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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秦稱『虎狼』考:兼論秦文化遇到的對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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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1-12-20 15: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網論壇
二、『虎狼之秦』、『縱親』等這些觀念背後潛藏著六國與秦兩種文化上的對壘
    戰國晚期,東方各國在秦國東侵的威脅之下,曾試圖聯合組織多次對抗秦的運動,在這一系列對抗中最爲矚目的莫過於『合縱』運動了。關於『合縱』,我們在【戰國策】中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東方六國的合縱,普遍都被稱爲『縱親』,如【秦策四】載楚人黃歇說秦昭王曰:『先帝文王、莊王,王之身,三世而不接地於齊,以絕從親之要。』【楚策一】『蘇秦爲趙合從說楚威王』,蘇秦說楚威王曰:『秦之所害於天下莫如楚,楚強則秦弱,楚弱則秦強,此其勢不兩立。故爲王至計莫如從親以孤秦。大王不從親,秦必起兩軍:一軍出武關;一軍下黔中。若此,則鄢、郢動矣。』又云:『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橫合,則楚割地以事秦。』【楚策一】『張儀爲秦破從連橫』章,張儀說楚王:『凡天下所信約從親堅者蘇秦,封爲武安君而相燕,即陰於燕王謀破齊共分其地。』【戰國縱橫家書】第13章亦載干(韓)(上日下寅)獻書於齊說:『使從親之國如帶而□。齊秦雖立百帝,天下孰能禁之』等等。[23]
    東方六國合縱稱爲『從親』,背棄了這種關係,在當時則被稱爲『負親』,如【趙策四】『五國伐秦無功章』,還有如【趙策一】『張孟談既固趙宗』載:『耕三年,韓、魏、齊、燕負親以謀趙』。所以合縱各國在【戰國策】中彼此互稱兄弟,所謂『今從者,一天下,約爲兄弟,刑白馬以盟於洹水之上,以相堅也。』[24]從【戰國策】的記載看,顯然,秦是被排除在東方各國結成的這一集團之外,不被列於兄弟之國。[25]所以【戰國策】記載東方國家合縱時,常又常稱爲『一縱』、『一天下』或『一』,許多時候即用『天下』一詞來指代六國,儼然自成一統。這裡,東方六國與秦彼此的分別與對立表現得十分明顯。
    事實上,戰國晚期東方各國以合縱這樣的形式在軍事上與秦對抗的運動,並非自始至終都存在,東方六國因與秦國在軍事上對抗而被迫聯盟的關係,也從沒有使東方六國在政治和軍事上結成過一個真正穩固的營壘,至於六國真正全部聯合起來對抗秦國有效的軍事行動也爲數不多,六國與秦之間和、戰迭存,六國彼此之間也是和、戰不斷。在風雲詭譎(jue2)的戰國晚期,任何政治、外交或軍事上的聯盟都顯得那麼短暫和不穩定。我們認爲,『虎狼之秦』這一觀念的產生,除了與秦有軍事上對抗的因素外,還存在著非軍事方面的因素,即六國對秦國文化的抵制和對抗。[26]『虎狼之秦』的觀念,正表現了東方各國對秦國東侵在軍事和文化上引起的雙重恐慌。
    『合縱』運動在一個側面,也可以說是在軍事和文化雙重因素的作用下,六國彼此結成的一種的關係。這也就是爲什麼只要東方國家一旦存在和秦國的對抗,『虎狼之秦』、『縱親』、『一縱』等這一系列觀念就跳躍而出。六國與秦在戰國晚期軍事方面的對抗,這裡本文不作重點闡述,我們下面主要從六國在文化上對秦抵制的角度來加以討論。
    縱觀秦文化的發展,早期由於秦偏在西垂,與中原諸國交往較少,雖然周文化對秦的影響可能在西周初年即已開始,尤其在秦文公時代打敗戎人『收周余民』及後來占有西周故地之後,秦對周文化有了更多的吸收和繼承,但我們認爲秦對周文化的最終吸收和繼承不宜誇大。[27]在秦文化的發展中,真正發生重大變化是在戰國中晚期,即秦孝公以後到始皇帝的這一時期,法家思想在秦得到貫徹和施行,秦國政、俗爲之一大變。尤其是自商鞅變法之後,秦形成了和周文化傳統截然不同的一種全新法家文化體系,人們所說的秦『刻薄寡恩』、『尚首功』、『虎狼之國』、『貪狼強力,寡義而趨利』(【淮南要略】)的這些特徵,正是產生於這一階段。[28]至此,秦的文化(制度)已走向了一條與周文化不同的道路,到戰國晚期,秦文化已發展成一種極端的文化,形成了以法治爲基礎的嚴厲特徵。
    與秦國相比較,東方各國尤其如齊、魯諸國,則較多的保留了周文化傳統,它們可以說仍是周文化的繼承者。在戰國晚期頻繁爭戰的背後,由於文化傳統的差異,正是通過『虎狼之秦』、『縱親』等這些觀念,使我們已隱約看見六國與秦兩種文化上的對壘。
    這種文化差異所表現出來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我們可從制度、思想學術、語言文字、宗教意識等多方面來加以考察。首先在制度上,與東方各國相較,秦一直沒有實行嚴格的宗法制(其中最突出的是不實行嫡長子繼承制),而宗法制正是周文化最重要的特徵。戰國以後雖然東方各國的宗法制漸趨衰落,但這一制度對東方各國的制度、意識形態、學術思想等等的影響仍是不容忽視。秦國卻缺少嚴格的宗法制,沒有血親關係的分封制,而施行功利性的獎勵軍功封爵制,任賢而不任親的做法也比東方各國鮮明,所以六國人在斥罵秦國時,說秦是『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積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憂死;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無罪,而再奪之國。』[29]
    在思想學術上,錢穆把先秦學術分爲『古官書之學』(主要是以『六藝之學』爲代表的儒學)和『百家之學』(諸子百家之學),前者盛行於東方齊、魯諸國,後者遍及中原三晉。[30]戰國以後的秦,其統治以法家思想爲指導,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禁絕人們議政,在意識形態上以法家思想爲一統,而法家提倡『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爲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爲師』,儒家被視爲五蠹之一,儒、墨都不容於秦。[31]進入戰國以後的秦,在其統治中逐漸形成了反儒的傾向,當時荀子就已指出秦國『無儒』[32]的現象,東方儒家所重視的仁義、禮樂是秦統治者所看輕的。與東方六國相比,秦在思想學術上達到的水平是不高的,學術的討論缺少自由的空間,更不用說達到東方代表性國家如齊國稷下之學那樣的學術繁榮。秦國任用六國的士人,也是以中原功利之士爲多,東方齊、魯學人,很少有入秦的。[33]
    所以在秦人的價值觀上,功利主義的特徵十分明顯,與儒家提倡的重禮義道德大不相同。【漢書刑法志】這樣描述秦國:『其生民也狹隘,其使民也酷烈。…皆干賞蹈利之兵,庸徒鬻賣之道耳,未有安制矜節之理也。』[34]【荀子議兵】也有類似的話:『秦人其生民也q(即狹隘),其使民也酷烈。』顏師古注【漢書】和楊(jing4)注【荀子】,都解『狹隘』爲地勢狹小險固,但郝懿行【荀子補註】、王念孫【讀書雜誌荀子第五】認爲『狹隘』在這裡指秦國人民生計窮蹙。而商鞅之法又規定『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35],在這種政治下,秦人社會養成了十分明顯的功利色彩,其生活節奏和社會風氣里顯現出『急促』的特徵,與齊、魯等地『舒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36]。整個社會形成了『貪狼強力』的風俗,無疑,商鞅變法對秦俗的這種改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秦人著述的【秦詩十篇】,王照圓【詩說】論云:『秦晉詩音節皆入商聲,殊少大和元氣之妙。而秦尤雄厲,或以爲水土使然。然溯其始,秦固周岐豐之地也。二南之作,爲王化始基,周若彼其和平,秦若此其猛厲。何歟?且帝王不易民而治,彼強悍戰鬥之俗,獨非忠厚仁讓之道歟?此無他,古今之異宜,則政教之殊致也。』又曰:『秦晉之風多剽急,而少舒緩之體。與齊音正相反。』[37]李斯說秦的音樂也是『擊瓮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者』[38],具有簡單粗獷的特色,與鄭、衛之音的靡麗也大不相同。
    秦的文字和東方六國的文字雖然原都是從西周文字發展而來,但其後的發展卻表現出了明顯的差異,到戰國中晚期以後,雖然六國各國文字也表現出了地域上的差異,但與秦國的文字相較,基本上仍是一個系統之內,而秦國的文字卻獨成一系。[39]秦國統一天下以後,在全國強制推行秦國的文字[40],而東方六國的文字就只殘存於漢代發現的『古文』經中了。(漢代學者後來對『古文』經的研習和推崇,是否是對六國文化復興的一種努力?)(有關戰國文字,可參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中華書局1989)
    與六國相比,秦人的宗教水平始終維持在一個低層次上,世俗性很強,十分關注自我,日常生活神占有重要地位,與東方國家注重崇尚祖宗神的特點很不一樣,這在1974年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日書】中表現得很明顯。[41]這種東西方國家宗教上的差異尤其在秦與東方的齊、魯之間較爲明顯,從【漢書郊祀志】看,天下神祠絕大部分都集中分布在關中和齊魯兩大地區,在宗教上形成了不同的兩個體系。[42]
    近年來,已有學者從區域文化的角度,揭示秦文化的特徵及其與其它六國文化的差異。[43]由於地域不同各國文化上存在一些差異並不奇怪,不僅秦與六國之間存在差異,即是六國彼此之間也不例外。但秦在制度、思想學術、語言文字、宗教意識上與六國存在的這些差異,卻表現出了強烈的對抗性,我們已很難僅從區域文化的角度去審視這種差異。東方六國之間由於區域不同而產生的文化差異,卻沒有表現出如此明顯的對抗性。秦在戰國時期文化上的變異及其發展,較之仍保有周之傳統的東方六國文化,已走向了一條不同的路,它在制度、價值觀、文字等等方面新的發展,已不被保留了較多周制的東方文化所接受容納。
    『虎狼之秦』的觀念之所以產生於戰國晚期,正是秦的勢力不斷東侵已成吞併之勢,六國對秦在軍事和文化上的擴張產生恐慌的表現,它促使六國聯合起來並採取措施進行軍事和文化上的對抗。
    六國在軍事上的抵抗隨著秦統一天下而以失敗告終,但東方六國與秦在文化上的這種衝突和對抗,並沒有隨著秦滅六國而消解。統一天下後的秦在實施各項制度、政策方面,都對原來東方六國的文化施行壓制與征服。(都造成了事實上的對原東方六國的文化壓制。)秦統一後,在帝國內整齊度量衡、文字、貨幣、律令,對社會的發展雖有利,實則是以秦的文字作爲全國的規範文字而廢除了六國的文字,以秦的度量衡統一六國的度量衡,以秦的貨幣作爲全國的通行貨幣,以秦律作爲全國的律令的基礎。其實質是把秦國的制度推廣到全國,以秦的制度來取代六國的制度。所以有學者說,『秦始皇統一後採取的各種措施,從文化的角度看,實際上就是以秦文化取代、消滅六國文化的文化征服措施。』[44]『虎狼之秦』語已成讖,原來的六國地區現在面臨被強制接受一個不同的文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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