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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日报 《清一统志》,清代官修地理总志。清代曾三次编修《一统志》。
一是康熙《大清一统志》。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敕修,徐干学、韩I、蒋廷锡、方苞等先后主其事,历三朝六十八年,至乾隆八年(1743年)始成,凡三百五十六卷。“自京师达于四裔,为省十有八,统府州县千六百有奇,外藩属国五十有七,朝贡之国三十有一。”每省皆先立统部,冠以图、表,次述分野、建置沿革、形势、职官、户口、田赋、名宦。诸州府又各立一表,次述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等二十一门。
二是乾隆《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敕修,后由和|任总裁。乾隆四十九年告峻,历二十年,凡四百二十四卷。较之康熙志,“门目仍其旧,而体例加详”,修订讹舛,增补内容,反映版图扩充及政区变迁、职官汰增等变化。
三是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嘉庆十六年(1811年)敕修,道光十六年(1836年)又敕续纂,以穆彰阿主其事。历三十一年,道光二十二年成书,凡五百六十卷。内容增辑至嘉庆二十五年,绘“皇舆全图”于卷首,新增税课等门,边疆地区改动增补尤多。嘉庆志“旁搜博采,确切参稽”,是清三部一统志中最完善的一部,亦为我国古代地理总志的总结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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