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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十七] 篆文(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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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文,即秦小篆。【說文‧敘】云: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小篆實際是大篆的化身。「皆取史籀大篆」者,明小篆與大篆之不別;「或頗省改」者,則經李斯、趟高,胡母敬董理有部分之差異。段玉裁注云:「省者減其繁重,改者改其怪奇」,系就許敘明一般內容,實際則盡有超出「省」「改」範圍,別制新字或增其繁重者。綜合觀之:
(一)省減大篆之例:
(甲)省減義符者
禋:絜祀也。一曰精意以享爲禋。從示垔聲。
:籀文,從 。
煙:火氣也。從火垔聲。
:籀文從 。
鱣;鯉也。從魚亶聲。
鯉:籀文鱣。
繘:粳也。從糸譎聲。
;籀文繘。
:慕欲口液也。從欠水。
:籀文 。
(乙)省減昔符者
祺:吉也。從示其聲。
:籀文從基。按從基爲聲,基又以其爲聲。
速:疾也。從 束聲。
:籀文從欶。按從欶爲聲,欶又以束爲聲。
逋:亡也。從 甫聲。
遄:籀文逋從捕。按從捕爲聲,捕又以甫爲聲。
嘆:吟也。謂情有所悅吟嘆而歌詠。從欠 省聲。
:籀文嘆不省。
(丙)省減部分形構者
齋:戒絜也。從示齊省聲。
:籀文齋從 省。
豋:上車也。從 豆象豋車形。
:籀文豋從 。
炙:炙肉也。從肉在火上。
: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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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裁以爲凡籀文多繁重。王國維以爲籀文出於西周文勝之後。小篆爲適應時代環境,故多省減。
(二)更改大篆之例:
(甲)更改義符者
嘯:吹聲也。從口肅聲。
:籀文嘯從欠。
韙:是也。從是韋聲。春秋傳曰犯五不韙。
:籀文韙從心。
:不受也。從受辛。受辛宣 之也。
:籀文 。
陴:城上女牆俾倪也。從阜卑聲。
;籀文。
壞:敗也。從士褱聲。
:籀文從支。
城:以盛民也。從土成,成亦聲。
:籀文城從 。
顏:眉之閒也。從頁彥聲。
;籀文.。
甑:甗也。從瓦曾聲。
:籀文甑從 。
(乙)更改音符者
頌:兒也。從頁公聲。
;籀文:按從頁容聲。
頂:顛也。從頁丁聲。
:籀文從鼎。按從鼎聲
宇:屋邊也。從 於聲。易曰上棟下宇。
:籀文宇從禹。按從禹聲。
遲:除行也。從 犀聲。
:籀文遲從屖。按從屖聲。
以上兩種字例甚多,一般言之,篆文所更改之偏旁比籀文多簡略。
(丙)更改怪奇者
如商、子等字。
(三)增繁加重之例:
(甲)簡省之字明言爲籀文從而推斷篆文爲增繁者
(乙)增綮之字爲篆文後而推斷筒省之字爲搐文者
(四)別制新字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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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維以爲秦之易籀爲篆,不獨有省改,抑且有所存廢,則此新字之別制,亦正可以明其存廢之事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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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需一提的爲小篆在文字學上之價值。亦即許君著【說文】何以特別重視小篆的緣故。這可從承先與啟後兩方面分別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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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承先言,小篆以前文字的構形,大致都是約定俗成,不僅筆劃繁簡不定,同字亦有多多。小篆則基於政治因素,由深通字理的太史令作全面董理。「取史籀大裊或頗省改」,正是董理的大原則。因此小篆不僅保存古代文字結構精神,融貫結構涵義。更重要的,是確立結構方式。有了「省其繁重,改其怪奇」的大原則,才使六書道理的得以確立。所以研究古代文字,小篆便成爲最重要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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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啟後言,隸楷行艸,實際都淵源於小篆。後世嬗變,此入彼出。然而尋跡到小篆,便自然而然有一標準法式,所以研究現代文字,小篆又成爲最可靠的依據。(參見前引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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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的形成,據【說文解字‧敘】的說法,首由丞相李斯奏謂秦始皇統一天下文字,罷除跟秦朝文字所不合的,而後由丞相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這三篇文字都是以周宣王時太史籀寫的大篆【一稱籀文】爲依據,省略其中繁重的,或改易其中怪奇的,而定下了型。因它跟大篆的形體有所不同,所以稱小篆(參見頁七六五)。由於將大篆省改爲小篆的時代是在秦朝,而且省改後的小篆成了當朝通行的文字。因此,小篆又名「秦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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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中稱的篆書,一律指小篆;大篆,則一律稱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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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頡篇】,是秦丞相李斯的作品。【漢書‧藝文志】說它有七章。是用小篆寫的(分見【漢書補註】卷三○、頁八八五、班固自注。說文、頁七六五、敘)。今已亡佚。案【漢志】「倉」做「蒼」。漢初的【倉頡篇】,跟秦時的不同。因閭里書師將李斯的【倉頡篇】、趙高的【爰歷篇】、胡母敬的【博學篇】合爲一篇,而稱爲【倉頡篇】(見【漢書補註】、頁八八六)。今已亡佚。由於漢初的【倉頡篇】,已合李斯、趙高、胡母敬三人的作品爲一篇,所以它又稱爲【三倉】(見說文、頁七六八、敘、段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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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歷篇】是秦朝車府令(主管乘輿路車之官)趙高。【漢書‧藝文志】說它有六章。是用小篆寫的(分見【漢書補註】卷三○、頁八八五、班固自注、頁八八六。說文、頁七六五、敘)。今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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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學篇】是秦朝太史令(主管天時星曆之官)胡母敬。【漢書‧藝文志】說它有七章。是用小篆寫的(分見【漢書補註】卷三○、頁八八五、班固自注;頁八八六。說文、頁七六五、敘)。今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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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漢書‧藝文志】的記載,【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三篇文字,傳到漢初,閭里書師將它們合成一篇,總稱爲【倉頡篇】,以六十字爲一章,共五十五章。以此算來,則有三干三百字(參見【漢書補註】卷三○、頁八八六)。是用小篆寫的,後改爲隸書。今已亡佚。由於漢初的【倉頡篇】,已將李斯、趙高、胡母敬三人的作品合成一篇,所以它又稱【三倉】(見說文、頁七六八、敘、段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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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漢書‧藝文志】的著錄,【訓纂篇】是西漢揚雄。他以漢初的【倉頡篇】(即合李斯的倉頡篇、趙高的爰歷篇、胡母敬的博學篇爲一篇的三倉)爲底本,採錄有用之字,再將其中重複的字去掉,寫成【訓纂篇】八十九章。案此八十九章扣除漢初【倉頡篇】五十五章,實爲三十四章。【漢志】說它們以六十字爲一章。以此計算,則三十四章爲二千零四十字。若再加上【倉頡篇】五十五章的三千三百字,則爲五千三百四十字,正好跟【說文解字‧敘】記載的字數相合(分見【漢書補註】卷三○、頁八八六。說文、頁七六七,敘)。該書用小篆寫的。今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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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敘】說:「自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二百四十字,群書所載,略存之矣」。據段玉裁的註解,所謂十四篇,是李斯的【倉頡篇】、趙高的【爰歷篇】、胡母敬的【博學篇】、司馬相如的【凡將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長的【元尚篇】跟揚雄的【訓纂篇】,各分爲二,所以成了十四篇。至於共五千三百四十字,是這樣計算出來的:漢初閭里書師,已將【倉頡】、【爰歷】、【博學】合爲一篇,共五十五章,以六十字爲一章,得三千三百字。到了平帝元始年間,揚雄又據天下通小學者記述的文字,採取其中有用的,寫成【訓纂篇】,計三十四章,每章爲六十字,得兩千零四十字。將漢初的章數,字數跟漢末的章數、字數加起來,共八十九章、五千三百四十字。了解這點,意思當然也就很清楚了。案李、趙、胡母是秦時人,司馬是西漢武帝時人,史是元帝時人,李是成帝時人,揚是平帝時人。(參見前引蔡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