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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不穿褲子的女人才是守法公民? 揭秘巴黎褲子禁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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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3-3-15 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環球時報
1799年11月17日,『霧月政變』之後第八天,巴黎警察局長簽署一項法令:所有想要穿男性衣服的女性必須在警察局取得合法許可。所謂『男性衣服』,就是我們今天隨處可見的褲子。時至2013年1月31日,在該法運行200多年之後,法國終於正式廢除這條在現代社會形同虛設的法令。巴黎女性穿褲子合法了。
在19世紀的巴黎,想要在警察局申請到穿褲子的許可證,不僅要有醫學證明,還需要有市長或者派出所的證明。在當時人們的意識中,長褲和套褲是男性特有的服裝,尤其在法國上流社會中,女性穿褲子更被視作驚世駭俗之舉。19世紀衛生運動之後,法國人發明了女性穿著的套褲和短褲,在此之前,法國女子的羅裙內沒有任何衣著。那麼奇怪的女性穿褲子禁令是如何來的呢?
在17、18世紀的法國,男性已有褲裝。長及膝蓋的套褲是當時貴族等社會上層的著裝,套褲之下是長筒襪子。套褲算不上褲子,衣衫襤褸的平民穿不起這樣的服飾。不過不論男性穿著什麼樣的褲裝,社會風俗都不允許女性穿褲子。
在法國大革命之前,『無套褲』是貴族對平民的譏刺。但大革命期間,『無套褲』卻成爲革命黨中極端民主派的光榮代稱。典型的無套褲黨人頭戴紅色的圓錐形自由帽,穿著襯衫,身著長褲,腳上一雙厚木屐。在無套褲黨人中,還出現了一些穿褲子的女性。褲子、女性、革命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對於女無套褲黨人,有人稱之爲一群散發著血腥氣味的歹徒和兇手,有人則讚賞她們是群眾中最能夠代表人民的、有良知和勇敢的人。事實上,法國大革命期間的重大事件,她們帶領其他婦女,多次參與其中。比如1789年10月5日下午,以婦女爲主的約6000人的隊伍,擁入凡爾賽的制憲議會會場,占滿旁聽席。當天晚上至次日清晨,她們又參與了與國王禁衛軍的流血衝突。在1793年,還出現了一個著名的婦女俱樂部――革命共和派女公民俱樂部,主要由街頭巷尾的普通婦女代表組成。她們表現得特別活躍,後來這個俱樂部還被稱爲西方第一個婦女政治組織。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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