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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萬曆十五年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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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08-2-26 10: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上海證券報
手頭有一張房契,寫的是萬曆十五年七月初四,安徽黃山某居民許先生,在當地買到一別墅,該別墅占地5畝,建有樓房3間,平房28間,連房帶地,花去紋銀106兩。
明代一畝約有638平方米,5畝就是3190平方米。每間房子約有15平方米,3間樓房加28間平房,就是465平方米。像這樣一處別墅,放到今天的北京或上海,沒幾千萬大概買不到吧?即便在黃山,售價也得在300萬以上不是?可人家許先生只花了紋銀106兩。
106兩銀子是多少錢呢?還記得萬曆十五年夏天,安徽米價上漲,每斗米賣到紋銀二錢。當時十錢爲一兩,每斗賣二錢,說明一兩銀子能買五斗米。而明代一斗約有10.7升,每升大米重約1.8斤,所以每斗大米有20斤重,按每斤1.6元的市價,需要花32元購買,買5斗米則需要160元。綜上所述,在萬曆十五年的黃山,一兩銀子相當於今天160元,106兩銀子也就是人民幣17萬左右。放在今天,這點錢甭說買別墅,買別墅里一間廁所都不夠。
我曾經懷疑這位許先生是惡霸地主之流,一貫擅長強買強賣,才能以這麼低的價格買到那麼大的別墅。後來發現,他也就是一平頭百姓,壓根兒不具備強買強賣的資格。另外房契上寫得明白:『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一百陸兩整。』說明除了買賣雙方,還有中間人幫著估價,而且是按『時值』,也就是市場價格。
由此我想得出第一個結論:萬曆年間的房價很便宜。
同樣在萬曆十五年,同樣在安徽黃山,人們買一斤鹽,卻要花三錢銀子,按每錢銀子折合人民幣16元計算,當時每斤鹽售價是48元。而今天的加碘食用鹽,每斤只賣一塊錢。明代的『斤』雖然比今天稍大,但也只有596克,重量相差無幾,價格上卻差幾十倍,明顯有些說不過去。所以有人感慨道:『雖有孝子賢孫,少求薄鹵以奉其親,不能得也。』意思是說窮苦老百姓吃不起鹽,有時想給爹娘飯菜里放一點鹽調調味,卻盡不起這個孝心。
由此我要得出第二個結論:萬曆年間的鹽很貴。
對於萬曆年間的房價,我們留待後面再講,現在不妨探討一下當時食鹽爲什麼貴的問題。
據【明史】食貨志記載,當時官方向『灶戶』(專門負責製鹽的農戶)收購食鹽,每400斤僅支付大米一石。明代一石大米重約190斤,按每斤1.6元計算,一石也就是304元。官方用304元就能買到400斤鹽,說明『灶戶』生產每斤鹽的成本決不會超過一塊錢。可是市面上的鹽價怎就能暴漲到48元一斤呢?
――毛病出在體制上。假設您是萬曆年間一位老闆,想批發些食鹽來賣,您必須經過如下程序:
第一,買下一批糧食,運到邊疆軍營,從軍官手裡拿到證明,再回到產鹽區,把證明交給鹽運司;
第二,鹽運司收到的證明足夠多時,會向南京戶部申請一批空白『鹽引』,也就是經銷食鹽的許可證;
第三,鹽運司在鹽引上填寫名字,蓋上大印,發到你手裡;
第四,你拿著鹽引去鹽場支鹽,然後帶著鹽車去找鹽課司接受檢查;
第五,鹽課司檢查完畢,告訴你可以在哪個地方銷售;
第六,你去指定的地點賣鹽;
第七,賣完了鹽,還要把鹽引交給當地政府。
有必要補充的是,上述程序不但麻煩,而且耗時,不但耗時,而且還要花不少錢。因爲明朝公務員待遇奇差,相關部門的福利都不高,就等著從別處撈回報了。你主動送上門去,他們自然要用拖著不辦的方式提醒你,直到你主動把白花花的銀子送進他們的腰包。據說在萬曆初年,鹽商每進一次貨,至少需要兩年時間,長的甚至需要五六年。這期間會有多少或明或暗的支出,正史上沒有記載,咱們只有展開想像的翅膀。
由此可見,食鹽的生產成本雖然很低,附加在運輸和銷售環節的成本卻是非常驚人的,那些賣鹽的老闆們吃了這麼大的啞巴虧,豈能不將鹽價連翻幾十個跟頭?
有朋友會說,那時候的老百姓也真夠笨的,既然鹽商把鹽價定得很高,幹嘛不甩開鹽商,直接去找灶戶呢?灶戶生產食鹽一斤一塊錢,咱就給兩塊,這樣灶戶賺錢了,咱也能吃到便宜鹽。這主意不錯,可惜不現實,因爲明朝實行非常嚴格的食鹽專賣制度,除了持有許可證的鹽商,其他人是不能找灶戶買鹽的,誰敢觸犯這一條,輕則充軍,重則砍頭,不但砍買家的頭,還要砍灶戶的頭。您要問爲什麼,明朝的官員會解釋道:從鹽商那兒買的鹽叫官鹽,從灶戶那兒買的鹽叫私鹽。官鹽貴,卻合法;私鹽便宜,卻不合法。我們怎能做不合法的事兒呢?如果你接著問:爲啥官鹽合法,私鹽就不合法?我猜那些領導會賞你兩巴掌。
其實合法不合法是表面問題,經濟利益才是核心所在。在萬曆後期,明朝國庫(太常庫)平均每年進帳209萬兩,其中來自食鹽專賣的直接收入就占100萬兩以上。換言之,正是因爲人們買了合法的鹽,才給國家貢獻了將近一半的財政收入。所以國家當然要提倡大家買合法的鹽,雖然它比較貴;杜絕大家買非法的鹽,雖然它比較便宜。不過這種話不宜明講。
適合明講的是這些話:官鹽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吃後出了問題,國家會給你補償;私鹽則不受法律保護,不具備轉讓、處分和收益的權利,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所以購買風險很大……如果你還左右搖擺,試圖沖向鹽場去買灶戶的便宜鹽,那麼戶部和各地轉運使司就會發出通告,將官鹽定性爲商品鹽,將私鹽定性爲小產權鹽,然後警告或者禁止你跟小產權鹽打交道,儘管它是那麼便宜,而且在質量上和商品鹽也沒有任何區別。
現在可以說說萬曆十五年房價爲什麼便宜了。原因很簡單:那時候的房子全是小產權,而小產權房總是很便宜,一如小產權鹽總是很便宜。(李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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