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16 06:45 編輯 / @* K, m5 g$ Q% A6 m6 r
# Q$ A: y4 {# W$ B/ T6 V9 g* ~; [; L5.第五章
: G& }# l& x1 Q7 b, A2 r【原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淈,动而愈出。多闻数穷,不若守于中。
5 D% E& i5 U0 g6 W5 ^6 C〖解读〗
1 I8 G) w; @+ R1 s4 v2 M& y( _5.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 y# O$ z: t# z 所谓“刍狗”即古代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庄子·天运》云: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所以,后世有一些观点,由此认为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是冷酷无情的,用之则仁,不用之则弃。当然,有一些观点则认为所谓“不仁”是指天地和圣人对万物和百姓一视同仁,在态度上不偏不倚,从不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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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自身具体想表达什么观点呢?其实从《老子》自身的言论中,也可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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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T4 k2 k9 D 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得善矣。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得信矣。圣人之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浑焉。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第四十九章》 ; ]/ E8 \/ C( O1 S3 W& H* w
6 M* _! c3 w& {. r) c1 |; G2 B 和大怨,必有馀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第七十九章》 4 O0 D* F! Q! [% h7 L. m0 ` p7 K3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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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引两章里,分别指出“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天道无亲,恒与善人”。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当时百姓并不是指平民,而是指诸侯贵族。“平民百姓”的说法是战国之后的才出现的,原因是一些诸侯国不得不实行编户齐民的改革,平民才获得了取用姓名的权利。在《论语》中孔子亦云:“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这个百姓,实际上也是指的诸侯贵族。 " V; @" D9 m. w7 R9 b
7 y; q. e8 ?7 e8 J( P- t$ F 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解读老子所说的“仁”。我们知道儒家思想里“仁”正如《中庸》所云:“仁者,亲亲相杀。”其实这是有很深的历史渊源的,从社会基础而言,农耕文明所形成的固有宗法思想。从政治角度而言,则是三代之后,天子之位开始世袭,传而不禅,到了周朝更是大肆“封建亲戚”,使得这种宗法观念空前的强化,血缘政治成为周朝立国立政的原则和基石。周朝的分封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封建亲戚”,事实上是姬姓独大,再加上姬姓以外异姓王族亲戚。所以《左传》亦云:“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荀子》则云:“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说明周朝“非我族内,其心必异”的观念是比较强烈的。所以老子正是针对这一点,他认为圣人恒无心,则不应该有这样“其心必异”的想法。老子主张不分远近亲疏,不论内外,真正做平章百姓,一视同仁,而不是王姓独大,任人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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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 {* [ n+ T2 J5 f# I 从楚国自身的历史而言,当时楚人的首领“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於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琇氏,居丹阳。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虽然受封,但如《史记·孔子世家》所说“楚之祖封于周,号为子男五十里”。熊绎只被封了子爵,在公、侯、伯、子、男爵位等级里,是很低的爵位,封地也不过五十里。周成王封熊绎,更像后世皇帝安抚边疆小部落的举动。可见在周成王时期的分封,楚国被视为蛮夷。而且楚国也往往以“蛮夷”自称。所以楚国对周王朝也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有时甚至是对抗的态度。周朝对于楚国也多次加以征伐。也正为如此,楚国从五十里,到发展为一个大方国,实际上是楚国自身对于其它蛮荒之地的征服,而不是来自周朝的分封。 7 P, ?# @/ R) D( ^* d
1 J- U2 R$ @7 W. f 在文化教治上,南方的楚国当时并未完全融入华夏文明之中,所以保持了相对浓郁的特色,甚至迥异于周朝的礼乐文明。同时楚国春秋兴起之时,周王朝开始解体,楚国对周朝的礼法制度则更加不会苟同,所以楚国在兴起过程不存在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羁绊。楚国在内部并不对土地和人民进行二次分封。楚国的政治制度,则除了王室之外,少有累世专政的世家。楚国兼并汉上诸侯,却不再封建亲戚,传世不替。相反的,楚国派遣管理新获领土的县公,虽有在辖地的治权,却是由楚君任免,相当于后世所谓的“流官”。这一最早的“改土归流”,实为郡县制度的滥觞。楚国制度已稍近于君主政体,而不是封建领主。这样,作为楚人,不论贵贱,一律“编户齐民”以纳税缴赋为前提,可以直接分得耕作的土地。正是因为这种不同于周朝固有之制度的政治措施,使楚国在春秋之初由五十里的小国开始迅速地壮大,并挤身于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的行列。而北方其它国家的变法相对来说要晚得多。 " t: t4 d, P1 K3 t7 L: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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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楚文化中包括宗法在内的礼法观念相对比较淡薄。老子作为楚国人,自然而然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本土文化的影响。《老子》一书的风格就是典型的楚言楚韵。同时对老子思想影响更深的,则是三代时期的圣君之道,也就是“天下大同、禅而不传”的远古之风。在这一点上,老子和孔子均是对其推崇备至。所以,老子本身所关心的并不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更加根本治国用人之道。故而《老子》强调“不仁”实质上就是反对以血缘为纽带宗法思想,特别是宗法政治,针对“仁者,亲亲为大”的观念,并非是针对孔子所言的“仁者,爱人”的观点。老子固然主张不尚贤,但是同样主张不尚亲,反对“亲亲为大”的血统观念。所以,“刍狗”一词,即是指圣人对待百姓,应该和天地公平地对待万物一样,视之为跟自身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正所谓“天道无亲”,所以“不仁”。《老子》反对世代承袭和任人唯亲。同时,老子一再强调“功成身退”,实际也是对“终身制”的否定。 `, g" S1 t/ _% p& q3 C+ R'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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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的分析,“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应该理解为:一则是主张打破血缘观念,故而认为圣人无亲,恒与善人。二则是主张打破终身观念,故而主张“功成不居,事遂身退”。当然值得强调的是,华夏历史在经历春秋战国的长期动荡之后,从分封制走向郡县制,并不是老子的思想直接推动的结果。而是按照“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所确立的,华夏民族在这个过程中曾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以,只能说残酷的历史部分地印证了老子提出的“治国之道”。当然老子和孔子所主张的天下“禅而不传”、天子“功成身退”,在其后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