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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文獻記載:朱元璋承諾216年後爲其所誅功臣平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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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09-8-6 10: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上海文匯報
御筆親署的洪武二十三年,就是殺李善長的當年。李善長確實是朱元璋的『股肱心腹』,【明史】說元璋打天下,『事無巨細,悉委善長,一切聽便宜行事』,得天下後封韓國公,授太師丞相,位在徐達、常遇春、劉伯溫之上,『制詞比之蕭何,褒稱甚至』。彼此還結爲親家,賜鐵券丹書,『父免二死,子免一死』,可見優遇之極,倚仗之深。 但雄主馭下純用權術,倚之深則忌之更深,待天下坐穩,就要殺功臣了。朱元璋先殺了李善長推薦的胡惟庸,『詞連善長』,終於鍛鍊成叛國大案,善長『並其妻女弟┘銥諂呤餘人悉誅』,只駙馬李祺『以公主恩,得不坐』,但旋即『亡故』,只留下他和公主所生的『皇親外孫李盛慶』,也被『貶罰二百十六春爲民』,趕回安徽老家去。
在『高皇』的赫赫『天威』下,胡惟庸案、藍玉案都誅殺了好幾萬人。李善長也是『坐胡惟庸』的一個,他功居第一,挨刀自然也居第一,這並沒有什麼值得奇怪的。令人『莫測』的是,將李氏後人(還是公主親生的呢)『貶罰爲民』的期限,何以不多不少恰恰定爲『二百十六春』,又何以要承諾二百十六春後『復韓國公』、『還你開國勛臣』呢?是殺了『向後複查,毫不干你事』,於是這樣來補救一下呢;還是『天誓我常害怕』,想給斫腦殼鬼一個『將來總會平反』的希望,免得夜夜夢見髑髏血模糊來索命呢?
無論如何,這『二百十六春』的期限是如何定出來的,總是『莫測』得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難道是劉伯溫獻出了比【燒餅歌】更神奇的秘本,使朱元璋真能未卜先知,知道明朝只有二百多年的氣數,到『二百十六春』之後再來翻案,翻不翻得成,對大家都已經無所謂了麼。
事實也確實如此。李祺和公主的九世孫世選『捧高皇御筆龍封』進京時,明朝大勢已去,救亡還來不及了。皇帝將此事交閣臣討論,大家揣摩聖意,翻案不如不翻,於是說字跡不盡似太祖筆跡,又胡惟庸寫作惟容,李祺寫作李棋,可能有假(其實太祖高皇帝本是白字連篇的,如果是別人造假,又怎麼會寫錯字)。僅因安徽撫臣查明,『盛慶以三歲貶,世選爲善長後,俱實』;績溪縣令也奏稱,『龍封相傳已久,士大夫及里民俱知,非新造者』;【三垣筆記】的作者時司刑科,也力陳非假,世選方得免予刑罰,遣送回鄉。(鍾叔河 原題:二百一十六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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