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小說,或者敘事的文學作品裡,我們經常讀到『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其應用場景,多數都是,某故事人物,做了十惡不赦的事之後,引此句作為自我開脫的理由。這當然是十分荒唐的,人犯了十惡不赦的罪過之後,還能冠上這麼堂而皇之的『正當理由』?! 但冷靜下來仔細想想,這不是小說、故事嘛!人物及故事情節都是虛構的,而且,設定這些人物和故事的人,文學水平、人文素養有多高都還不知道呢。他們隨隨便便的文學創作,是否符合常理都還不知道呢,怎能尊為『人倫定律』? 確實,『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在這樣的場景里,根本就不適用,也牛頭不對馬嘴,可以說,我們普遍對這句話有誤解,就是因為這些『作者』的誤導。那麼,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原文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一句諺語,也是一句成語。所謂諺語,是民間自古就流傳的俗語;所謂成語,是指詞語出自古代典籍,有出處。那麼,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原文在哪部典籍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下一句是什麼? 這是一個比較難解答的問題。 筆者搜索了所有收藏的電子化古典書籍,都找不到包含整句,或者半句的文獻。後來筆者嘗試搜索『為己』,相關語句羅列如下: 【禮記.禮運】:『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 【論語·憲問篇】:『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大取】:『「不為己」之可學也,其類在獵走。』 【微明】:『明主之賞罰,非以為己,以為國也。』 【外儲說右上】:『故人臣執柄而擅禁,明為己者必利,而不為己者必害,此亦猛狗也。』 【道應訓】:『公儀休相魯,而嗜魚。一國獻魚,公儀子弗受。其弟子諫曰:「夫子嗜魚。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魚,故弗受。夫受魚而免於相,雖嗜魚,不能自給魚;毋受魚而不免於相,則能長自給魚。」此明於為人為己者也。故【老子】曰:「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勉學】:『古之學者為己,以補不足也;今之學者為人,但能說之也。古之學者為人,行道以利世也;今之學者為己,修身以求進也。夫學者猶種樹也,春玩其華,秋登其實;講論文章,春華也,修身利行,秋實也。』 其餘的文獻,雖有『為己』二字,但與『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語義相關不大,不再陳列。 也有人說語句出自釋佛【十善業道經】第二十四集:『人生為己,天經地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有網友認真考據發現,該書的諸版本,不管是唐朝時期翻譯的【佛說十善業道經】,還是北宋時期翻譯的【佛為娑伽羅龍王所說大乘經】,都不存在這樣的語句,而在今人淨空講解的【佛說十善業道經】中有記載。該網友懷疑,『出自佛教說』是今人譁眾取寵、捕風捉影、沽名釣譽之舉。 綜上所述,筆者以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其實是古人從聖賢經典學說中總結出來的『經驗之語』,如『尖商』、『無度不丈夫』之類,流傳於民間,以便善導『民性』。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真正含義既然這樣,那麼『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應該是教人向善的,卻為何被一些文學作者用到邪惡之人的身上去呢?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真正含義究竟是什麼? 事實上,很多文學作者,其自身的文學水平是十分低的,以至於時常斷章取義。類似的詞語還有很多,比如『空穴來風』。很多人看見『空穴』二字,就只取『空穴』二字的含義來代表整個詞語的意思,斷然不管『來風』二字在詞語中的重要性。這種現象在近代興起的『現代漢語』中是非常普遍的,如『沒有』,只取了『沒』字來代表整個詞語的含義。 那麼,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被曲解在哪裡呢?我們先看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真正含義。 這句諺語筆者認為應當如此理解:不為自己着想的人,天地無法讓他生存。 難道不是嗎?人要活着,兩大因素,一是自身的內存因素,二是外界的外在因素。社會及天地提供了讓人活着的物質條件,那人總要有能力去獲取才行,如果不去獲取,甚至都不想獲取,天地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活着的? 讀者們讀到這裡,是不是覺得很疑惑?筆者所講的意思,與小說故事裡的十惡不赦的人物所理解的完全一樣吖,為何還要說文學作者『曲解』『誤用』了呢? 再仔細想一想,『人需為己』,與『人只為己』,甚至『損人利己』,是同樣的概念嗎?肯定不一樣,所以筆者才說,那些文學作者『斷章取義』,他們只看到『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里的『為己』,也只想到要『為己』,看不到『人不』二字。 『人不』二字,就暗示了整句話所處的背境:『人常不能為己』,有兩種情況,一是『人常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一是『人無能,不為己,天誅地滅』。 這樣理解,是符合經典的,也確實是可以善導人性,勸人向善。 如【禮記.禮運】所講的,『力』『不必為己』,就是『人常為人』,但是也並未要求『為人』而不『為己』,『不必為己』就是『不必要只為己』,還可以『為人』。 再如【論語·憲問篇】的語句,借古代學者學習是為了提升自己,諷當時的學者學習是為了苛求別人。 其餘語句大概亦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