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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浪 到這裡,我們才真正回到了【通鑑】中的這段文字:
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爲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
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爲學於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辟舍請罪曰:『君真其廢人也!
申不害學的是刑名之學,黃老之術,這種學問關心的是社會群體的『君人南面之術』,而不是個體的『修身養性之學』。所以,他在國家治理方面有著獨特的才能。治理國家是群體實踐,需要在全社會建立『普遍主義』的社會規則和信任系統,一一貫之,不如此,就不能把國家治理好。因爲,這裡需要排斥『特殊主義』。所以,申不害在韓國爲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15年的時間,韓國國治民強,天下大治。
可治理天下有本事,處理自己的事情就難做的多。治理天下可以滔滔不絕,口若懸河,因爲沒有觸及他作爲個人的內心情感和安身立命之本。就像一個人說起別人的事情,總是振振有詞,一旦說起自己,就做不到了。申不害也是如此。申不害有個哥哥,想走兄弟的後門當個官。這裡起作用的明顯的是『特殊主義』的關係學。戲劇化的是,申不害並不能身體力行自己的觀點和主張,在親情面前敗下陣來。但他的請求遭到了韓昭侯德反對。反對的理由我認爲有兩點:一、韓昭侯是一國之君,他的任務是把國家治理好,不會因爲一個人而放棄自己治理國家的大原則,就是說,站在一國之君的立場上,韓昭侯是不會因爲申不害說情而讓他哥哥去做官。可是,如果想當官的是韓昭侯自己的親戚呢?我想他估計也會產生像申不害一樣的情感和行爲;二、從理性角度來考慮,韓昭侯說申不害自己違反了自己的學說。也就是說,他在國家和社會範圍內推行『普遍主義』的同時,卻在自己個人的行爲上違反了『普遍主義』,陷入了『特殊主義』。已其行子之術而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
人走不出自己,也走不出自己的私人情感,很多事情一觸及自己,就很難走出來。更何況在中國文化背景下,血緣倫理情感本身就是每個個體的安身立命之本。於是,『特殊主義』和『普遍主義』存在著難以調和的衝突,所以的『知行合一』存在著嚴重的背離。在這種情況下,老內聖,又如何能演發出『新外王』呢?民主和科學如何能在中國文化本身中產生出來呢?於是,馬克思意義上的『個體和類的衝突』在中國文化中通過『特殊主義』和『普遍主義』的衝突充分地表現了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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