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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宦官在明代專制主義國家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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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0-5-18 09: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北京日報
怎麼看待宦官在明代專制主義國家中的位置

    宦官,作爲中國古代專制體制特有的伴生物,應該在國家機構中處於一個什麼樣的位置呢?研究明代政治制度的論著,多將宦官歸於『皇帝制度』之下。

    應該說,由於宦官身份及『宦權』的特殊性,給宦官的定位帶來了困難。明代被視作中國歷史上『宦禍』最嚴重的幾個朝代之一,宦官『擅權』,必有其制度作保證;即便權自『干竊』而來,既然攫住不還,也必以制度固定之。王天有在【有關明史地位的四個問題】中,強調宦官的『衙門化』,使得『在皇帝之下實際形成了兩套班底』,一爲以內閣爲代表的政府,一爲以司禮監爲代表的宦官。正因爲『宦官在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已相對穩定,成爲國家權力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明代官僚士大夫反對宦官者大有人在,但很少有反對宦官衙門的』。兩者的關係是相互牽制的,所以『權閹』的出現往往『與皇權式微和弱勢內閣有關』。
    究竟該怎麼看宦權、皇權、相權三者的複雜關係

    朱元璋廢相,是皇權強化的最主要證據。有關宦官專權的種種闡述,均離不開兩個問題:一是廢相與相權,二是皇權的集中與分散(或延伸)。如黃宗羲所云:『彼宮奴者,見宰相之政事墜地不收,從而設爲科條,增其職掌,生殺予奪出自宰相者,次第而盡歸焉。』(【明夷待訪錄・置相】)將『宦權』拿來與『相權』對比,這也決定了,『宦權』常被簡化爲『中官首腦衙門――司禮監』的權力,而不是整個宦官組織所擁有的各項職權。事實上,『宦權』經常只在討論明代中樞機構的運作時,將其放到與『皇權』、『相權』的相互關係之中進行解讀。這恐怕是需要首先『正名』的。

    明代罷相不置,『相權』到哪裡去了?有人說閣臣『無相之名,居相之實』,是事實上的宰相。但『閣權』與傳統的『相權』是極不相稱的,因此有人認爲,皇帝、閣部各攬去一部分相權,司禮監也收攬了一部分;甚至有道:『只有司禮監才是明代中樞權力之所在』。多數論述認爲,明代仍然存在『相權』,這一權力由內閣與司禮監分享,所謂『相權一分爲二』,形成一種『雙體相制』,或『二元制』、『雙軌制』,『監、閣共理朝政』。如歐陽琛所闡釋的,『司禮監的權力,實質上是皇權的一部分,或皇權的化身』。李洵強調了『皇權』的積極性,即『司禮監與內閣同是皇權的附屬物,皇權緊緊控制著這兩個機構的權力,始終保持著皇權的獨斷或獨裁性,防止二者任何一方的權力超過皇權。』關於『三權』關係大體形成這樣一種論述格局:明代皇帝既散相權,令各部分掌,又奪相權,君行臣職。但君不可無相,後乃有內閣之設,內閣從皇帝那裡爭回些,宦官再從皇帝那裡竊取些,於是三者共同據有權力結構的最上層。

    以上關於宦權(司禮監權力)的論述,實際上正是將『宦官制度』定位爲『皇帝制度』從屬物的一種反映。這種觀點不認同宦官權力的合法性,所謂『宦權』,只是假竊自『皇權』;將宦官權勢的擴張,闡釋爲皇權的『延伸』或『分散』。

    但是,既然宦官長期地、習慣地,並且在各權利關係事實認可的條件下享有一種權力――不管是否從『皇權』竊取而來,都應當視作合法。如果『宦權』皆屬竊攘,那麼洪武、永樂時期的宦權從何而來?如果宦權的來源僅僅是『私竊』,那它將異常地不穩定,隨著『失竊者』――皇帝――之賢否而變動;但不穩定性並非明中期以後宦權的特點。而且,『竊取說』也不能涵蓋所有的宦權。明代宦官參與庶政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比如說尚膳監督理光祿寺、尚寶監用印、印綬監理黃等具體事務,是否也是皇權遺落的片段?顯然,用分割所謂『皇權』來解釋宦官事實上擁有的政治權利,是說不通的。

    ●究竟該怎樣評價宦官及明代的『宦禍』

    對宦官的惡評是與其『專權亂政』相因應的,許多研究正從其生理缺陷上尋找原因。如山昌嶺、張安福【宦官專權原因的社會心理學分析】在分析『宦官專權必然性』時說:『(宦官專權的)原動力來自宦官特殊的心理機制,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心理變態』。作者引用弗洛伊德的理論,認定宦官心理的變態來自『閹割焦慮』,以致形成『畸形的人格』;又引用『現代政治心理學理論』,認爲宦官的自卑情結必然促使他追求『過度補償』。

    心理分析作爲一門科學,必有嚴謹的方法。而許多針對宦官心理的『分析』,既不拿一個『病人』細加『診斷』,也不提供一個群體(各個階層的、『好』或『壞』的宦官)作量的保證,輒徑開出『變態』的脈方。魯迅說:『中國歷代的宦官,那冷酷險狠,都超出常人許多倍。』(【墳・寡婦主義】)文學家言盡可恣筆張大,而學術則不可不謹嚴。在討論宦官『變態』問題時,不應忘記此類人中亦有以『我形雖廢,自有不廢者存』的,宦官中並非沒有『珠璣』(劉寶石【明代宦官中的珠璣】);『宦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並不都是惡劣的』(趙興元【從明代成化年間宦官的活動看宦官評價】)。

    對宦官的評價,在話語上常處於一個矛盾的境地。『變態』與否,在研究中也頗有因人而異的傾向,比如從來就沒人說鄭和『變態』『焦慮』的。但研究者不能不注意到,在朝代的前期,政治較清明時,宦官多賢,至末世,則賢者尤難得。至此,心理學似乎失效了。作爲一個群體,宦官的行爲也是逃不脫社會的特定規範和影響的,並不簡單是個心理問題。

    明清易鼎未久,即有『明不亡流賊,亡於宦官』之說;更有人將明朝稱爲『歷史上最大的太監帝國』。對明代『宦禍』的評價,王天有認爲:明朝268年,宦官『專權』不過20幾年時間,將明代政治概指爲『宦官政治』或『特務政治』,顯然是不合適的。

    (作者胡丹單位:北京大學歷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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