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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摘自【史記】 注⒁集解地理志曰臨淮有徐縣,雲故徐國。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
S謂號偃由此。正義括地誌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也。博物志雲徐君宮人有娠而生卵,以爲不祥,□於水濱洲。孤獨母有犬鵠蒼,銜所□卵以歸,覆暖之,乃成小兒。生時正偃,故以爲名。宮人聞之,更取養之。
及長,襲爲徐君。後鵠蒼臨死,生角而九尾,化爲黃龍也。鵠蒼或名后蒼。』
括地誌又云:『徐城在越州縣東南入海二百里。夏侯志雲翁洲上有徐偃王城。
傳雲昔周穆王巡狩,諸侯共尊偃王,穆王聞之,令造父御,乘[之馬,日行千里,自還討之。或雲命楚王帥師伐之,偃王乃於此處立城以終。』
注⒂正義古史考云:『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豈得救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實。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
注⒃集解徐廣曰:『趙城在河東永安縣。』正義括地誌云:『趙城,今晉州趙城縣是。本彘縣地,後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
非子居犬丘,①好馬及畜,②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於F渭之閒,③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爲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爲大駱妻,生子成爲適。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④爲戎胥軒妻,⑤生中,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爲王。⑥王其圖之。』於是孝王曰:『昔伯翳爲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爲朕息馬,朕其分土爲附庸。』邑之秦,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爲駱適者,
以和西戎。
注①集解徐廣曰:『今槐里也。』正義括地誌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廢丘,在雍州始平縣東南十里。地埋志雲扶風槐里縣,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也。』
注②正義好,火到反。畜,許救反。
注③正義F音牽。言於二水之閒,在隴州以東。
注④正義申侯之先,娶於酈山。
注⑤正義胥軒,仲衍曾孫也。
注⑥正義重,直龍反。言申駱重婚,西戎皆從,所以得爲王。王即孝王。
注⑦集解徐廣曰:『今天水隴西縣秦亭也。』正義括地誌云:『秦州清水縣本名秦,嬴姓邑。十三州志雲秦亭,秦谷是也。周太史儋云「始周與秦國合而別」,故天子邑之秦。』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周宣王即位,①乃以秦仲爲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②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復予秦仲後,及其先大駱地犬丘並有之,爲西垂大夫。③
注① 集解徐廣曰:『秦仲之十八年也。』
注② 集解毛詩序曰:『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也。』
注③正義注水經云:『秦莊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與大駱犬丘之地,爲西垂大夫。』括地誌云:『秦州上縣西南九十里,漢隴西西縣是也。』
莊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長男世父。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遂將擊戎,讓其弟襄公。襄公爲太子。莊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
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爲豐王妻。襄公二年,①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爲戎人所虜。歲余,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鐓Ψ咸子,立鐓ψ游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②襄公以兵送周平王。
平王封襄公爲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婦浴③黃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④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
生文公。
注①正義括地誌云:『故F城在隴州F源縣東南三里。帝王世紀雲秦襄公二年徙都F,即此城。』
注③ 正義周平王徙居王城,即雒誥云『我卜澗水東,e水西』者也。
注④ 集解徐廣曰:『赤馬黑髦曰浮!
注④集解徐廣曰:『年表雲立西,祠白帝。』索隱襄公始列爲諸侯,自以居西*()*,西*()*,縣名,故作西,祠白帝。,止也,言神靈之所依止也。亦音市,謂爲壇以祭天也。
文公元年,居西垂宮。①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東獵。四年,至F渭之會。
曰:『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後卒獲爲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②即營邑之。十年,初爲~,③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周。十九年,得陳寶。④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⑤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⑥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賜諡爲x公。⑦x公之長子爲太子,是文公孫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⑧x公子立,是爲寧公。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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