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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徐雪莉)近日,為進一步加強中醫藥行業科研專項的管理,規範項目組織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中醫藥行業科研專項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針對行業科研專項組織實施單位的職責分工、項目立項程序、監督檢查、績效考評等制定細則。
【暫行辦法】指出,行業專項要面向中醫藥行業發展需求,突出中醫藥工作重點和特點,直接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服務。其項目內容應當針對行業發展急需解決的關鍵性問題,並與其他國家科技計劃合理銜接。
行業專項重點支持落實【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優先領域和重點任務,圍繞行業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重點需求,開展中醫藥應急性、培育性、基礎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中醫藥應用基礎研究,中醫藥重大公益性技術(方法、方案)前期預研,中醫藥實用技術(方法、方案)研究開發,國家標準和中醫藥行業重要技術標準規範研究,中醫藥計量、檢驗檢測技術研究等。
立項程序方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徵集行業專項需求建議,建立需求庫。根據行業專項需求徵集情況和相關專家組論證意見,委員會負責提出年度研究項目建議和承擔單位選擇方式建議,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論證審定後於每年4月底前報送科技部、財政部。項目承擔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及經費預算,包括項目總體目標、年度目標、項目研究任務、技術路線和組織實施方式等。項目實施方案通過論證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
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任務書內容落實項目實施的相關配套條件,開展項目研究工作,確保項目按計劃執行。項目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提出項目驗收申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財務和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財務驗收和業務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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