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上下五千年 【漢書・食貨志】中載有董仲舒關於秦代賦稅制度的一段話,很能說明問題:『古者稅民不過什一,……至秦則不然,……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田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伍,故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爲盜賊。』秦代的賦役是三代的 20~30倍,農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要繳納給地主『見稅什伍』的租賦,因而廣大農民一貧如洗,許多農民無法生存,只得逃往山林,變爲盜賊,許多農民揭竿而起,這是強秦短命的重要原因。
秦代還改『因地而稅』的制度,而改行『舍地而稅人』的制度,即索取『人頭稅』,其稅率20倍於從前。【通考】在評論秦代的土地和賦稅制度時指出:『秦壞井田,任民所耕,不限多少,已無所稽考,以爲賦斂之厚薄,其後舍地而稅人,則其謬益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