。』
17、下士聞道,大笑之。弗大笑,不足以爲道矣。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司馬叔游曰:『【鄭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荀子•君道第十二】:『語曰:「好女之色,惡者之孽也。公正之士,眾人之痤也。修道之人,污邪之賊也。」』
18、禍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爲足,此恆足矣。
【韓非子•說林下第二十三】:『桓公問管仲:「富有涯乎?」答曰:「水之以涯,其無水者也;富之以涯,其富已足者也。人不能自止於足,而亡其富之涯乎!」』『知足』,然後『能自止於足』,這才是『恆足』———真正的滿足。
19、大小之多易,必多難;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
【尚書•畢命】:『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左傳•成公十七】:『【夏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將慎其細也。』【國語•晉語九】:知伯國聞之,諫曰:『……【夏書】有之曰:「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周書】有之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夫君子能勤小物,故無大患焉。』【韓非子•六反第四十六】:『故先聖有諺曰:「不躓於山,而躓於垤。」山者大,故人順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以上三例,古人提醒人們不要輕易地放過『細』、『小』、 『微』處,以防止它們向相反的方面轉化。【國語•晉語四】:『文公問於郭偃曰:「始也,吾以治國爲易,今也難。」對曰:「君以爲易,其難也將至矣。君以爲難,其易也將至矣。」』【戰國策】:『【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詩•大雅•盪】)【易】曰:「狐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 (P248)
20、其未兆也,易謀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幾也,易散也。爲之於其亡有也,治之於其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成之台,作於累土;百仞之高,始於足下。
【左傳•隱公六年】:君子曰:『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從自及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周任有言曰:「爲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薀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戰國策】:『【周書】曰:「綿綿不絕,縵縵奈何;毫毛不拔,將成斧柯。」前慮不定,後有大患,將奈之何?』(P791)同書又云:『【書】云:「樹德莫如滋,除害莫如盡。」』 (P172)又云:『故曰:「無形者,形之君也;無端者,事之本也。」』(P410)【尚書•太甲】:『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邇。無輕民事,惟難;無安厥位,惟危;慎終於始。』
21、慎終若始,則無敗事矣。人之敗也,恆於其且成也敗之。
【尚書•蔡仲之命】:『慎厥初,惟厥終,終以不困。不惟厥終,終以困窮。』【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書】曰:「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荀子•致士第十四】:『慮必先事而申之以敬,慎終如始,終始如一,夫是之謂大吉。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故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計勝欲則從,欲勝計則凶。』【尚書•君奭】:『民德亦罔不能厥初,惟其終。』
22、金玉盈室,莫能守也,貴富驕,自遺咎也。
【戰國策】:『夫貴不與富期,而富至;富不與梁肉期,而糧肉至;糧肉不與驕奢期,而驕奢至;驕奢不與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P691)
23、有亡之相生也,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先後之相隨也。
【詩•小雅•十月之交】:『高岸爲谷,深谷爲陵。』
24、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左傳•成公十五年】:子臧辭曰:『【前志】有之:「聖達節,次守節,下(不)失節。」』【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豹聞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同書【僖公二十四年】:『臣聞之:「太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太上下知』,謂上知下民之情,而『以德撫民』;『親譽之』,上『親親』,故親讚譽之。此謂上下之間的四種不同的關係:第一、知之、撫之;第二、譽之;第三、畏之;第四、侮之。
25、萬物作而弗始也,爲而弗恃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也,是以弗去也。
【尚書•說命】:『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韓非子•說林上第二十二】:『楊子謂弟子曰:「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焉往而不美?」』同書【說林下第二十二】:『故諺曰:「巫咸雖善祝,不能自祓也;秦醫雖善除,不能自彈也。」以管仲之聖而待鮑叔之助,此鄙諺所謂「虜自賣裘而不售,士自譽辯而不信」者也。』同書【奸劫殺臣第十四】:『古無虛諺,不可不察也。』
26、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故曰:兵者,(不詳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弗美也。美之,是樂殺人。夫樂(殺人,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故吉事尚左,喪事尚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故殺(人眾),則以哀悲蒞之;戰勝,則以喪禮居之。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韓宣子曰:「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
兵者,迫不得已而用之,以暴制暴、以殺去殺之謂也。故【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文,止戈爲武。」』在此章中,老子在討論『兵』,這『不詳之器』時,時時處處都閃耀著『仁』的光輝,故爲一切兵家之祖。
27、寵辱若纓,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寵爲下也。
【國語•晉語六】『趙文子冠,……見範文子,(范)文子曰:「而今可以戒矣。夫賢者寵至而益戒,不足者爲寵驕。……先王疾是驕也。」』【荀子•堯問第三十二】:繒丘之封人見楚相孫叔敖曰:『吾聞之也:「處官久者士妒之,祿厚者民怨之,位尊者君恨之。」今相國有此三者而不得罪楚之士民,何也?』孫叔敖曰: 『吾三相楚而心愈卑,每益祿而施愈博,位滋尊而禮愈恭,是以不得罪於楚之士民也。』
28、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閉其兌,塞其門,和其光,同其塵,解其紛,是謂玄同。
【尚書•盤庚上】:『凡爾眾,其惟致告:自今至於後日,各恭爾事,齊乃位,度乃口,罰及爾身,弗可悔。』
29、爲之者敗之,執之者遠之。是以聖人亡爲故亡敗,亡執故亡失。臨事之紀,慎終如始,此無敗事矣。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教不教,復眾之所過。是故聖人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能爲。
【韓非子•功名第二十八】:『非天時,雖十堯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雖賁育不能盡人力。故得天時,則不務而自生;得人心,則不趨而自勸;因技能,則不急而自疾;得勢位,則不推進而名成。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窮之令,故曰明主。』『亡爲』者,『守自然之道也』,故【戰國策】曰:『聖人不能爲時,時至而弗失。』(P171)【尚書•說命】:『慮善以動,動惟厥時』,此之謂也。【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延陵卓子乘蒼龍挑文之乘,鉤飾在前,錯錣在後。馬欲進則鉤飾禁之,欲退則錯錣貫之,馬因旁出。造父過而爲之泣涕,曰:「古之治人亦然矣。夫賞所以勸之,而毀存焉;罰所以禁之,而譽加焉。民中立而不知所由,此亦聖人之所爲泣也。」』失馬與人之性,是『爲之者』之過也,故『敗之』,是以聖人爲之泣也。『亡爲』,順天之道也,【荀子•天論第十七】:『不爲而成,不求而得,夫是謂之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故大巧在所不爲,大智在所不慮。』【尚書•太甲】:『弗慮胡獲?弗爲胡成?』此處的『慮』、『爲』二字指人事,非天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