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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臨床] 中醫臨床學術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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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基 發表於 2016-1-8 18: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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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時期以來,針對中醫學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業內有識之士不時發出警示之聲,此尤以已故首屆國醫大師陸廣莘的觀點較具代表性。他認爲,因西方醫學的衝擊,中醫學界出現了『中醫西化』的趨勢。如果任其發展,最終將產生『四化』的局面——『中醫思維弱化、中醫學術異化、中醫技術退化、中醫評價西化』。『四化』問題得不到重視,將會使中醫傳承走很大的彎路。這種現象必須正視、不容迴避!

    筆者對陸廣莘的觀點深表贊同,並認爲造成中醫生存危機的根本原因是中醫學術存在著三種不良傾向,或曰三弊。

【重藥輕醫】

    眾所周知,中醫學有完整且相對完善的理論體系,這也是隨著西方醫學的興起,數百個民族醫學相繼土崩瓦解、銷聲匿跡的背景下,而能得以留存的根本原因。在漫長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中醫學受到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刻影響並留有深深的印跡。通過司外揣內、取象比類、體驗感悟等認知方法,吸納融匯其他學科知識,並引入古代哲學的陰陽、五行、氣等作爲說理工具,中醫學終於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的理論體系——既具有強烈的實用性及自然科學屬性,同時又具有濃厚的人文色彩及社會科學屬性。這一體系有兩個顯著特點,即認識論上的整體觀念和方法論上的辨證論治。此二者分別在2000年前的【黃帝內經】及1800年前的【傷寒雜病論】中已確立和運用。在其後的歲月里,儘管代有進步,但總體說來只是從不同角度對上述認識與方法的補充與完善。可以說中醫學是一個較爲成熟的、具有超強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理論體系。

    中藥取材於自然界的植物、動物與礦物,屬天然藥物。由於稟承不同、成分有別而具有『四氣』及『五味』之偏,走行去處(歸經)之別,藉此可用來糾正不同臟腑、經絡的疾病之偏,因而中藥治病的原理可概括爲『以偏糾偏』。

    顯而易見,中藥的應用一定要在中醫理論的指導下進行,只有弄清病變的陰陽表里寒熱虛實,才能做到藥證相應,藥中肯綮。儘管中醫歷代也重視專藥的研究,積累了很多經驗,甚至有『單方一味,氣死名醫』之說法,但這種『效在於藥』的現象決非主流,不能顯示中醫治病的規律和對疾病認識的全貌。當前,不少醫者熱衷於單味藥的研究,臨床用藥時總是考慮其藥理成分,如抗炎、抗病毒、抗癌、降血脂、降血糖、降血壓等,試圖通過其某種藥理作用而達到某種治療效果,而忽略了病變發生的背景及其病機過程。長期實踐、無數事例證明,這種『對號入座』的『拼湊式』用藥,顯然屬於捨本逐末,自然難以取效。

【重病輕證】

    所謂病,是對人體病理變化全過程特點與規律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貫穿於病變過程始終的基本矛盾。所謂證,則是對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概括,包括了病變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勢及邪正關係,反映的是病變某一階段的病理本質或主要矛盾。辨證就是把四診所收集的資料,通過歸納、分析,辨別疾病的病因、病性、病位及邪正之間的關係,進而概括、判斷爲某證。這是中醫學用以揭示疾病本質的特有方式,也是『治病求本』的基本要求。

    客觀地說,中醫學儘管也重視『病』的診斷,但因其病名多數反映的只是疾病的表象,故而更加強調用『證』來反映現階段的病理實質,並以此作爲確立治療方案的主要依據。比較而言,現代醫學無疑更注重『病』的診斷。時常爲了明確一個診斷要進行大量的實驗室、影像學等的檢查,甚至引起患者質疑『過度診斷』並成爲醫患矛盾的一個常見緣由。

    目前,在臨床最常採用的即是這種辨病與辨證相結合的診斷方式。這種方式既可避免漏掉一些早期的、細微的病變,又可總體上把握病變現階段的病因、病位、病性的具體情況,是一個值得提倡的診斷方法。但問題是不少醫者在注重辨病的同時,卻未注重辨證,治療時過分留意各種檢查結果,用藥往往針對某個『病』或某個指標,一個方子常常呈現出具有某種藥理成分或治療作用的同類藥物的疊加,這顯然不符合中醫的組方原理。

    辨證著眼整體、個體與宏觀,辨病著眼局部、群體與微觀,兩者的結合顯然有利於對疾病的全面認識與把握。但對於中醫而言,辨證是絕對的,辨病則是相對的。

【重方輕法】

    中醫學創立了豐富的治療思想,並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治療體系。如扶正祛邪、調理陰陽、三因制宜等,即普適於各種病證的治療。在這種治療思想指導下,又進一步確立了適用於一個病或一類病證的治療原則。前者是針對『病』制定的治療大法,如內科病證中感冒的『解表達邪』、血證的『治火、治氣、治血』,消渴的『潤燥清熱、養陰生津』等;後者則是針對『證』的歸納分類制定的相應治療方法,如『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等。在此基礎上,針對病證某一類型,又制定了具體的治療方法,即所謂『法隨證立』。

    『藥有個性之專長,方有合群之妙用』。方劑是藥物的有機組合,而組方的依據是『法』,即『方從法出』『方隨證設』。也就是說,方劑的組成一定要契合中醫學的發病與治療原理,體現治法的用意。

    如今一些醫者不注意鑽研、理解中醫治療思想與方法,而沉湎於『單方』、『偏方』、『秘方』中。這種『效若桴鼓』的驗方確實存在,但一定是建立在對『病』的控制及對『證』的改變上。【中醫方劑大辭典】收錄的近10萬首方,可以說都是曾經的驗方,甚至是秘方,是臨床經驗積累的結晶,值得借鑑學習。但由於病、證的多樣性及動態性,取效寄望於『萬應』、『百消』的『神丹』、『靈膏』顯然是不切實際的。

    時下期刊上常可見到用某方治療某病的報導,乍一看是中醫臨床治療常有創新與發現,若從『證』的角度來認識,由於整體關聯性及個體差異性,就決定了辨證治療角度的多樣性,也爲中醫臨床的擇方用藥提供了廣闊空間,因而這種現象根本談不上創新。

    上述學術三弊其實是一個問題的三個方面,即陸廣莘所言之『中醫思維弱化』,由之必然導致『學術異化』與『技術退化』。療效是中醫過去、現在以至將來賴以生存與發展的關鍵,而療效的獲取又必須建立在對理法方藥一體化的深刻理解、準確把握之上。毋庸置疑,中醫要想擺脫危機,實現復興,必須堅守特色,自信自強,苦練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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