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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宋朝執法有多嚴?名將狄青因燒紙沒報備貶官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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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0-12-9 14: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西安晚報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各個朝代都非常重視消防滅火工作,制定了相關的法規法典,凡觸犯條例者,輕則杖笞、監禁或流放洪荒地帶,重則斬首且抄沒家財。不過,大多數的王朝都是對犯有『失火罪』或『放火罪』的個人進行懲戒,一般不處罰相關的官員。但是,獨有宋代是個例外。


    宋代的火災比較多,據【宋史・五行志・火】記載,兩宋三百多年裡,全國各地的大型火災有二百多次,主要是在京城及各州縣城鎮發生的,而首都東京城的火災最多,大火有四十四次。每次火災,都造成人員和財物的嚴重損失。如『(宋太祖)建隆二年三月,內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區,酒工死者三十餘。』『(宋仁宗)天聖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應宮火,凡二千六百一十楹,一夜而盡。』宋代的防火刑律雖然承襲前代,但由於火災頻繁,損失慘重,所以,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十分嚴苛,並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失職官員也予以嚴懲,或降職,或罷官。


    宋人魏泰的【東軒筆錄】就記載了北宋名將狄青因半夜燒紙祭祀而被貶謫至陳州的經過:『京師火禁甚嚴,將夜分,即滅燭。故士庶家凡有醮祭者,必先白廂使,以其焚楮幣在中夕之後也。至和、嘉v之間,狄武襄爲樞密使,一夕夜醮,而勾當人偶失告報廂使,中夕驟有火光,探子馳白廂主,又報開封知府。比廂主、判府到宅,則火滅久矣。翌日,都下盛傳狄樞密家夜有光怪燭天者,時劉敞爲知制誥,聞之,語權開封府王素曰:「昔朱全忠居午希夜有光怪出屋,鄰里謂失火而往救,則無之,今日之異得無類此乎?」此語傳於縉紳間,狄不自安,遽乞陳州,遂薨於鎮,而夜醮之事,竟無人爲辨之者。』想想狄青實在冤枉,只不過於夜半時分在自家庭院燒紙祭祀神靈,竟因此而被黜降。而之所以沒有人替他辯解,當是因爲『京師火禁甚嚴』之故吧。


    由於朝廷防火甚嚴,宋代一些無賴痞子就藉此中傷得罪過自己的官員。宋佚名【道山清話】云:『京城界多火,在法放火者一不獲,則主吏皆坐罪。民有欲中傷官吏者,至自熟其所居,罷免者紛然。時邵安簡爲提點府界縣鎮公事,廉得其事,乃請自今非延及旁家者,雖失捕勿坐,自是絕無遺火者,遂著爲令。』這條文獻資料足以證實,宋代許多官員的烏紗帽是被火給『燒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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