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丙本第十七章的“安”与第十八章的“安”
如上所述,丁原植与谷中信一的新说,语言上最大的根据在于丙本第十八章所见“安”字的解释上。然而,这个“安”字在同一章的第十七章中,也表现出完全相同的用法。第十七章有:
信不足,安(焉)又(有) 不信。
这说的是,君主中最差的统治者,“丌(其)即(次) (侮)之”,即被人民蔑视。因为统治者没有充分的诚信,所以导致了人民的不信。显然,这里“安”字的用法和第十八章的
古(故)大道 (废),安(焉)又(有) (仁)义。六新(亲)不和, 安(焉)又(有)孝(慈)。邦(家)𦈏(昏)〔乱〕,安(焉)又(有)正臣■。
在语法上完全相同。
那么,第十七章的“安”,是否可以读为“哪里”、 “为何”之类表反问的疑问词呢?如果一定要这样读,那就变成:如果统治者“信不足”,为什么不被人民“信”任呢?就是说,只能释为被人民充分“信”任。然而,即便是这种牵强附会的解释,也无法将文意解通。
关于第十七章的读法,谷中信一置之不理,默而不言,丁原植作了以下的解释:
但简文“安”字,也可能表示一种疑问的语气,意谓:“哪里”。(参阅下文分析)“信”,此处指 “人君的诰令”与“下民的信服”的关系。此句意谓:“信”的问题得不到充分的处置(指“信不足”),哪里还能(指“安”)靠着缺乏“信”的措施(指“有不信”)?*[8]
然而,这个解释可视为同句反复,因为前半部分“信不足 ”的内容,和后半部分“安(焉)又(有)不信”的内容完全相同,这样的解读法完全失去了意义。就是说,将第十七章“安”读为反问疑问词的丁原植之说,是无法成立的。这一句话的正确解读,只能将前半部分“信不足”解为假如统治者的“信”即诚信、诚实不充分的话;只能将后半部分 “安(焉)又(有)不信”解为其结果是统治者失去人民的“信”任。不可能再有其他的解释 *[9]。
接下来看马王堆《老子》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甲本作:
信不足,案有不信。……故大道废,案有仁义。 知快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畜兹。邦家乱,案有贞臣。
乙本作:
信不足,安有不信。……故大道废,安有仁义。 知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又孝兹。国家乱,安有贞臣。
甲本统一作“案”字,乙本统一作“安”字,和郭店《老子》相比,在意思上完全没有差异。
关于甲本的“案”,《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的注〔三一〕作:
案,乙本作安。通行本此处多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安、案与焉,音近义通,作“于是”解,或误以焉为句尾语词,属之上句,遂并下句增一焉字。
视其为一种接续词。这一说法基于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卷“老子”及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二,不仅用在今本及马王堆《老子》上是妥当的,用在郭店《老子》也一样妥当,这已是确定不移的定论了*[10]。
顺便指出,详查郭店《老子》甲本、乙本、丙本,其他还有三个地方出现“安”字,即甲本第三十二章“民莫之命(令),天〈而〉自均 安(焉)。”*[11]甲本第二十五章“国中又(有)四大安(焉),王凥(处)一安(焉)。”*[12]这些均为句末语气词“焉”的假借字,丁原植和谷中信一所主张的、作为反问疑问词的“安”、“案”、“焉”的例子则一个也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