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醫緩和】爲中醫學類專業【醫古文】課程傳統篇目,該篇節選自【左傳】。由於【左傳】年代久遠,文字古奧,對後人的理解帶來不便。因之歷代注家及教材對一些詞句的註解也往往不盡準確,如關於『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句中『降』注爲『下降、減弱』即有違中國傳統樂理,而注爲『產生』,則合於樂理,文意通達。
文中另有『女,陽物而晦時』一句,歷代註解及各版教材注釋皆欠妥帖。關於該句的注釋,各家均把重點放在『陽物』上。如杜預注曰:『女常隨男,故云陽物。』即指女性爲男性的附屬物。顧炎武謂:『女,陰也。陰中有陽,其物屬火,故爲陽物。』楊伯峻注從杜預說而略有敷演:『疑陽物當解作陽之物。女陰男陽,女待男而成室家,育子孫,故女爲陽之事。物,事也。』其中顧炎武之論明顯過於牽強,故歷版【醫古文】教材皆從杜預說。
按杜注,則『女』意爲女性,『陽』意爲男性,故『陽物』是指女性爲男性的附屬物。筆者綜合分析認爲,此注雖似有道理,但實則甚爲不妥,理由如下。
『陽物』意爲『陽性之物』
眾所周知,亙古至今,人們寫文章都講究前後照應,作爲文史巨著的【左傳】更當如此。因此,我們對文意的理解也應聯繫上下文來進行,而脫離上下文的語境和邏輯關聯來理解某一詞句,則屬斷章取義,容易出現偏差。
就此一句的理解而言,因其關鍵詞『陽物』本身其義不甚明了,因而我們很有必要把上下文作爲重要的依據。查看原文,該句上下文爲『天有六氣……淫生六疾……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如將『陽物』釋爲『陽之物』,即『男性的附屬物』,則其與『淫生六疾』和『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有何直接的邏輯關聯?因爲前文言『晦淫惑疾』,女爲『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中的『惑蠱』自然得到解釋,而『內熱』當如何解釋呢?對古文的注釋最忌輕率地無中生有,因此找到直接證據方爲妥帖。
也許有人會說,不一定每段話的上下文均必須有密切的內在邏輯聯繫。誠然如此,但在此處則站不住腳。筆者認爲,此段上下文邏輯聯繫極其嚴密。如將『陽物』之『陽』理解爲事物屬性的話,即『陽物』指陽性之物,那麼依據上文『陽淫熱疾』,而女爲『陽物』,故淫則生熱疾,與下文『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中的『內熱』密切對應。如此,則『陽物』與上文的『陽淫熱疾』、下文的『內熱』,『晦時』與上文的『晦淫惑疾』、下文的『惑蠱』分別密切對應,文理暢通,邏輯嚴密。
『女』意爲『男女之事』
讀到此處,可能有人會問,前面的論述僅看文字,似乎是道出了上下文的邏輯聯繫,但是中國傳統文化及中醫學自古皆以男爲陽、女爲陰,而此解卻謂『女爲陽性之物』,這明顯違背了最基本的常識。這一問題恰恰道出了全句理解的關鍵,即對『女』字的理解,是解開全句理解的鎖鑰。
筆者認爲,此處『女』不當作『女性』解,而當釋爲『男女』,用文中原話則爲『近女』,即男女之事。眾所周知,男女之事恆於動,不動則無所謂男女,故其性屬陽;又因其常於夜晚進行,故其時屬晦。故曰『女,陽物而晦時』。而且整段文字都是醫和告誡晉侯要節制男女之事的,故此處『女』釋爲『男女』也是順理成章。
綜上所述,『女,陽物而晦時』一句當釋爲『男女之事,其性爲陽,其時爲晦』。如此則文從字順,亦合醫理,上下文邏輯清晰,義理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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