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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读《老子》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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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2-22 17: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2.第十二章

【原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解读〗

12.1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

五色者,即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古代以此五者为正色。《书•益稷》:“以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汝明。”

五音者,即古代五声音阶中的五个音级,即宫、商、角、徵、羽。

五味者,指酸、甜、苦、辣、咸五种味道。《礼记•礼运》:“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

在老子看来,五色者,目之欲也,五音者,耳之欲也,五味者,口之欲也。目为视物,耳为听音,口为进食,作为最主要,是根本的功能,人跟禽兽并无相异之处。但是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有了视觉、听觉、味觉等各种方面的审美本能,但是这种审美本能却日益发展到了欲望的层次,当初基于本能的被动的感受变成了基于欲望的主动追求。五色、五音,五味往往又跟周礼的等级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得其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名利欲的作用下,人的审美欲望往往就和物质欲望相互促进,便得其过于膨胀,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奢靡风气日益滋长。精湛的器物,精美的工艺,精密的工序背后往往意味着惊人的投入,巨大的耗费。当时以手工业作为基础所带来的科技进步,并没有进一步运用到农业上,而主要是用于兵器、礼器、服装的制造和加工,甚至包括纯粹象征地位和财富的玩赏器。这些就正是老子所说的“奇器”、“利器”。

正所谓“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馀,是谓盗竽。盗竽非盗也哉!”春秋时期出土的文物往往在工艺上已经达到了高度的文明,其固然是科技、文化的长足进步,但是这种基于欲望无限滋长,无限繁殖所推动的文明,在老子看来无异于舍本逐末,饮鸩止渴。老子把人类的这种自我迷失,称之为“目盲、耳聋、口爽”虽然在文字上有所夸张,但是也不失之为生动的一喻。

对此老子提出“当其无有”的观点,认为“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以器皿为例,不管其制作是如何的精美绝伦,然而其关键还是能够容纳物品。在春秋时期,许多工艺品已经不再是满足日用必需的需要,而纯粹是为了满足审美需求,为了突出地位象征,为了显示财富珍宝。这类纯粹意义上的工艺器往往并不具备任何实用功能,自然只会助长穷奢极欲的社会风气,只会耗费更多的社会资源。正是这种普遍的现象使得老子认为社会的发展偏离了方向,不是以用为本,而是以利为本。他认为不能为了得到所谓的好处,而不实现真正的用处。所以他主张“朴散则为器”,用不着太多的精雕细琢,文饰浮藻。如果把他的思想放大到治国安邦的层次,就是无为而治,无事取天下。他主张:“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老子认为即使有兵器,最好也用不上,有百姓,最好也不殖民,有舟车,最好也不使用,有军队,最好也不征战,有书契,最好也不立盟。

   

    老子的思想固然有偏激的成份和理想有色彩,但是却包含着其对“道”的深刻认识。一个国家有百姓,有军备,有舟车,有书契,但是全部都用不上,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侵犯它,它也没有侵犯任何一个国家。意味着没一个诸侯敢挑动战争,挑战天子。在老子看来,从军事的角度而言,这些本身就是为了防止战争,维护和平,如果真的用不上了,恰恰就是其发挥了真正的作用。

   有道是“上兵伐谋”,能够陈而不用,引而不发,从而不战而胜,以势服人,不正是无事取天下,无为而无不为么?反之,穷兵黩武,长夏以革,你攻我伐,东征西讨,似乎什么都用上了,恰恰说明其没有起到作用。所以老子的“当其无有”的思想是相当深刻的。但是结合具体的事情,首先分清到底什么是好处,是什么用处。比方说,对一柄利剑而言,杀人是利,防身是用,防身才是最根本的目的。如果你能做到一次也没有用上过,则恰恰说明你从来没有遇到过人身危害。如果把防身作为利,把杀人当用,以杀人为根本的目的,也就无从理解老子的思想,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当时也存在文明的歧视和冲突、堕落和变异。文明有先进,有落后是必然的。但是由周礼过于泛滥的道德化和过于森严的等级化,许多并无好坏之分的文化差异也被纳入了“华夷之辩”,“国野之分”。这种人为观念所产生的优劣意识,往往导致两种结果,要么是观念的冲突,要么是虚荣的攀比。老子对于这种社会现象也进行了反思。他说“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认为人们在社会日常生活的语言规范、服装礼仪等等也要搞成三六九等,无复以加,又存在多大的实际意义呢?孔子说“人而不仁,如乐何?人而不仁,如礼何?”实质上也包含着一定的反思。当然他们反思的角度有所不同,反思的层次也有所区别。

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也可理解为“天下都认定什么是美好的事物,那是不美好的现象。”所以,《老子》进而认为:“至治之极,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2-22 17:12 | 顯示全部樓層

12.2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驰骋畋猎:即古人的田猎活动。上古田猎是一项具有军事意义的生产活动,并与祭祀有关。周朝早已经以农业经济为主,田猎不再是以糊口果腹为目的的生产手段,周代更是如此。田猎的作用,依文献所说有下列各项:一是为田除害,保护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蹋。二是供给宗庙祭祀。三是为了驱驰车马,弯弓骑射,兴师动众,进行军事训练。最后,田猎所获山珍野味也用于宴飨宾客及“充君之庖”。周代的制度为四时田猎: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田猎有一定的礼规,不按礼法狩猎是暴殄天物。礼法规定,田猎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有孕之兽,不伤未长成的小兽,不破坏鸟巢。另外,围猎捕杀要围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网打尽,斩草除根。这些礼法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是有积极意义的,只是不可能真正严格实行。《诗•齐风•还序》即云:“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习於田猎谓之贤,闲於驰逐谓之好焉。”所谓“国人化之,遂成风俗。”正是说明田猎根本的生产意义,也就是“用”已经弱化,其军事训练的目的相对突出,更为关键的是,田猎活动既能获得众多猎物作为美味,也能出售以得利,同时又能一逞杀伐之欲,作为玩乐、游戏的意义则更加突显,于是田猎不再是有序的社会活动,早已经成为一种泛滥的风俗。猎狩风气的愈演愈烈,其血腥的色彩所折射出人性的冷酷、暴虐、贪婪、堕落,所以老子说:“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

难得之货,即是指难以得到的货物,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利器”、“奇器”等等奢侈品。那么老子说“不贵难得之货”在第一层是指在思想观念上的淡视。第二层而言,实质上在这里,老子有抑商思想的苗头,要求统治者干预市场价格。老子的理由是“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那么儒家在老子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措施就是禁止交易。如:“有圭璧金璋,不粥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戎器不粥于市。”当然,儒家的“不粥于市”思想还包括不符合《周礼》中礼器使用原则、制作尺寸、结构样式的器物。“非礼勿易”这是儒家自身的出发点。因为“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妨即害,令人行妨,就是使人为非作歹。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2-23 22:21 | 顯示全部樓層

12.3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老子在这里用“腹”指代人最根本的生存需求,用“目”指代人后来所衍生的各种欲望。通俗的讲,就是圣人之治是为了吃饱肚子,而不是好看。在老子看来,食首先是为了果腹充饥,而不在于其美味,衣是为了遮体保暖,而不在于其华贵。如果把美味,华贵作为根本的追求,那么必然使得人类的欲望如同癌细胞一样恶性滋长,形成恶性循环,无法自拔。

故老子云:“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矣。”

如果按照“有之为以利,无之以为用”的思想,所以心者,志者皆为利,即“目”也,所谓腹者、骨者皆为用,即“腹”也。所以圣人“为腹不为目。”老子认为心主智,志主欲,故虚其心而弱其志,以达到无智无欲的程度。

老子对社会的反思是相当深刻的,提倡“当其无有” ,其本意应该是“少私寡欲”,并非“无私无欲”。但是针对当时社会现实中奢靡之风,自然而然,《老子》的思想有所偏激,文字上有所夸张,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这样的提法往往会被统治者所利用,用来为“愚民”政策张目。实质上后来的统治者,往往对百姓是“既虚其心,也虚其腹,既弱其志,也弱其骨。”往往一方面思想上得不到丝毫自由,另一方面衣食也得不到根本保障。这跟老子的思想就已经相去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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