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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解放日報 曾經在【大河報】上看過一篇文章,作者講述了『刀筆吏』的由來,闡述得很好,但是卻忽略了『刀筆吏』的特殊用法。因為,在古代人們還往往將訟師幕僚稱作『刀筆吏』,顧名思義就是謂其深諳法律之規則,文筆犀利,用筆如刀。『刀筆吏』如刀之筆的操縱,往往使許多案件乾坤陡轉,或無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清稗類鈔】『獄訟類』有數篇關於刀筆吏的記載,從中我們可以窺見其刀筆之鋒芒。書中有這樣一個故事,蘇州有位名叫陳社甫的訟師,善寫狀子。他的同鄉王某曾借錢給一個寡婦,但是寡婦好久沒有還錢,王某就數落了她一頓。寡婦十分羞愧,回到家裡後越想越不是味,於是在雨夜來到王家門口上吊自殺。陳社甫聽了王某的敘說後,索取五百兩銀子;並讓王某給寡婦換雙乾淨鞋,然後寫了一張狀紙,其中有這麼一句:『八尺門高,一女焉能獨縊;三更雨甚,雙足何以無泥?』意思是說,一個弱女子,如何能一個人在那麼高的地方自盡?更何況,夜裡本來下着雨,為何這個女子的鞋子上卻沒有泥巴?當地官員看後,覺得狀紙中所說的事情根本不可能,於是僅僅判王某買副棺材了事。
刀筆吏的刀筆之功不僅在於其文筆之犀利,更是在於其對於事情的解析有過人之處,『刀筆吏』的此種作用在相互傾軋的官場發揮得更是淋漓盡致。雖然也有一些刀筆吏既能堅守自己道德底線又通曉律例,但是更多的刀筆吏為了謀求勝訴及一字千金的效果又不惜教唆當事人弄虛作假、偽造證據,所以『刀筆吏』的名聲並不是很好。 (郭燦金 張召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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