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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燕趙晚報 中國古代的婚俗講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絕大部分的男婚女嫁,都是在父母之命的權威下由媒妁之言穿針引線來完成的。媒人的牽線搭橋這一古老的婚俗甚至沿襲至今。
關於媒人的來歷,有一個流傳在陝西一帶的民間故事:很久以前,渭河兩岸的人很少來往,當然更談不上結親了。有一年,渭北的一個後生偶爾去渭南辦事,看上了那邊的一個閨女。一個老婆婆知道他的心思後,主動從中說合,使他們結成了夫妻。一年多後,媳婦生下胖小子,丈夫笑開了:『咱倆素不相識,經那位婆婆從中說合,就成了一家人,你說奇不奇?』媳婦說:『是呀,可那位婆婆已不在人世了,想報答也來不及了。』
於是夫妻倆用米粉爲婆婆塑了一個像敬奉起來,又怕人家看見笑話,就在夜裡供,白天藏在櫃裡。
過幾天,這人像發了霉,他們就稱她是『霉婆』,依舊當活寶似的供著。這事傳開後,想娶渭南婆姨和想嫁渭北漢子的青年男女,都設法找『霉婆』這樣的好心老太太牽線搭橋。再往後,做『霉婆』者覺得『霉』字不好聽,便將它改成『媒』字。
類似的傳說,其他地區也有。其實『媒』字的解釋,就是介紹或引導兩方發生關係的『媒介』,『妁』字則有斟酌的含義。媒妁連稱,特指通過考慮協商等步驟爲男女雙方說合婚姻的人。
至於『媒婆』一詞的流行,則是因爲舊時以此爲生者以已婚女性占多數的緣故。此外,依性別年齡、時代地區、牽引性質等不同區分,媒妁還有媒證、冰人、保山、伐柯人、蹇修、月老、紅娘、撮合山、紅爺乃至牽頭、馬泊六等多種別稱。
在男女兩性完全因各人喜好自由結合隨意離散的伙婚,或對偶婚時代,任何類型的婚姻都不需要媒妁。隨著一夫一妻制的聘娶婚出現以後,男婚女嫁從當事人做主轉由『父母之命』做主,而掌握『包辦』大權的家長出於對家庭或對兒女負責等種種動機,多希望有人協助而使之更臻完美,媒妁遂應運而生。
【詩經】云:『伐柯如何?匪(非)媒不得。』就像斫個斧柄必須用斧頭一樣,娶個老婆一定要通過媒妁。這首詩表明,至遲不過春秋時代,婚姻因媒而成已經在社會上形成風俗了。
作者:菜叢
來源:燕趙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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