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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戰國政治制度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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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人 發表於 2006-12-27 10: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網絡
戰國政制的背景,尤其要緊的是『列國的相互關係』、『封建的解體』、『貨幣經濟與商業活動』諸題。此處只需將若干重要的節目點明,而且凡以春秋與戰國作對比時,並不意味為兩個時期間的制度有一突然轉變的轉捩點,凡所對比,都無寧是各種特性最盛時的程度與性質。
  第一個要注意的,是春秋時代世卿制度的變化。本文作者曾經對此有過專題討論,發現卿大夫的世家,自春秋中葉以後,數量逐漸減少。用數字來說明【左傳】中所見強宗大族,由公元前572至543年的二十三個,逐步跌到公元前542至513年的十四個,公元前512至483年的十三個,以至公元前482至464年的七個。
  這些世卿家族的式微,大半都是互相併吞鬥爭的結果。最具代表性也最具戲劇性的例子,是晉國各卿大夫家族的鬥爭:最先是狐氏的消失於政治舞台(公元前621年);然後是三谷阝的一時覆滅;范氏又出頭把欒氏趕出了晉國(公元前552年);祁氏和羊舌氏在公元前514年覆亡,土地被韓、趙、魏及智氏瓜分了;二十二年後,范氏、中行氏也完了,最後,在公元前454年,韓、趙、魏又合力把最強大的智伯消滅。這一類的爭奪,春秋各國所在多有,此處也毋需再作贅述。
  殆及戰國之世,春秋的世家大族,除了少數變成諸侯,做了真正的國君外,幾乎都已煙消雲散,不再見於史乘。因此,春秋世卿的消失,在社會意義上說,是整個一個階層的絕跡;也就是說社會階層結構的重新排列。若以政府組織的觀點看,這些世家大族原占的統治階層,應當有一些新的成分加以代替。他們的性質及職權,自然都不同於世卿。
  另一個要討論的背景,是戰國國家性質與春秋諸國性質的不同。春秋初期和中期的各個封建國家,一級一級分封,所謂『側室』,『貳宗』,把全國切割成無數的采邑,每一個大夫,都是采邑的領主,一身兼為地主和地方官。大夫私屬的官員,主要是邑宰和總管家務的家宰,此外還有一些史官,祝官及管軍隊的司馬。這些邑宰和管家,要掌握的地區不致很大,春秋的普通國家,如魯衛之類,不過占今天二三縣份的面積,而一個大夫的『邑』可以多達數百。據說管仲曾經削減過一位大夫的三百個封邑;一件銅器的銘文顯示了一次錫邑二百九十九個的事;另一件銅器也提出了二百個『縣』的記載。由此推想,每一個邑宰管理的區域大都異常小,其範圍大致與普通的飄蕩相去不遠。邑宰的職務,在春秋末葉以前,恐怕也不過是監督繅邸⑹占倉儲一類,性質上與管莊的莊頭相去也差不多。因此之故,即使大封君的家臣――『老』――,並不夠資格轉任小國家的大夫。
  比及戰國之世,分散的政治制度演變成七個大國及五六個較小的勢力。每一個國家都有相當今日中原一二省的疆域,大國滅國多達數十個,兼有數圻,地域大了,規模便與小國寡民時不同。簡單如運輸各處繳納的田糧,在數目大時,距離遠時,也會變成很複雜的事。舊日管家莊頭式的邑宰家臣,勢須面臨性質上的改變,改變成官員與僚屬。
  第三點背景,是春秋與戰國兩時期列國間關係的不同。春秋時期多的是列國相砍相殺,多的是攻弱兼小,然而至少在理論上,華夏諸邦是一個家屬的集團,所謂異姓是舅,同姓是伯叔,不為着眼鄧為婚媾。春秋的戰爭,雖有逐漸變大拖長的趨向,在大體上說,規模不算很大,戰勝者也不為已甚。因此,春秋時代各國的競爭,並不如戰國時代的競爭激烈。戰國時代,號為戰國者七,縱橫捭闔,波譎雲詭,在這種險惡的情勢下,各國都必須集中一切力量,為生存而鬥爭,一毫的差池,會影響國家的命運,於是各國不能不極度注意、合理的使有才能之士發揮力量。貴族政治有許多成分不算是合理的,例如以出身任官,以地位決定權力,戰國時代的各國玩不起這一套花樣。一個合於理性的治理機構,也許就該數到官僚制度了。
  第四點有關戰國官僚制度的背景,是一群職業性文士和武士的出現。在孔子的時代以前,雖然平民的幸運者,也未嘗不可能有若干機會進入統治階層的較低層位,絕大多數的學者和武士是貴族,而貴族通常必須是文武兼資的,隨着春秋社會的變遷,許多世卿大族失去了地位,原本附屬於這些世族的『士』,失去了固有的職務,只好待雇於新的主人,他們的子孫,也許也從家庭教育獲得了『士』的訓練,然而不能像以前一般有所謂『定主』,於是構成一個近於游離的職業人士。最初,這一集團中的分子,大約以武士為多數。晉國的貴族欒氏,在政爭中失敗了,他家的武士知起、中行喜、州綽、邢蒯都逃到齊國去,變成了齊君的帳下勇士。這一個例證,不僅說明了『士』在春秋晚期的轉移,由他們的氏名,還可以看出他們本來出自晉國其他貴族,如知氏、中行氏,這也恰可表示,庶孽子弟受僱於別的貴族,已是很普通的事。戰國的官僚制度,須有一群有能力而缺乏本身社會地位的人士,這一群挾技以胡口於四方的人,自然正是各種政府職位的候選人。
  事務的繁複與影響的重大,使君主不能不漸漸注意用人唯賢。封建制度的解體,也產生了待補之缺及一群等待補缺的人。然而待價而沽的觀念,雖然在孔子時代已有了,更發達的商業活動,無疑可以使這一個觀念更具順理成章的環境。城市的出現,使人口比較集中,一落千丈群待價而沽的游士,在挾技未售的時候,可以有一個寄生的場所,僱主也可以有一個較為集中的人材市場,從中挑選適用的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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