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话题: 恭寬信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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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孝悌與仁義忠智信的關係
热度 21 延章 2021-1-22 04:14
儒學,說到底就是一門人文科學。說他是人文科學,是因為其學說不是假設出來的,而是建立在一套成熟的基礎理論(思維)之上,並提煉、驗證於現實生活實踐的完整理論。 如果說道家是研究客觀規律的天道之學,那麼,儒學就是研究人性,研究人道(主觀的心、性)如何和合天道(客觀規律),達到中庸的人文之學。 道家作為主張客觀天道的科學,始於人性無善惡之名,【道德經】主要運用的思維有陰陽、象類、五行、辨證、邏輯等。 儒家作為主張人文的科學,始於辨人性以善惡,並克己復禮,系以公平正義之準則。人之為人,正是因為人有心(欲望)、性(品性),【中庸】認為,人就是要率性修道,性為心之主,然後才能平衡心與性,使得言行合禮,遵循仁義忠智信五常。 儒學的主要思維是陰陽、五行、辨證。 陰陽思維,生化尊卑之說,親疏之說,內外之說。 孔子認為孝悌是仁義五常的基礎,一個不懂孝悌的人,絕對不會具備五常之德,但反過來,具備孝悌之德,則未必具備五常之德,這就是內外之別。 人與社會的關係,具有多重圈子,最內最親的,是家庭,是父母兒女,其外是家族,其外是親戚,其外是朋友,其外是同事,其外是同仁,其外是民族,其外是社會,從內到外,就是親疏漸變的關係。 孝悌之說,其初是一個人在最內最親的圈子裡的關係,後來演變為其與師門的關係,甚至同事、上司的關係。 由孝悌的擴展,直接衍生出仁義忠智信五常,子思認為這五常是五行關係,但實踐應用一直難以進展,說明這個五常的關係未必符合五行關係。 其實五常,作為孝悌的延伸擴展,其內涵可以這樣理解:仁,是任何兩個人之間的和諧中庸關係,即一個人在面對陌生人時,不能預先假設他人是惡性的,要假設他的品性是不善不惡的,而自己先善處之,則恭寬信敏惠的態度對待他,然後再視其回饋。 義,則是一個人與某特定的人相處時,自己先做到恭寬信敏惠,再視他的回饋做出應對改進;仁義的差別在於,仁如果只是一種品性,義則是切實的實踐了,而且仁是兩個人之間的相處態度,義則可以是兩個人之間的,也可以是人與集體之間的,更可以是集體與集體之間的相處態度。 忠是人與集體之間的相處態度,而且往往是指家族以外的圈子裡的集體,因為家族之內,一般用孝悌論述其相處關係。 智、信其實與仁義忠不是同層次的概念,孔子就說過恭寬信敏惠是仁德的表現,這其中就有信,而智,更類似於一種思辨能力。 仁義忠,又以仁為基礎,不仁的人,必然不義;而義是最普遍的,所以人們時刻都能聽到義氣的說法,但義氣其實只是義的部分內涵,如果要表述完整,恐怕『義務、義理』更全面;忠是一個立足社會的根本,很多人義薄雲天,卻往往不忠,是因為他們往往只看到人與人之間,或與小團體之間的義,看不到更高層次的大局的義,因此,需要將忠獨立表述,很多人誤以為忠可以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是誤解,這種誤解會導致愚忠,因為集體往往會由某個人代表,並履行部分權責,所以如果將自己與這個人之間的義理解為忠,就是致命的了,因為這個人未必就對得起其所代表的集體。 義的義理內涵,體現在法制之上。 為了維持社會的公義,需要將公義解構為一套五行理論:權利責務。雖然只有四個概念,但四個概念之間是五行關係,具體內涵請點擊: 法律制度中的四則五行生剋關係 。作為法制的成套理論,『權利責務』融合了法治與德治,其整合因素便是無處不有的『義』。 法治與德治,又是外與內的陰陽關係,二者是相互依存的,沒有德治的義理,就沒有法治的必要。 權利聲明:本文闡述的概念理論,符合先秦孔孟之學,但不必符合漢以後儒家之說,而且其中的概念內涵定義,及關係理論,均屬於創新首立,任何人引用本文,均需註明來自本網頁,任何人引用本文中的概念及其理論,均需註明由『華韻國學網-延章』發明,否則,本人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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