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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史記】校詁叢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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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0-9-20 14: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國學網
【史記】校詁叢札

蔡德龍
(南京大學文學院 江蘇南京 210093)


  [摘要]【史記】作爲中國『二十四史』之首,整理訓詁者代不乏人,但至今有疑處仍不在少數。本文廣參『三家注』、梁玉繩、王念孫、瀧川資言等諸家之說,選取【史記】中的幾處疑點,於前人校勘詁說基礎之上,加以研討。
  [關鍵詞]【史記】;【世家】;校勘;訓詁
  1、【吳太伯世家第一】:『大而寬,儉而易,行以德輔,此則盟主也。』(頁1452)[1]
  梁玉繩曰:『【左傳】作「險而易行」,杜注「險當爲儉,字之誤也」。而陸粲【左傳附註】據此【世家】賈逵注以爲當從險難之意,非字之誤。疑後人以杜說改【史記】,而不知二字實古通用耳。』[2]
  按:陸說可從。【集解】引賈逵曰:『難成而實易行。』據【說文・ xd009_16_001.jpg 部】:『險,阻難也。』賈逵言『難成』,顯然訓釋的對象是『險』字。
  梁氏既明『險』、『儉』二字古時通用,則不應再『疑後人以杜說改【史記】』。【左傳】作『險』,【史記】作『儉』,亦無不可。【經義述聞・大戴禮記・惠而不儉】:『惠而不儉』王引之曰:『儉,讀爲險。』【吳世家】此處『儉』亦應讀爲『險』。『險』爲本字,『儉』爲借字。
  又,中華本【史記】正文與【集解】處標點不統一。【集解】作『難成而實易行。故曰以德輔此,則盟主也。』正文標點有誤而【集解】不誤,正文當改爲『大而寬,儉而易行,以德輔此,則盟主也。』
  2、【齊太公世家第二】:『桓公能宣其德,故諸侯賓會。』(頁1491)
  【三家注】、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於『賓』字無注。
  韓兆琦先生曰:『賓:服從,歸順。』[3]
  案:『賓』字於此或與『會』義近,義指朝覲,文獻可征:
  【周禮・地官・大司徒】:『大賓客,令野修道、委積。』賈公彥疏:『諸侯朝稱賓。』【周禮・天官・庖人】:『賓客之禽獸。』孫詒讓正義:『賓謂朝覲諸侯。』此二處『賓』即『朝覲』之義。
  【北堂書鈔】卷八二【禮儀部】引【竹書紀年】云:『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於王門,再保墉會於上池,諸夷入舞。』『賓』、『會』相對爲文,義同。
  【周禮・天官・宰夫】:『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朝覲』、『會同』、『賓客』析言有別,渾言之則均指『會盟』。
  以上所舉『賓』字均爲動詞。先秦文獻中,當『賓』用作名詞時,可指『前去會盟、朝覲的人』。【禮記・郊特牲】:『賓入大門而奏肆夏。』鄭玄註:『賓,朝聘者。』【書・康王之誥】:『賓稱奉圭兼幣。』孔安國傳:『賓,諸侯也。』【儀禮・既夕禮】:『賓R者將命』。鄭玄註:『賓,卿、士大夫也。』作爲名詞,『賓』既可指『大夫』、『卿』,也可指『諸侯』,但都指去他國朝會之人,身份不同而已。『桓公能宣其德,故諸侯賓會。』『賓』、『會』同義連文,指諸侯前來朝會齊桓公,公推他爲霸主。
  3、【趙世家第十三】:『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頁1783)
  【三家注】、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於『徐』字皆無注。
  韓兆琦先生曰:『徐:慢,再。』[4]
  案:『徐』字當訓爲『共』、『俱』。
  【公羊傳・成公十五年】:『魯人徐傷歸父之無後也。』何休註:『徐者,皆、共之辭也。關東語。』
  【廣雅】:『余,皆也。』王念孫疏證:『徐與余亦聲近義同。』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徐,假借爲俱。』
  『徐』、『余』、『俱』聲近義通。『徐死』即與趙朔共死、俱死。據前文交待,屠岸賈『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作爲趙氏之友(【說苑】、【新序】作『朔客』,似更爲合理)程嬰選擇『徐死』,即與趙朔俱死,在情理之中。
  將『徐死』解爲『俱死』,在【史記】中還有一條內證。【張耳陳余列傳】:『張耳與趙王歇走入鹿城,王離圍之。陳余北收常山兵,得數萬人,軍鹿北。……王離兵食多,急攻鹿。鹿城中食盡兵少,張耳數使人召前陳余,陳余自度兵少,不敵秦,不敢前。數月,張耳大怒,怨陳余,使張d、陳澤往讓陳余曰:「始吾與公爲刎頸交,今王與耳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救,安在其相爲死!苟必信,胡不赴秦軍俱死?且有十一二相全。」陳余曰:「吾度前終不能救趙,徒盡亡軍。且余所以不俱死,欲爲趙王、張君報秦。今必俱死,如以肉委餓虎,何益?」』張耳鼓動陳余爲趙王歇出兵俱死,陳余解釋不俱死的原因,與程嬰之語非常相似。兩相比照,益證『徐死』即『俱死』也。
  4、『三國攻晉陽,歲余,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頁1795)
  王念孫曰:『「浸」,當爲「沒」字之誤也。【文選・辯亡論】注、【太平御覽・治道部】引此並作「沒」;【魏世家】作「湛」(與「沈」同),「湛」亦沒也;【秦策】及【韓子・難篇】並作「沈」;【說苑・權謀篇】作「沒」;【趙策】作「沈」又作「沒」。』[5]
  案:王說牽強。王氏引【說苑】、【文選注】、【太平御覽】以證此處當作『沒』字,然東漢王充的【論衡】即作『浸』字。且【元和郡縣圖志】卷第十三、【冊府元龜・陪臣部】、【資治通鑑・周紀一】、【大事記・解題】卷一、【通志】卷八十七引此皆作『城不浸者三版。』即使王說中最具說服力的【魏世家】,亦非鐵證,存在異文,因爲據張文虎【札記】,【魏世家】的這個『湛』字,『游本、吳校元本作「浸」』。(頁438)【殿本】考證亦云:『湛,一本作浸。』
  知氏、韓、魏三家圍趙,引水灌其城之事,文獻多有記載,或作『浸』,或作『沒』,或作『湛』,或作『沈』,諸字並無二義。
  【小爾雅・廣詁】『淫,沒也。』宋翔鳳訓纂:『說文:淫,浸淫隨理也。浸即沒義。』
  【集韻・沁韻】:『浸,或作湛。』『浸』、『湛』、『沒』、『沈』實爲一義,均指『淹沒』。太史公行文,一事於多篇重見時,爲免於完全重複,適當替換同義詞自是情理之中事,於【趙世家】作:『城不浸者三版。』於【魏世家】作:『城不湛者三版』。【秦策】及【韓子・難篇】作『沈』。【說苑・權謀篇】作『沒』。義皆可通,不必強爲劃一。
  5、『王遂往之公子成家,因自請之。』(頁1808)
  【史記會注考證】:『古鈔本、楓山、三條本,「自請」作「自謂」。』[6]
  蔣禮鴻先生曰:『作「自謂」是也,上文「我自往請之」,「請」字亦當作「謂」。此「謂」謂曉諭也。下「夫服者,所以便用也」以下即「謂之」之語。』[7]
  案:據水澤利忠【校補】,知瀧川資言所言有誤,『因自請之』處並無異文。異文在上文『我自往請之』處,『南化』、『楓』、『三』、『梅』諸本於彼處『請』字作『謂』。[8]
  又,『請』、『謂』二字均有『告』義:【儀禮・鄉射禮】:『主人答再拜,乃請。』鄭玄註:『請,告也。』【韓非子・十過】:『因爲由於請期。』王先慎集解:『請,告也。』【詩・小雅・賓之初筵】:『式勿從謂,無俾大怠。』朱熹集傳:『謂,告也。』『請』、『謂』義同,『請』即『謂』也,無須改字。
  由於『請』、『謂』義同,可以替代,且二字形近易訛,因而在文獻上常作爲異文出現。如【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校補】載『南化』、『謙』、『梅』諸本於『請』字作『謂』。(頁1138)【列子・說符】:『因從請進趨之方。』殷敬順釋文:『請,一本作謂。』故此處及上文之『請』字不必改爲『謂』。
  6、【趙世家第十三】:『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之。入,徐趨而坐,自謝曰……』(頁1822)
  據水澤利忠【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南化』、『楓』、『三』、『梅』本於『坐』字作『至』。[9]
  案:『徐趨而坐』四字令人生疑。趙太后曾有言在先:『復言長安君爲質者,老婦必唾其面。』逆龍鱗的左師觸龍,見到『盛氣而胥之』的太后時,竟然一句話尚未說,先自行坐下,於情於禮皆不可思議。當依『南化』諸本作『徐趨而至』。【戰國策・趙策四】、【戰國縱橫家書】皆作『入而徐趨,至而自謝曰……』,可爲旁證。
  又,『坐』字古有『跪』義。【禮記・曲禮】:『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孔穎達疏:『坐亦跪也。坐通名跪,跪名不通坐也。』鄭元慶曰:『坐是跪。古坐跪無二儀,亦無二字。凡坐儀並無有以H著席者。大抵兩膝著地而直身曰跪,兩膝著地而以H著兩踵即謂之坐。』蓋古時『坐』、『跪』之姿相似,因而『坐』可訓『跪』。【史記】中也有以『坐』爲『跪』的例子。【史記・樂書】:『武坐致右憲左,何也?』張守節【正義】:『坐,跪也。』若將『徐趨而坐,自謝曰……』理解爲『(觸龍)緩慢地小步疾走,跪下謝罪說……』似無不妥。然下文沒有出現太后請觸龍起身免禮的文句,讓一位年邁體衰的左師公一直跪著說話,這是難以想像的。當以作『徐趨而至』爲佳。
  7、【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爲寶與王異。……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徙而從者七千餘家。」』(頁1891)
  裴S【集解】:『賈逵曰:「齊之北門西門也。言燕、趙之人畏見侵伐,故祭以求福。」』
  案:賈說於禮有依。【周禮・春官宗伯・鬯人】:『凡祭祀社糜麼罄,H門用瓢齎。』鄭註:『H謂營A。所祭門,國門也。』【禮記・祭法】:『諸侯爲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孔疏:『曰中溜者,主堂室神;曰國門者,國門,謂城門也;曰國行者,謂行神,在國門外之西。』作爲常規祭禮的一種,祭祀國之城門於上古應是事實。
  然古時雖有祭國門之禮,於此義則未安。燕處齊之北,趙在齊之西,若祭國門,燕當祭本國南門,趙當祭本國東門,而此處卻說『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方向顯然反了。賈逵認爲是『齊之北門西門』,然本國有事,祭祀他國城門以求福,則於禮未聞。【左傳・莊公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於社、於門,亦非處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魯國遇大水之災,莊公用牲於魯國國門以求神佑,足證諸侯國有事,當祭本國國門。
  今案此處『祭』通『際』。『祭』、『際』同隸月部精母,都是入聲,聲義皆同。【廣韻・祭韻】:『祭,至也。』【呂氏春秋・知度】:『化九陽奇怪之所際。』高誘註:『際,至也。』【文選・應詔燕曲水作詩】:『化際無間,皇情爰眷。』劉良註:『際,至也。』
  『祭』、『際』又與『察』通。【尚書大傳】卷三:『祭之爲言察也。察者,至也。』【廣雅・釋古】:『察,至也。』王念孫疏證:『際,至也。際與察古亦同聲。』如此,則『祭』、『際』、『察』三字互通,皆有『至』義。
  訓『祭』爲『至』,於前後文意亦十分契合。『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即言黔夫爲齊威王守徐州,徐州大治,燕人從北門、趙人從西門而來,兩國遷徙至齊國的人口有七千餘家。『北門』、『西門』指齊之北門和西門。古時以能得人民爲立君強國之本。如【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荊吳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爲吳太伯。』戰國時列國爭強,更以得民爲強國之要務。如【孟子・梁惠王上】:『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黔夫守徐州,竟然招致他國人民七千餘家,無怪乎齊威王以他爲寶了。若依賈說,則『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將作何解?
  8、『王犯纖介小罪過』(頁2118)
  水澤利忠曰:『「南化」、「楓」、「三」、「謙」、「梅」(諸版本)無「小」字。』[[10]]
  蔣禮鴻先生曰:『纖介即小,更著小字,於文爲贅,無小字是。』[11]
  案:蔣說可商。【史記】中同義連文現象較爲普遍,三字連文亦不在少數。如【平津侯主父列傳】:『昔者管仲相齊桓,霸諸侯,有九合一匡之功,而仲尼謂之不知禮,以其奢泰侈擬於君故也。』【玉篇・水部】:『泰:侈也,驕也。』『奢、泰、侈』三字同義連文。【范睢蔡澤列傳】:『豈道德之符而聖人所謂吉祥善事者與?』『吉、祥、善』三字連文。
  此處『纖介小』用法同上,亦爲三字連文之例,故不必視『小』字爲衍文。
注釋:
[1]爲便於核檢,文章於每條札記之後標出原文在【史記】中的頁碼,以中華書局點校本1982年第二版爲准。
[2]梁玉繩【史記志疑】,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836頁。
[3]韓兆琦【史記箋證】,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33頁。
[4]【史記箋證】第2908頁。
[5]王念孫【讀書雜誌】,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05頁。
[6]瀧川資言考證,水澤利忠校補【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074頁。
[7]蔣禮鴻【史記校詁】,【蔣禮鴻集】第六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0頁。
[8]【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第1091頁。
[9]【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第1094頁。
[10]【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第1285頁。
[11]【蔣禮鴻集・史記校詁】第83頁。
參考文獻:
[1]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82.
[2]梁玉繩.史記志疑[M].北京:中華書局,1981.
[3]徐蜀編.史記訂補文獻彙編[A].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
[4]瀧川資言考證,水澤利忠校補.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5]韓兆琦.史記箋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
[6]王念孫.讀書雜誌[M].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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