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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王安石歷史地位沉浮與南宋以後中國社會歷史變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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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發表於 2010-12-14 09: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鳳凰網歷史綜合
在這樣的『時議歸重』的背景下,宋欽宗在革除宋徽宗朝的一些弊政的同時,于靖康元年二月解除元v學術禁令,四月復以詩賦取士,禁用莊、老及王安石【字說】,五月戊辰『罷王安石配享孔子廟庭』降為從祀。六月下詔:『群臣庶士亦當講孔、孟正道,察安石舊說之不當者,羽翼朕志,以濟中興。』⑿自此,王安石新學喪失了獨尊的官學地位。
宋廷南渡後,面對國破家亡,人民流離失所的嚴重危機,圖存救亡就成為當時最為緊要的政治問題。既然要圖存救亡,就要檢討造成危亡的原因,以確定由誰來承擔造成國破家亡的歷史罪責,在此基礎上方可收拾人心,推演新一朝的政治。宋高宗為開脫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來士大夫們的議論,把『國事失圖』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及其新法。不難理解,把蔡京禍國與王安石變法聯繫起來,不僅宋徽宗一人,就是神宗至徽宗的皇帝、皇后也都脫去了『國事失圖』的干係了。由誤國的權奸之臣承擔現實和歷史的罪責,保持帝后的聖明形象,這樣做既可表明『人思宋德、天眷趙宗』,又可引導人們如何思考『國事失圖』之因,這當然是趙構的政治需要。⒀
而這一政治需要是通過改修【神宗實錄】、【哲宗實錄】來實現的。趙構上台翌日,便下詔為『以母改子』的宣仁聖烈高后辯誣,『宣仁聖烈皇后保佑哲宗,有安社稷大功,奸臣懷私,誣衊聖德,著在史冊,可令國史院差官摭家刊修,播告天下。』⒁李心傳在此條記事下附註語中引用呂中【大事記】的一段話集中反映宋廷南渡後對元v政事與熙豐新政的態度與看法:
蓋我朝之治,元v為甚,母后之賢,宣仁為最。當熙豐小人相繼用事之後,使非繼之以元v,則中原之禍不待靖康而後已;當京師失守之時,使非元v之治在人耳目,又何以開炎興之運哉?此宣仁之功也。
一面積極為宣仁辯誣,一面又極力貶抑紹述之說,王安石及其新法遂成替罪羊被宋高宗所棄,此乃南宋初年的基本國策。⒂但因當時,政權未穩,加之引起士大夫間就『辯黨邪正』、『爭法新舊』的議論不一,因而建炎元年欲改修『謗史』的詔令未能及時兌現。及至建炎四年十二月,當南宋小朝廷初具規模,戰事稍緩之際,宋高宗再次詔命重修【神宗實錄】。紹興四年五月由左朝奉大夫范沖守宗正少卿兼直史館,⒃便正式開始了重撰工作。雖然范沖等人在處理【神宗實錄】朱墨本所記史實上,採取了較為謹慎的態度,但是編撰的主導思想則以否定王安石變法為基調。紹興四年八月戊寅朔,宗正少卿兼直史館范沖人見,立未定,宋高宗說『以吏事召卿,兩朝大典皆為奸臣所壞,若此時不更修定,異時何以得本末』,范沖『因論熙寧創製,元v復古,紹聖以降張弛不一,本末先後各有所因,不可不深究而詳論……王安石自任己見,非毀前人,盡變神宗法度,上誤神宗皇帝,天下之亂實兆於安石,此皆非神祖之意。』宋高宗曰:『極是,朕最愛元v』,『惟是直書安石之罪,則神宗成功盛德,煥然明白。』⒄經過一年零八個月,【神宗實錄】通成二百卷。宋廷的這一定讞對於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
清人蔡上翔在為王安石辯誣時說:『公之受穢且蔓延於千萬世,尤莫甚於此書。』⒅王安石作為北宋亡國元兇的論調,經宋國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封建時代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如『安石真小有才未聞君子之道也,豈非萬世之罪人哉』,⒆「使宋室斫喪,而其身列為千古罪人』。⒇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如據傳初編於南宋後定於明代的話本小說【拗相公】就是以『我宋元氣皆為熙寧變法所壞,所以有靖康之禍』[21]為基準,把王安石描繪成為一個稔惡誤國、剛愎自負、不近人情、豬犬不如的佞臣,就知道他們的影響傳播得多麼廣泛了。
(二)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之後,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於對新法措施的否定。所謂『王安石學術之偏,已得罪於孔孟』[22]「得罪於名教』,[23]柯維騏在論王安石學術時恨得甚至有點咬牙切齒了:『欺世孰甚焉,昔少正卯魯之聞人,仲尼察其心其口其學術足以亂國,故亟誅之。安石與若人酷相類,幸不遭仲尼,得享寵榮,保首領以沒,而宋不幸受其植黨亂政之禍,延數世而彌烈也。』[24]荊公新學被斥為異端邪說既與理學與新學在南宋的消長有關,更是理學家們自南宋初期以來不懈批判貶抑的結果。
荊公新學與二程理學是產生於北宋神宗、哲宗之際的兩個對立學派。荊公新學在北宋後期60年是居於獨尊地位的官學,『自王氏之學達於天下,其徒尊之與孔子等,動之以卓詭之行,而矜之以華麗之文,如以錦繡蒙覆陷阱,悅而從之,鮮不墜者,行之以六十餘年。』[25]而理學則只是在民間流布的一個小學派。南宋建立後,荊公新學受到相當大的衝擊,但作為一種學術流派在南宋孝宗乾道、淳熙以後才真正走向式微,而被徹底否定則要到宋理宗淳v以後,就新學傳承而言,新學在南宋已構不成一個主流學派,在大多數場合下,新學成為政客們打擊政敵的一種工具和士林考取功名的階梯而已。
理學乘南宋初政局轉變之際擴大了自身的社會影響。建炎、紹興時期是理學興起的階段,它爭得了與新學、蘇學並峙的地位,呈現出顯學的發展態勢。乾道、淳熙時期是理學大發展的階段,嘉定至淳v是理學確立官學地位的時期。[26]新學的衰落與理學的成長有着諸多深厚的社會原因,其中與南宋初以降理學家們對新學不懈地批判分不開。首先公開站出來批判荊公新學的是程門弟子楊時,此後理學的傳人在其著作中大都少不了批判荊公新學,但對荊公新學的批判最為徹底的還是對理學的發展有集大成之功的朱熹。
筆者曾在【南宋理學家對王安石新學的批判】一文中指出,南宋理學家對新學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斥王安石新學為異端邪說『於學不正』、『雜揉佛道』或『學本出於刑名度數』;二是把新學作為變亂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國的理論根據,予以無情打擊。[27]
朱熹對荊公新學的批判,也主要體現在這兩方面。朱熹對王安石新學的批判,表面上是為維護孔孟正統的純正性,但實際上很大程度與爭取理學在南宋的正統地位分不開。一般地說,在學術發展史上學派間為追求本身的存在價值,排擠其他學派乃是歷史上常見的一種現象,特別是新學作為北宋中葉復興運動脫穎出來的主流學派,不僅被視作孔孟思想的正統學派、祀享孔廟,而且為天下士林所宗,因而理學要想擴大自己的影響,傳播自己的學術思想,就必須戰勝或取代新學,戰勝或取代的方法不外兩種,一是建構超越新學的龐大思想體系,標榜自己為繼孔孟絕學的正統,並得到官方的認可。關於這個方面學界的論著已有很多,不必再多言。二是為標榜自己的正確,必斥他說為非。朱熹作為理學的集大成者,斥新學為非,自然是他傳播理學、擴大理學影響所不可推卸的義務。[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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