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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網論壇 三
因秦統治指導思想的調整而出現的文化統一過程中百家文化兼容的狀況,使各家文化在秦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上升,而故秦占主導地位的法家文化在政治決策中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從而引起法家代表的不滿。商鞅變法後法家取得主導地位以來,法家逐漸滲入秦文化的價值層次,決定著秦地民眾的共同文化心態,這構成法家雄厚的社會基礎,一切法家思想的異端,都必定受到激烈的反擊。秦統一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李斯就成爲激烈批評現行政策的反對派。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丞相王綰等提議分封諸子爲諸侯王,即受到廷尉李斯的反對,他認爲『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其足易制』得到始皇的贊同。其實李斯的主張在客觀上也是彌足正確的,尚不足以盡顯其私心。然而始皇三十三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會宴群臣,博士淳于越倡言『師古』,又當即受到已升任丞相的李斯的指責,說諸子文化代表『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爲名,異取以爲高,率群下以造謗』,必將危害統治安全,因此建議『焚書』,徹底斷絕各家文化教育的傳承、發展。而恰在此時,秦朝的政治形勢發生了逆轉。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9年),秦始皇在陽武博浪沙和咸陽蘭池宮兩次受到武裝攻擊。這說明六國的反抗運動並未消弭,這不能不引起秦始皇對現行政策的反思。
由於秦始皇對六國文化的優容政策,使之保存了較強的實力,秦統治階層雖然從政治上、經濟上苛暴地剷除了東方六國的生存基礎,卻沒有也無法割斷其文化上聯繫。數百年來,各國的人民生活在一定的區域內,有著一定的生活和風俗習慣,他們對自己的王國產生了一種深厚的、純樸的感情。這種共同的情感靠共同的生活方式、生活習俗和心理情感維繫著,從而萌生一種凝聚力和向心力,構成反秦情緒的原始動力,並與各國文化牢固結合。作爲各國文化承載者的博士,必然攜帶這種文化因子。誠如李斯所言『人各善其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私學而相與非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諸家博士的活躍局面,引起了秦統治階層的疑慮。
此外,博士制度在秦朝行政管理體制中的建立,誘發了一系列的矛盾衝突,主要表現爲博士所持百家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與法家文化的衝突、軍功官僚與博士文官的矛盾以及秦國與東方六國本身固有的矛盾。因此,博士在秦朝野內外處於孤立和敵對的位置。而且,這些因博士制度而引發的矛盾破壞了法家政治文化中君尊臣抑、絕對不可能產生君臣異義的傳統。況且淳于越極力主張『師古』、『分封』,是對秦政治傳統的徹底否定。秦制,凡宗室或有軍功者,均可得到賜爵、賜地、賜官等獎賞,不分封。『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進官之職』,也未曾師古。因此,淳于越的主張,觸動了秦始皇對戰國分裂割據狀況的擔憂,引發了他對分封思想和傾向的反感。他或許認爲,博士們主張師古、分封,是爲了謀求六國復立。這是他堅決不能允許的。在這種情況下,李斯的言論立即獲得了他的首肯。他試圖通過『焚書』的方式消解被兼併王國人民的『准國家意識』,以強力推進文化統一進程,維護全國統一局面和秦朝的統治。
『焚書』事件,標誌著秦朝政治的再度轉折,行政決策體制復歸單一法家文化模式。
秦朝政治的再度轉折,也存在外部的原因。自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6年)起,秦又發動了對匈奴和南越的戰爭。戰國時法家文化在秦國獨尊,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秦國對外不間斷戰爭的需要。這次由於戰爭的爆發,秦朝部分地恢復戰時體制,從而又爲法家文化主導地位的回歸創建了良好的外部環境。自此後,『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而『博士特備員勿用』。博士制度的運作和功能受到極大限制。所以,單一法家行政決策模式的復立,是博士制度職能受抑的根本原因,縱觀秦朝的兩次政治轉折,乃是以法家文化命運爲主線的。秦始皇初定天下,進行新的統治政策嘗試,法家文化獨尊地位受到削弱;而其地位的恢復,則標誌著秦始皇新統治政策的破產。新的統治政策的置而即廢,其深層原因無非是秦與東方六國隔閡太久,積怨太深,而不能建立深厚長久的相互信任關係,這其中東方六國歷史上形成的獨立的反秦情感實體---准國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又起了不可估量的催化作用。因爲故秦國單一法家政治文化的統治模式不能適應統一後新的政治形勢,所以這也是秦朝速亡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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