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中國華文教育網 方位詞是表示方向、位置的名詞,可以分爲單純方位詞和合成方位詞兩類。單純方位詞:上、下、前、後、左、右、里、外、東、南、西、北。在單純方位詞前邊加上『之』、『以』,或者在後邊加上『面』、『邊』、『頭』、『方』、『部』等,或者單純方位詞對舉,就構成合成方位詞。如:『以上、之前、裡面、外邊、後頭、前方、西部、左右、內外』等。
單純方位詞除了個別固定用法外(如『上有老、下有小』,『前怕狼、後怕虎』),一般不能單用;合成單純詞可以單用,如:『外頭很冷』、『東邊的房子』。
方位詞常用在別的詞語後面,組成方位詞組,表示處所或時間,如『詞典在桌子上』,『一年前他們就認識了』。方位詞和方位詞組有時可以直接作狀語,如:『裡面坐』、『海邊散步』。
方位詞的基本用法是表示處所,但『上、中、下』有時不表示實在的處所,而是一種引申的用法。如:『學習上』、『生活上』(表示在某個方面);『在他的幫助下』、『在困難的情況下』(表示條件);『計劃中』、『大學生中』(表示範圍);『工作中』、『朦朧中』(表示持續或狀態); 『三十歲以下』、『一米七以上』(表示界限),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