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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語文的學習領域是語言和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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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 發表於 2010-8-19 16: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新浪博客
新世紀初,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出版,下簡稱【方案】),把普通高中高的語文、數學、外語等12-13個科目(課程),分別置於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藝術等8個學習領域下。【方案】在『語言與文學』的學習領域下,設置了語文和外語兩門課程。這是迄今爲止教育部頒布的指令性文件中對語文課程的『學習領域』作出的最明確的科學認定。這種科學認定,不是對語文課程名稱的望文生義,而是汲取當今世界教育發達國家的經驗,從確認語文課程的學習領域是語言與文學,也即確認了語文課程學的就是語言和文學。  
    長期以來,從小學到高中,我國的課程設置(體現爲課程表)中,從來就有音樂,有美術,卻沒有文學,只是因爲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文學和語言合併成一個語文課程了。然而,由於過去的課程結構沒有對科目(課程)的學習領域作出界定,自然也沒有確認語文課程的學習領域是語言和文學,於是,『語文是什麼』――語文(學習領域)是語言和文字、語言和文章,還是語言和文學――的爭論,就困擾了我們的語文教育界大半個世紀。現在,【方案】確認語文課程的學習領域是語言與文學,自然能夠指導我國語文教育界走出困擾,推動我國的語文教學的現代化進程。
    然而,事實卻令人遺憾。
    遺憾之一:【方案】明明指出,『設置學習領域……有利於在學習領域的視野下研製各科課程標準』,教育部同時制訂並且是和【方案】配套的派生文件【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下簡稱【課標】),本來應該對【方案】確認的語文課程的學習領域是語言與文學作出科學的理論闡釋,從而制訂出語文課程標準。然而,【課標】近八千字的文件中,好象什麼都談了,卻偏偏隻字不提【方案】對語文課程『學習領域是語言與文學』的界定。同爲教育部同時制訂的文件,【課標】還是【課程方案】的派生文件,居然各行其是,出現如此的脫節,既令人費解,更令人遺憾。
    遺憾之二:既然【課標】制訂者不理會【方案】『語文的學習領域是語言和文學』的確認,語文教學理論工作者和廣大語文教師自然也不理會。也有語文教學理論工作者發現兩個文件的脫節和矛盾了,出於種種原因,也裝作視而不見。於是,語文專家編語文教材、撰寫語文教學理論著作,廣大語文教師的教學實踐,都以【課標】爲準則,【方案】『語文的學習領域是語言與文學』的確認,似乎不存在似的。
    遺憾之三:由於【課標】用了不少文字談論語文和文化的關係,還建議在高中語文教材中設置『文化論著研讀』,選修課舉例還有『中華文化尋根』等等,於是語文教育界在原先語文是語言和文字、語言和文章,還是語言和文學的困擾中,又增添了一種新的困惑,這就是【課標】頒發後流行的,據說,語文是語言和文化。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是教育部制訂的一個好文件,其確認語文課程的學習領域是語言與文學,對語文教育工作者和廣大語文教師來說,是太重要了,對此視而不見,或者讓它銷聲匿跡,無異於錯過了我國語文教育現代化的一個機會,太可惜了!  胡尹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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