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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晚報
古時醫生診脈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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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不同
各有定點醫院
秦漢以來,醫藥事業不斷進步,『醫在王官』的制度日益完善。試以唐宋爲例,作一個概觀。
唐代的醫藥行政,隸屬於禮部的祠部掌管,相當於中央衛生總署。另有隸屬於太常寺的太醫署,相當於中央一級的醫學院,兼備醫學教育和醫療組織兩種功能。
以醫療服務的對象看,這些中央級的機構,各有制度劃定的對口單位。如唐代制度,凡京師百署官吏、宮廷宦官宮女、南衙衛兵、各邊疆民族駐京人員等,看病服藥,都找太醫署。尚藥局除了爲皇帝嬪妃、諸王公主服務外,禁軍官兵的醫療也歸它負責。
以上是京朝官吏享受公費醫療的情況。地方官吏吃藥看病,也是沾惠於這個醫在王官的體制。仍以唐宋爲例,凡州府(宋時又加上 『軍』一級行政設置)一級,都設有地方一級的醫學院,其領導和教師,既是執掌地方醫藥行政的醫官,又是傳教醫學生的導師,一般多爲太醫署畢業的學生。地方官吏及地方官辦學校的師生患病,就請他們治療。
縣一級沒有醫學院校,但也有縣署機關醫院。比如,按【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三五記載的北宋制度,縣一級的官醫配置,是每一萬戶一至五人,遇缺即補。他們必須是太醫院或地方醫學院的畢業生,除了從事醫療活動外,還須負責收採藥物、指導防疫、驗發行醫和開設藥房的執照、處理醫療事故等一切相關事務。這種體制一直維持到清代。
這種縣署醫院兼醫藥行政管理的機構,一般多設在州縣衙署的大門旁邊,或者乾脆就是縣衙大牆的『破牆開店』,一方面承擔縣署官吏的公費醫療活動並受理醫藥行政事務,另一方面也爲民眾看病,乃至出診,當然這就要收錢了。
來源:深圳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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