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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摘自漢典 作者 xshz
利字甲骨文到篆體的演變
這是『風滿利劍平胡虜』的『利』字。這個字是個會意字。①是甲骨文的寫法,其左是成熟了的莊稼,穗子向左邊下垂;右邊是一把『刀』,就是用刀割莊稼;『禾』、『刀』之間的三個點兒,就是在收割時穀粒脫落的樣子,用『刀』割『禾』,說明『刀』的鋒利。可見『鋒利』之義也正是『利』字的本義。金文②左邊的『禾』右邊的『刀』均未變,只是掉下來的穀粒排列得更規整了。小篆⑧同於金文的形體,僅把金文中的兩個點兒去掉了。楷書④把『刀』字變為『立刀旁』了,這也是符合漢字結構合理的要求。
『利』在上古作『鋒利』義用較多,如【韓非子·難一】:『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這就是說:『矛的銳利,任何東西都能被戳穿。』當你讀王充【論衡·物勢】時,就會見到『辯口利舌』的話,『舌頭』也能『鋒利』嗎?這就講不通了。這裡的『利』字是指說話乾淨利落、語言『鋒利』,使對方無法招架。當然,這也是從『槍刀』之『鋒利』引申出來的。至於『利益』之『利』,那是從『收禾而得利』中引申出來的,如【商君書·算地】:『利出於地,則民盡力。』此『利』即指『利益』。那麼【史記·越世家】中『逐什一之利』的『利『也當『利益』講嗎?不對了,這個『利』當『利潤』講。這句話是說:『追求十分之一的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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