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語文建設通訊第91期 關於繁簡字的概念
1956年中國大陸推行簡化字,於是有了『簡化字』的名稱。相對於『簡化字』,然後才出現『繁體字』之稱。
『簡化字』和『繁體字』作爲對立的概念,有漢字個體和體系兩個不同的內涵:
就個體漢字而言的,『簡化字』指在國家有關簡化字文件中規定的簡化了形體的字,『繁體字』指跟簡化字相應的沒有簡化的漢字。例如『漢』是『漢』的簡化字,『漢』是『漢』的繁體字。
就漢字體系而言的,『簡化字』指1956年以來以簡化字作爲書寫規範的漢字體系的整體;『繁體字』這個名稱雖然是『簡化字』推行之後才出現的,但就實際運用而言,則指漢字簡化方案推行之前長期沿用的漢字體系的整體。這裡說的『漢字體系』,是指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通用語言文字書寫規範的漢字集合的整體。
從後一個意義上說的『簡化字』和『繁體字』,有兩個問題值得注意:
首先是關於沿用字問題。漢字簡化只涉及一部分漢字,還有大量並沒有加以簡化的漢字,也就談不上前一個意義的『繁體字』。就以【三字經】第一段爲例,從『人之初』至『人所同』318字,其中『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等242字都沒有加以簡化,占全部用字的76%。從體系意義上說的『簡化字』,就包含了沒有簡化的這些字,可以稱爲『沿用字』;說『繁體字』,當然也包含了這些未加簡化的沿用字。從個體的意義上說,沿用字既不能稱爲『簡化字』,也不能稱爲『繁體字』。[]
漢字簡化的利弊及其評價
上
世紀五六十年代大規模的漢字簡化工作,由於受到當時主觀和客觀條件的限制,尤其是受到當時嚴重的極左思潮的干擾,把漢字簡化當作漢字拼音化實現之前『以利
目前應用』的權宜性觀念,認識上的局限性非常明顯,難免存在某些缺點和不足,乃至較嚴重的問題。對於簡化字的評價,學術界從一開始就存在不同意見,但反對
意見一直是受到壓抑和排斥的。簡化字的推行,從手寫的角度說,給書寫者帶來了方便,這是毫無疑義的;但從學習、閱讀和文化承傳方面來說,就增加了許多負
擔。但幾十年來,作反思的文章卻不多,主要有:詹鄞鑫(2002)、陸錫興(2004)、岳方遂(2004)等。教育部和國家語委於2001年啟動【規範漢字表】項目,並於2002年6月在安徽大學召開了『簡化字問題學術研討會』。簡化字問題再度成爲討論熱點。會議論文已經輯錄爲史定國主編【簡化字研究】(2004)。這裡主要想探討不足和缺點的方面。綜合諸家意見,簡化字問題大略有如下幾點:
增加了漢字總量和學習負擔
文
化事業的發展不可能割斷歷史,簡化字推行之後,不可能從此告別過去的漢字。所以,如果要對簡化字作評價,並不是簡單地把簡化字跟繁體字作比較,而應該是對
整個漢字體系,也就是增加了簡化字的漢字體系,跟還沒有增加簡化字的漢字體系作比較。從整個漢字體系而言,漢字的總數實際上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又增加了簡化
字。現在大陸通行的計算機字符集主要有兩個:國標漢字(GB2312)6763個字符爲簡化字體系的一級和二級漢字;國標擴展字符集(GBK)21003個字符(含國標字符)。後者中有許多漢字是跟簡化字相應的繁體字,原本(簡化字推行之前)也是相當於一級和二級的常用字,但現在被置於擴展字符中,無形中增加了一批僅僅形體不同而用法毫無區別的漢字。
漢字總量的增加無疑加重了學習的負擔。周有光(1978)很早就意識到漢字簡化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他曾經指出:
『一個重大問題未能解決:學了簡化字,能否不學繁體字?能否使小學生和中學生只接觸簡化字,不接觸繁體字,等到進入大學以後再接觸繁體字?沒有正式的答案。但是,群眾知道:不能!教科書以外,簡化字讀物少,繁體字讀物多;一進圖書館,幾乎是繁體字的世界。』
陳章太(1992)也意識到,漢字簡化
『在
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某些學習者的負擔。一批漢字簡化之後,成爲法定的規範字,但原來的繁體字有時還要使用,無法廢止,這實際上增加了漢字的數量。有些人爲了
某種需要,往往在學習了簡化字之後還要認識一些繁體字,如果不認識繁體字,閱讀古籍以及其他用繁體字印刷的讀物會有一些困難,這自然增加了學習上的某些負
擔』(p337)。
知識分子不僅需要閱讀外來文獻,還需要閱讀舊時文獻,學習繁體字就與學習外文一樣,並不是少數人的事情。在全民族文化水平大大提高的今天,漢字總量增加造成的學習負擔問題就更加突現出來了。
簡化方法缺乏全局性系統性
吳玉章在漢字簡化方案公布之前的1955年曾經這麼說:
『漢字簡化的主要目的是要把群眾手寫已成習慣的那些簡筆字用到印刷上面,以代替原來的繁筆字,同時淘汰印刷和書寫中常見的異體字。這樣,使漢字的筆畫簡化,字數減少,逐步做到漢字有定形、有定數,並且使印刷字體和手寫體接近。』(吳玉章1955:149)
由此可知,漢字簡化方案的
初始目標是爲著便於群眾書寫,並精簡漢字的總數;方案所採用的簡化字形體,大多來源於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俗字或行書草書的楷體化。如果僅僅從日常應用的角
度說,方便書寫的預期目標顯然是達到了。但是,正由於目標是在日常用字範圍內採用俗字,簡化方法就難以統籌兼顧,自然也就缺乏全局性系統性。大略表現在如
下幾點:
1. 偏旁類推處於兩難地步。國標擴展字符集中凡國標碼之外的漢字,如果按照漢字簡化方案的規定,其中有許多字的偏旁寫法是必須類推簡化的,例如『駰』字應類推寫作『駰』。這樣,在擴展字符集中同樣是國標碼之外的生僻字就必須有『駰』和『駰』兩個字符,增加了字符量。實際上,在國標擴展字符集中,有大量的偏旁沒有類推簡化的漢字。例如字符集中『騇』、『騲』、『騬』等字就沒有偏旁簡化爲『馬』的寫法。這樣一來,雖然擴展字符集已經擴展到2萬
多字了,還是有大量的漢字並沒有也無法類推簡化。可見,簡化字類推原則勢必造成計算機字符集的嚴重膨脹而且還不能窮盡所有同偏旁漢字。如果取消類推法,又
將造成漢字偏旁體系的混亂和不統一,顯然也是難堪的。但如果恢復偏旁的傳統寫法,字符總量就會少得多,並避免偏旁不統一的尷尬。
2. 有些字的分辨度降低了,陳章太曾舉『兒-幾,風-鳳,沒-設,治-詒,沂-訴,淪-傖,掄-搶』等爲例(【陳章太2005;【語言規範研究】第338頁)。至於手寫字『陰-陽』、『沒-設』的混淆尤其會引起相反的理解。
3. 偏旁書寫規律有許多是難以掌握的,如同樣從『盧』的字,簡化偏旁有的寫作『盧』(鱸鸕顱瀘櫨),有的寫作『戶』(爐蘆廬)。由於簡化字形體參考過去曾經用過的俗字和草書,不少字的簡化形體是不可類推的。例如:頭-頭,實-實,書-書,蘭-蘭。
4. 由於簡化,多出不必要的部件,增加漢字結構的複雜性,有的新部件不便稱說(陳章太2005:338)。增加的基本部件如『頭』『樂』『專』『
』,從而增加原來已經十分龐大的漢字體系基本結構單位的數量,恐怕不能認爲是一件合算的事情(裘錫圭1991)。
盲從俗字削弱了漢字嚴密的系統性
經過【說文】以來歷代的正字規範,一直到以【康熙字典】爲代表的『規範』漢字,漢字發展的主流應該是優化而不是簡化。
我們注意到,有些著作從歷代實物文字中尋找簡體俗字,作爲現行簡化漢字不是杜撰而是有所本的見證。我們認爲,俗字有其產生的原因,也有其使用的特殊場合,但作爲漢字規範工作,應該研究和總結歷代尤其是唐代以來正字規範工作的經驗,制訂整體的科學原則和思路,兼顧文字寫和讀兩方面的功能,以及文化繼承的延續性;簡單地採用歷代俗字來改造正字的做法很可能會削弱漢字的系統性,增加漢字學習和應用的困難,是不可取的。
歷代民間俗字中大量出現的簡體字,或偶然出於文人的個性化簡體寫法,之所以沒有被明 清以來兼收異體字的【康熙字典】【中華大字典】等大型字典所收錄,就是因爲它們不符合漢字構形的基本規律,有可能破壞漢字構形的系統性,從而不符合漢字優化的精神。
王寧認爲:漢字優化的標準,可以概括爲五點:1. 有利於形成和保持嚴密的文字系統;2. 儘量保持和維護漢字的表意示源功能;3. 最大限度地減少筆畫;4. 字符之間有足夠的區別度;5. 儘可能顧及字符的社會流通程度。(王寧2004:57)
『群眾性的造字改字行爲,由於是自發進行的,帶有較多的盲目性,漢字的構形系統,是不可能在這種自發的造字活動中形成的,只有依靠權威和政治力量對漢字進行自覺規範,才可能按其內部規律規整和描寫出這一系統。』(王寧2004:50)
合併字和同音代替字帶來的使用障礙
現
行簡化字的另一個明顯問題,就是許多原本用法有區別的漢字被強制合併帶來的煩擾。強制合併主要包括三種情況:一是用一個簡化字代替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繁體
字。如『發』和『發』都簡化爲『發』。二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字義不同甚至讀音也不完全相同的字用相同的簡化字來代替。如『纖』和『纖』都簡化爲『纖』。三
是把兩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合併爲一個字,以字形較簡單的字形作爲簡化字,原先字形較繁的那個字作爲繁體字。如『斗』和『斗』合併爲『斗』。
這個問題周有光(1978)早就注意到:
『簡化筆畫,不是有利而無弊的。筆畫越簡,近形越多。新造聲旁,聲調難准。同音代替,意義易混。筆畫簡化如果造成讀音繁化、意義混亂、形體難辨,那就得不償失。』
連登崗(2004)、詹鄞鑫(2005)也較集中地討論了這個問題。
合併漢字帶來的問題,首先是用法上的混淆。裘錫圭(1991)
指出:使用同音代替的方法時,如果被代替的字和代替它的字的意義有可能混淆,也會引起麻煩。在異體字整理中也有類似問題。如以『並』代『並』就很不妥當,
因爲『相併』和『合併』這兩種意義很容易混淆。考慮到以『並』爲偏旁的『普』『碰』等字仍在使用,取消『並』字就更顯得沒有道理了。
漢
字的合併和同音替代,還給文獻引用的規則帶來困擾。按照學術界公認的文獻引用規範,學術著作的文獻引用必須尊重原文,不可篡改,即使有版本異文依據的改動
也應加以註明。然而,在舊文獻中明明意思不同的『谷-谷』,『後-後』,『並-並』等字,按現在的書寫規定,引文中如果遇到『谷』必須改爲『谷』,『後』
要改爲『後』,『並』要改爲『並』。這種用字規定顯然是跟文獻引用規範相牴觸的。正由於此,嚴肅的學術論著就很難採用簡化字來排印。
同
時,由於簡化字對漢字的合併,還增加了計算機漢文獻檢索的難度。例如想檢索二十五史中的『後』字的用例,如果採用的是簡化字的本子,由於『後』與『後』被
合併成一個字,於是就會把用例極多而並非檢索目標的原本爲『後』的用例夾帶其中,增加了信息分析的困難。『於-於』、『谷-谷』等的情況相似。
繁簡字不能完全對應,必然成爲計算機自動轉換的障礙。
漢
字的應用不限於一般的人際書面交流,更重要的還在於人機對話和漢字信息處理。在信息社會裡,後者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所以,在評價簡化字的問題上,不應該
用小的是非來掩蓋大的是非,用小的好處來掩飾大的危害,一切應該立足於計算機漢字信息處理的前景和效率。從這點說,簡化漢字帶來的負面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說後果嚴重,是基於如下事實:由於繁簡漢字的關係並非簡單一一對應的關係,在計算機進行繁簡字轉換處理的時候,不能不投入大量人工甄別的勞動,使得本來一
瞬間就能完成的任務,變得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工勞動和時間。Office 2000 以上的 Word 軟
件雖然有智能化的繁簡字轉換功能,能在一定程度上根據上下文作出相應的用字選擇,但其轉換是以預先設定的詞彙搭配爲前提的,凡設定之外的搭配就無能爲力。
在實際應用中,還有大量漢字是沒有詞彙搭配語境的。例如表示說話義的『雲』,以及漢字舉例,字典的字頭等。這點成爲計算機漢字自動化處理提高效率的一個瓶
頸問題。
繁簡字與異體字和新舊字形的關係問題
繁體字在學術性較強的古籍整理等場合下是允許而且必須使用的,這表明繁體字依然是現今大陸合法通用的漢字體系。既然如此,繁體字的使用也必須是規範的。爲了便於表述,不妨採用『傳統正體字』這樣的提法來指簡化字推行之前的用字規範。從道理上說,簡化字推行之前人們所遵守的漢字應用規範,應該就是簡化字推行之後繁體字應用的規範,除非有新的規定加以調整修正。
傳統正體字應該指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推行之前的漢字規範字,但在此前由文化部和文改會於1955年聯合公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以及此後文化部和文改會於1965年
聯合發布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涉及『新舊字形』問題),都對傳統正體字的原有規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衝擊。例如,『異、棄、傑、釐』是在【異體字表】
中作爲異體字被淘汰的,而以『異、棄、傑、厘』作爲相應的規範字,兩者之間並不是繁簡字關係。於是,從道理上說,【異體字表】公布之後的規範繁體字必須采
用『異、棄、傑、厘』的寫法,而不是傳統作爲規範寫法的『異、棄、傑、釐』。又如,『換、奧、溫、盜』是【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規定的用來替代『換、
奧、溫、盜』的『新字形』,於是在採用繁體字的場合下,使用的是被改造過的『換、奧、溫、盜』(這些字形來源於俗體或錯字),而不是原來作爲正體寫法的
『換、奧、溫、盜』。這些情況都造成所謂『繁體字』的寫法與簡化漢字推行之前社會上實際通行的傳統正體寫法的差異,由此形成一批類似繁體字卻不同於傳統正體字實際面目的假繁體字。
上述情況如果不加以糾正,就無法避免這樣一種尷尬局面:過去的俗字乃至錯字現在成了規範字,而那些符合歷史實際面貌的、傳統上一直被當作正體的字形反倒成了不規範的寫法。這種顛倒正誤的現象,給古籍整理和出版工作帶來困擾,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簡化字的推行造成文化傳統的分裂和斷層
試看一些國外進口的產品說明書,上面分別採用英文、日文、簡化漢字、傳統漢字(繁體字)四種文字來書寫。在他們看來,簡化漢字和傳統漢字似乎成了類似於中文與日文那
樣的兩種不同的文字。但其實,大陸出版的正規嚴肅的古籍整理文獻和古代漢語教材,所有影印的上世紀中葉之前的舊文獻,文人手稿,以及相當一部分書畫藝術作
品和店鋪商標,未簡化的傳統漢字是照樣在使用的。遺憾的是,由於對『規範漢字』概念認識的誤區和偏見,以及一些無視漢字應用實際狀況的某些土規定,使得比
較能夠保持漢字構形系統性的一大批尚未按簡化字來書寫的傳統漢字似乎成了洪水猛獸,遭受圍剿。現在大陸的中小學生,允許學習外國文字,就是不允許學習已有
簡化寫法的中國傳統的漢字。這種限制的結果,不僅不利於當前與港 澳 台文化的交流,也妨礙了社科研究中對於上世紀中葉之前的各種歷史文獻的閱讀。他們到了大學乃至研究生階段,必須閱讀舊文獻,由於漢字教學上的脫節,他們對於傳統漢字的認識水平大大降低,許多在中國使用了數千年的漢字竟然不能認識,要學習或研究文史哲等社科學科,還得從最基本的文字認識開始。現當代的學生,可以認識英文 日文等其他國家的文字,卻偏偏不能認識自己的母語文字。自從出現了簡化字,學習漢字就不得不學習兩套不同的漢字。外國人學習漢語漢字,也遇到同樣的問題。這個問題的解決,必須從小學生識字教育開始。我們如果再不認識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不僅對不起祖宗,也對不起後人。
參考文獻
北京大學中文系漢語專業編【語文政策學習資料】(內部印刷),北京大學中文系,1976年。
史定國主編【簡化字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9月。
陳章太1992:【論漢字簡化】,【語言文字應用】1992年2期。
陳章太2005:【語言規範研究】,第328-34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年1月。
連登崗2004:【〖簡化字總表〗歸併字代替字研究】,【簡化字研究】,第118-150頁。
陸錫興2004:【簡化字問題散論】,【簡化字研究】,第308-321頁。
裘錫圭1991:【從純文字學角度看簡化字】,【語文建設】,1991年2期。
王 寧2004:【漢字的優化與繁簡字】,【簡化字研究】,第57頁。
吳玉章1955:【文字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改革】(在1955年10月15日教育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所作報告)。
岳方遂2004:【關於漢字簡化問題的幾點反思】,【簡化字研究】,第344-350頁。
詹鄞鑫2002:【漢字改革的反思】,【南陽師範學院學報】,2002年3期。
詹鄞鑫2005:【試論『非對稱繁簡字』】,【語文建設通訊】(香港),第82期,2005年10月。
周有光1978:【漢字簡化問題的再認識】,【光明日報】,1978年6月16日。
:本文提出的『沿用字』是客觀用語。余仁在討論『關於繁/簡字的認定』(見本刊第89期 [2008/4] p37), 曾提出『傳統漢字』、『傳承漢字』 (出自董琨) 等用語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