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鳳凰網歷史 (三)通過『社』的一些活動。秦漢時期,鄉里皆有社,是鄉里民眾祀神祭祖的場所。
【漢書•郊祀志】:『(高祖)十年春,有司請令縣常以春二月及臘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制曰「可」。』
隨著鄉里民眾社會交往的增多,社內的活動內容也不斷變化,由單純的祀土神嬗變爲多種慶典活動和一些娛樂性活動,男女歡騰,聚飲爲樂,即使窮鄉之社,也『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爲樂』。里社進行的集體活動,由社宰具體負責。
【漢書•陳平傳】:『里中社,平爲宰,分肉甚均。』
在神權籠罩的古代社會,由於人們思想意識的狹隘性,決定了人們對天地諸靈的敬怖和篤信, 因此祭祀是古代社會至關重要的大事,而能夠主持鄉里民間『社』的活動,就會熟悉祭祀儀式和制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具備了被選任高級官吏和升遷的機會。
(四)西漢的教育體制。【文獻通考•學校考】:『夏日校、殷日序、周日庠,皆鄉學也』,一般認爲夏、商的學校只限於官學。西周從孔子講學開始,打破了『學在官府』的樊籬,私學才漸爲社會所公認。【禮記•學記】:『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鄉有序,國有學』學校的建立,其主要職能是行教化。所謂:『里有序而鄉有庠,序以明教,鄉則行禮而視化焉。但是西漢初期不論是官學還是私學,都沒有多大的發展。【漢書•儒林傳】『未皇庠序之事』證實了這一點。但是到了漢武帝時期,由於董仲舒『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以及『立太學以教於國 「設庠序以化於邑』 (【漢書•董仲舒傳】)的提倡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家才開始在郡國範圍內設立地方官學,且詔日:『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漢書•循吏傳】)中國地方官學的教育模式在此時建立起來。至元帝時,更是『郡國置【五經】百石卒史』爲教,平帝時再次強調郡國遍立學官,『郡國日學,縣、道、邑、侯國日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日庠序。序、庠置【孝經】師一人』。儘管西漢學校教育注重於道德教化,但是這些學校也部分承擔了培養本郡所需的部分官吏和向上級輸送人才的任務。
漢代選官制度儘管出自皇帝詔令,可是由於具體的操作依然集中在各級官吏手中,特別是最基層的政權已經被一些豪族所把持,因此儘管漢代察舉制度協調了統治階級內部權力的分配,奠定了以後歷代平民參政的基礎,部分地滿足了中下層地主分子參政議政的願望,對政權的鞏固,無疑有巨大影響。但正是由於這套選官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基層政權被少數豪強地主所壟斷。 (作者:常躍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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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鄒水傑,岳慶平.西漢縣令長初探.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