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科学表征"说(图)
荀子是继孔孟之后,又一位儒学大师、先秦最后一位集大成的思想家;对历史产生过深远影响的韩非子、李斯,都是其得意门生。荀子在诸子中为何能独树一帜,且成为思想史上的一座丰碑,这与其学术思想中鲜明的“科学表征”是分不开的。
“天人相分”的理性思维
在荀子的学术思想中,能高孔孟一筹的,首推“天人相分”的天道观。《荀子・天论》云:“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直到汉代,大儒董仲舒还高扬“天人感应”的旗帜,且导引为时代文化的主潮。荀子面对当时一统天下的“天人合一”观,石破天惊地提出“天人相分”,这是由其朴素唯物主义理性思维所决定的。面对特殊的“天象”,他作出了这样的理性阐释:“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故星坠、木鸣、日蚀、月晕、怪星之类,是种种罕见的自然现象,和社会治乱是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的;对这样一些自然现象感到奇怪,是可以理解的,但对其抱有不祥的恐惧感,是大可不必的。天有天道,人有人道;各行其道,方为真道。不仅如此,荀子还破天荒地第一次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口号;认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可以制服一些自然灾害的。当然,荀子的高论,首先和当时“百家争鸣”宽松的学术气氛有关;另外,荀子能高出孔孟一筹的是:他具有一定叛逆性的“逆向思维”,包括“性恶论”也是这种思维的产物。故,荀子是最早具有“理性天道观”的哲人,“天人相分”――《荀子》中最具科学表征的理念之一。
“隆礼重法”的整体思维
先秦诸子中,儒家礼治与法家法制,好像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尖锐对立的治国理念。儒家强调“隆礼”,斥“法家”为“无教化,去仁爱”;而法家强调“重法”,斥儒家为“以文乱法”,不通世务之腐儒。二者各执一端,自以为是。而荀子却例外,在《解蔽篇》里,开宗明义地指出:“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于大理。”即:人之大患,在囿于一己之见,而不通达于大理。故,他批评慎子是“蔽于法而不知贤”,庄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而荀子却主张通识事物的“大理”,也即“合二而一”的整体思维。所以他主张治国安邦,要“隆礼重法”并举,也就是说,礼教与法制,是一个政体有效机制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就有点接近当代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的两个方面。在《强国篇》中云:“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在《君道篇》中云:“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礼教与法制的对立统一、相辅相成,演绎为《荀子》中的一种整体思维模式:如“定法度,制礼乐”、“起礼仪,制法度”、“明礼仪,起法正”、“礼者法之大分”等。荀子在那样一个特定时代,为何能独标一帜,提出“隆礼重法”这样先进的治国理念,完全取决于其科学的整体思维。荀子的确是一个融通诸家的“鸿儒”,他的视野很开阔,不会囿于一孔之见,一得之识,能够顾及到客观事物的各个方面;所以就有“非十二子”的气度,就连子思、孟子都在非议之列,可见他那种大无畏的批判精神。而这种俯视诸子、胆敢独造的学术勇气,就来自那宏观把握、有机协调的整体思维。“隆礼重法”正是这种科学思维孕育出的杰出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