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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鳳凰網歷史綜合
事實上理學家們一代代堅持不懈地貶斥王安石新學,其效果是明顯的,他們的觀點日益爲宋最高統治者所接受,宋高宗就說:『安石之學雜以伯道,取商鞅富國強兵,今日之禍,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天下之亂生於安石。』[29]這段話幾與楊時給宋欽宗所上奏摺的意旨如出一轍。宋理宗在淳v元年下詔,以周濂溪、二程、張載、朱熹五人從祀孔廟的同時,撤銷了王安石的從祀地位,並指責『王安石謂天變不足畏、神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三語最爲萬世之罪人,豈宜從祀孔子廟庭,合與削去,於正人心,息邪說關係不小,令國子監日下施行。』[30]由此可以斷言,理學家們打倒新學是理學興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後,理學被元明清定爲一尊的統治思想,『是當時思想的主流』,[31]荊公新學作爲異端邪說遂成不易之論。
(三)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作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熙寧、元v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但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固然,這種一致與南宋以後評議王安石變法的史實,主要依據的是肯定反變法派元v之政的【神宗實錄】、【四朝國史】、【宋史】分不開,但更深刻的思想根源是南宋以後評議者與當年的反變法派所持的理論根據都是傳統儒家的經濟教條『子罕言利』或『義主利從論』。
眾所周知,在中國古代義利之爭不僅在哲學思想方面貫徹始終,更重要的是它滲透到社會的各個方面,直接關乎著封建國家治國的主導思想、用人標準、政治經濟文化政策的制訂和推行,以及每個人立身行事的基本出發點等。而王安石公開打出『理天下之財』的旗幟,不啻是對儒家傳統經濟思想的公開背叛,[32]『觸動的最根本原則就是「王霸義利」準則,這是一個微妙的平衡系統,表現爲「以義爲上」和「公利可言」的有機統一。假如動搖了這個平衡,便是對整個穩定的中國文化系統的破壞,必將被吞噬在一個無形的黑洞中』。[33]
因而受到反變法派和南宋以後儒家傳統經濟教條的衛道者一致的反對和批評,是他們在評議之前已存在支配他們認識的經濟史觀與王安石不盡相同之使然。且不說南宋理學家們把孔孟經濟教條在倫理化的道路上推向極至,『凡治財賦者,則目爲聚斂。』[34]就是較爲進步的思想家也難逃『義主利從論』的窠臼。如丘F批評青苗法時就說『尚其以義爲利,而毋專利以殆害哉。』[35]
顧炎武也贊成批評王安石『趨利而不知義』的說法。[36]王夫之更是強調義利之辨的重要性,他在【宋論】一書中對王安石的批判即貫穿了由義利之辨衍生出的『華夷之辨』和『君子小人之辨』的指導思想:『君子之道,有必不爲,無必爲。小人之道,有必爲,無必不爲。執此以察其所守,觀其所行,而君子小人之大辨昭矣。』『故王安石之允爲小人,無可辭也。』[37],值得一提的是,崇尚程朱理學的明太祖朱元璋對王安石及其變法深惡痛絕,『昔漢武帝用東郭咸陽、孔H之徒爲聚斂之臣,剝民取利,海內苦之。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財,小人競進,天下騷然,此可爲戒。』[38]據說明朝初期放棄『第二帝國開放性的財政設施,而採取一種保守性和收斂性的體制,與朱元璋個人對王安石的反感有關。』[39]。
(四)南宋以後從總體上說,王安石變法是被否定的,但對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則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清人張彥士說『安石秉政,後人論者紛紛,王敬所謂所更之法利害相半,攻之者眾,故無成也。章汝明刺剌千言,曲爲回護;陳九川謂安石洞見幽遠,圖患未形,雖聖人不易也。人各有口,果熟爲折衷輿?』[40]
在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舉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得到較多的肯定。這幾項新法之所以得到較多的肯定,是與他們在實際生活中多被後世陸續延行分不開。王夫之說『熙豐新法,害之已烈者,青苗、方田、均輸、手實、市易,皆未久而漸罷。哲、徽之季,奸臣進紹述之說,亦弗能強天下以必行;至於後世,人知其爲虐,無復有言之者矣!其元v廢之不能廢,迄至於今,有名實相仍,行之不革者,經義也,保甲也;有名異而實同者,免役也,保馬也。』[41]
顏元則更進一步說:王安石『所行法如農田、保甲、保馬、雇役、方田、水利、更戌、置弓箭手於兩河,皆屬良法,後多踵行。』[42]蔣士銓在【讀宋人論新法札子】詩中也說:『後來十九遵遺法,功罪如何請思量』。[43]日周良霄對此引論說『王安石新法,凡是爲後世所沿行的,它便是適應中國後期封建社會的發展,爲地主階級統治制度所必需的。它是政治制度必須適應並服務於自己的經濟基礎這一基本規律的必然,同時又是前此有關制度的合乎邏輯的發展。』[44]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由此再看元明清人的評價,就不難理解社會氣候對他們評議的潛在影響。
明人于慎行說:『募役之法,即今之均徭,保甲之法,即今之坊保,保馬之法即今之種馬,均稅之法,即今之稅糧,行之數百年未見其弊。而以經義論策代詞賦之法乃選士之良規,永爲後法,則其所行豈盡非哉。』[45]魏顯國說:『矧引如保甲、保馬至今行之無弊,青苗、助役晚近亦時仿焉,論者謂其煩瑣,以爲奉行非人,則可。概以爲弊政,毋乃過矣。』[46]王瓊充分肯定熙河之役『宋偏安不振,境土內蹙所以屢困於夷狄而竟至滅亡,如洮泯河不守,則隴右不可保,而關中不得安矣。王安石主議,命王韶破西羌以安隴右,所以詰戎兵強,宋室將爲復仇之舉,而史臣乃以安石爲開邊生事,是何偏私之甚邪。』[47]
(五)蔡上翔說自南宋以來,『荊公受謗七百有餘年』,但其中間也有爲其表q辯誣的,給予王安石個人品質以高度評價。在南宋有陸九淵,元朝有吳澄、虞集,明朝有陳汝W、章袞,人清後有顏元、李紱、蔡上翔、楊希閔、龔自珍、陸心源等。他們稱讚王安石『英特邁往,不屑於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人其心。潔白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爲孔孟,勳績必爲伊周,公之志也。不祈人之知,而聲光燁奕一時,鉅公名賢,爲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48]那麼,他們給王安石以高度評價的背景因素是什麼呢?下面有三點值得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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