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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春秋時代君主專制主義初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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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1-7-5 10: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經濟網
以上三個命題從不同角度對君權的絕對權威作了原則性規定,強調了君權的獨占性、君權單一性和君權的絕對性。這些理論反映在君臣關係方面,必然要強調君對臣的絕對主宰和臣對君的無條件服從。概括言之,即『君命無貳』(【左傳】成公八年,晉士燮語)。
    『君命無貳』是君臣關係的基本規定之一。可是,在實際政治生活中,『君命』的效力往往會受到多種因素干擾而削弱。所以,僅僅提出一個『君命無貳』無疑顯得單調而缺乏約束力。為了提高『君命』的權威,加強『君命無貳』的約束力,君權的維護者們又從各個方面進行理論補充和論證。
    有的人求助於習慣傳統,例如晉寺人披就說:『君命無貳,古之制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也有的人試圖藉助『天』的權威強化『君命』。春秋時代,人們對『天』的理解五花八門,或以『天』為至高的神,或以『天』為自然規律。或以『天』為不可捉摸的命運;甚至將諸多不可理解的事物一併歸之於『天』。盡然眾說紛紜,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天』有着神秘的、超乎人力的強大威力。統治者正是利用人們對『天』的敬畏心理,把『君』、『君命』和『天』聯在一起,通過『天』的權威加強『君命無貳』的威力。楚箴尹克黃說:『君,天也』(【左傳】宣公四年),他把君主比作『天』。晉趙宣子說;『大者天地,其次君臣』(【國語・晉語五】),又將君臣統屬關係與天地並論。君主既然與『天』無別,則君主的意志就是『天』的意志,『君命』即『天命』。楚鄖公斗辛就說:『君命, 天也』(【左傳】定公四年)。這種論證方法給『君命』披上神秘主義外衣,利用超人的權威強化『君命』的不可抗拒性。
    把『君命』絕對化的另一種方法是利用宗親血緣傳統,把君臣關係比作父子關係,借用宗法家長專制傳統觀念,強迫臣服從君主。晉大夫欒共子說:『或聞之:「民生於三,事之如之」。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故壹事之』(【國語・晉語一】)。他認為,臣事君如同子事父,子對父要『報生以死,』,臣對君要『報酬以力』。這是『人之道也』,即作人的不二法則。欒共子的思想在當時是有代表性的。例如晉獻公要殺公子重耳,重耳說:『君父之命不校』(【左傳】僖公五年)。可見『君命』如同父命。違抗不得。在政治關係和宗法關係雙重束縛下,臣只有俯首貼耳,唯君父之命是從。晉丕鄭說。『我無心,是故事君者,君為我心』(【國語・晉語二】)。這樣的臣才符合君主專制政治的需要。春秋時代宗親血緣傳統還十分濃厚,正好被統治者們用來強化『君命』。『君臣』與『父子』並論遂成為君主專制政治理論之一大特色。
    為了強化『君命』的權威,統治者們還求助於傳統道德觀念。他們把臣絕對服從君主作一項道德規範,比如強調『事君以忠貞』。春秋時代,人們對於『忠』有各種各樣的認識,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忠於君主』。結果『忠』就成了『臣道』的基本規定,所謂『忠君不貳是謂臣』(【國語・晉語四】)。『忠』又經常與『孝』和『敬』相提並論,比如要求臣『事君以敬,事父以孝』(【國語・晉語一】),『失忠與敬,何以事君?』(【左傳】僖公五年);春秋時代的政治集團多是家庭或家族的擴展,國家政治中樞也以某一家族為核心,從而使『忠』、『孝』、『敬』具有統一性,從家庭內外到朝廷上下,無時無處不約束着人們的行為。晉大夫狐突說:『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忠』、『孝』、『敬』等道德規範規定了臣應該自覺地服從『君命』。面對至高無上的『君命』,臣最根本的一條是『無有二心』。鼓大夫夙沙說:『委質為臣,無有二心。』(【國語・晉語九】)鄭大夫原繁說:『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左傳】莊公十四年)。臣對君應當專一不貳,如同奴才對主子那樣忠心耿耿。另一條要求臣『無違君命』。晉大夫荀息說:『吾聞事君者,竭力以役事,不聞違命』(【國語・晉語一】)。據【左傳】載,魯襄公二十三年,齊師伐莒,莒子重賄齊大夫杞植、華周以請盟。華周說:『貪貨棄命,亦君所惡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不棄君命』就是『無違君命』。晉羊舌Z說:『違命不孝,棄事不忠。』『違君命』就是不忠不孝之人,對之『亦不可不殺也』(【國語・魯語上】)。『無違君命』要求臣無條件地、盲目地服從『君命』。假如『君命』與臣的『生命』發生了矛盾,臣要作到『死君命』。據【左傳】載,魯文公十八年,文公薨。魯大夫公子遂『殺嫡立庶』,並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惠伯)曰:『死君命可也。』惠伯認為臣服從『君命』應當至死不渝。晉大夫解揚也說:『受命以出,有死無,……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左傳】宣公十五年)。『死君命』較之『無違君命』來說,是對臣的行為的更高一級的規定,要求臣有不惜一死以盡『君命』的獻身精神。
    與『死君命』相近的另一種說法是『君辱臣死。』越大夫范蠡說:『臣聞之,為人臣者,君憂臣勞,君辱臣死』(【國語・越語下】)。這是說,如果君主遇到危難,臣要以身殉之。例如【左傳】載,魯成公十六年,晉楚鄢陵之戰,楚的輿國鄭國也參戰,結果楚方戰敗。鄭大夫唐荀就對石首說:『子在君例,敗者壹長。我不如子,子以君免,我請止。』於是奮力抵擋晉軍,直至戰死。『君辱臣死』強調了臣事君的積極主動精神。
    從『無違君命』到『君辱臣死』是『臣無二心』在理論上的展開,從各個方面強調了臣要絕對服從君主。可是,我們也應當看到,春秋時代還有與上述理論相左的觀點。比如晉獻公全打算廢嫡立庶,大夫荀息、里克、丕鄭三人表示了三種不同的態度。荀息對晉獻公指立君嗣表示無條件服從,說:『君立臣從,何貳之有?』這顯然是恪守『無違君命』的訓戒。里克雖有不滿,可也不敢對抗『君命』,只好表示妥協,說:『我不佞,雖不識義,亦不阿惑,吾其靜也。』唯有丕鄭的態度特殊,他說:『吾聞事君者,從其義,不阿其惑』。公然對晉獻公廢黜太子,違背祖制表示反對,要求『必立太子』(【國語・晉語一】)。丕鄭在臣與君之間加上了『義』的中介,對『君命』表示了某種程度的抵制,這是一種有條件的事君態度。在君主專制主義不斷加強的歷史條件下,丕鄭的思想顯然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遺憾的是這類思想在春秋時代實為鳳毛麟角,根本無法與已經形成的君主專制主義社會政治思潮相抗衡。
    春秋時代的統治者們圍繞着如何加強君主專制政治提出了種種理論,無疑是政治生活領
    域裡君主專制不斷強化的結果。這些理論雖然沒有構成完整的理論體系,但是已經形成了一股巨大的社會政治思潮廣泛傳播,並且反作用於現實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春秋時代君究專制主義的強化進程。(作者:葛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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