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讀史網 權宦擅政之弊,着實給明朝統治者以極大震動。從世宗至神宗初葉的數十年間,皇權基本上傾向於內閣,相權在內閣手中保持了較長時間的穩定性。內閣權勢經張璁、夏言、嚴嵩、徐階、高拱等人,到張居正時達到了頂峯。然而,內閣權盛對皇權造成的潛在威脅,使皇權對內閣的信任日漸降低,對宦官的信任相對增加。張居正去世後,神宗便開始極度疏遠閣臣。而張誠、陳矩等司禮太監卻在皇帝的寵信中不僅得以執掌司禮監,還兼掌東廠,『二權並在一人,故能回天乃爾』,就連內閣宰輔的生命亦操於其手[24]。司禮監又再次取代內閣控制相權,以至大學士朱賡也不得不慨嘆『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25]。這種局面在經過熹宗時魏忠賢專權擅政以後更成積重難返之勢,相權幾乎一直掌握在司禮監手中,直至明亡都沒有太大改變。崇禎帝即位後雖曾倚重閣臣以期振衰起弊,但明末官僚政治體制自身已經積弊難返,使這種希望化為泡影。不久,他便在『諸臣不能實心用事』的遺憾中將信任的目光重新投向了宦官[26]。
從這一段紛繁複雜的更迭消長中我們可以看出,監閣體制在皇權的傾斜性調節下,從來都沒有實現理念中的那種分工合作平等相處的靜態平衡,相反卻不斷出現動態的波浪式的更迭消長,司禮監和內閣交替掌握相權成為動態運作的監閣體制的主體特徵。表面看來,皇權的傾斜似乎帶有很大的偶然性。但潛在的內涵決非如此簡單。『內外相維』的意旨並不是在每位明代帝王的思想中都閃現過,但它早已作為一種基本精神被溶入了現行政治體制與國家政治生活中,無論司禮監還是內閣,在行使相權的過程中一旦出現有損於皇權的危險傾向,皇權就會及時進行有效的調節,使相權由內移出或由外移入。英、武、神、熹諸帝就是在閣權的膨升中感受到潛在的壓力與威脅,才使帝恩內移,王振、劉瑾、魏忠賢之流遂在皇權的庇護下大肆侵奪閣權,內閣票擬如同虛設,甚至淪為司禮監批紅的附屬權力。反之亦然,景、孝、世、穆諸君有鑑於振、瑾等人的竊權亂政,擅為威福,果敢清除諸豎,委政內閣。內閣又在權力的循環中重掌相權。於是,票擬的決策力度明顯增強,司禮批紅幾乎又恢復到『照閣中票來字樣石硃筆批行』,只能對『偏旁偶訛』『略為改正』[27]的地步。很大程度上它已成為內閣票擬的簡單複寫。正如謝景芳先生所論述的那樣:『當太監勢力一旦發展到極點,威脅君權,皇帝便依靠群臣懲治太監;當輔臣勢力太大,便又以太監壓制內閣』[28]。這或許就是為什麼王振專擅於『三楊』之後;而楊廷和、張璁等卻秉政於劉瑾敗沒的真正原因吧?
四、監閣體制在政治實踐中表現的利與弊
任何社會中政治運行的最高原則之一就是穩定。而在古代社會中,皇權的穩固與否同樣是國家政治穩定與否的核心。在皇權專制的古代社會中,權臣與權宦歷來是威脅皇權的兩支重要力量,他們的積重式發展往往導致個體皇權的被破壞乃至皇權的整體坍塌。明代監閣共理朝政體制的確立,相權於司禮監、內閣間的動態游移,使兩者不可能在時間上取得連續、持久的積重式發展,只能屈從於皇權之下。因此,縱然明代皇帝的個人素質大多十分低下,甚至出現『倦勤者即權歸奄寺嬖倖,獨斷者又為一二權奸竊顏色、為威福而上不知』[29]的局面。卻從未出現過象漢、唐那樣廢立皇帝如兒戲的權宦;也未出現如元代那種『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權臣。相反,縱然勢焯天下的司禮太監也免不了『(皇帝)一顰而憂,再顰而危,片紙中夜下而晨就縛』[30]的命運;位高權重的顧命元臣,皇帝也可『片言譴罷,如叱一奴』[31]。於是,在監閣體制的動態運作中,『權奸』與『權閹』對皇權的破壞功能被壓到了最低限度。相反,皇權卻在監、閣的相互牽制、鬥爭中得到了空前的強化與鞏固。在一個皇權不穩的時代是很難實現政局的平穩發展並使國家政治走上理性運作的正軌。從這點來說,監閣體制功能的發揮確實保證了政局的相對穩定。這或許就是為何明中葉後皇帝昏憒無能卻仍『能延此百六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32]的關鍵所在。
有其利則有其弊,明代監閣體制在發揮其合理功能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對國家政治衍生出某些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