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梅新育:香港國安立法,消除『偽統一』一大步】 毫無疑問,在今天(5月22日)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今天上午最引人矚目的日程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再加上今天上午【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台內容表述刪去以往必有的『一國兩制』、『和平統一』、『九二共識』詞句,我國朝消除『偽統一』方向邁出了一大步。我提出了『偽統一』概念,近幾年一直呼籲消除這一風險,對此理所當然格外關心。 按照王晨副委員長的說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條,茲簡要評論如下: 第一條,闡明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強調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 評: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早就該實施了。既然香港特區政府無法完成這項立法,那就中央來辦。大道理要管小道理,『一國』才是最高目標。 第二條,闡明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評:敵對勢力肯定會幹預的,這幾年已經干預了太多,扶植了那麼多廢青曱甴,把香港鬧得一塌糊塗。這回我們要推香港國安立法,消息傳出後,美歐政客多有表態威脅,川普21日就揚言,中國若在香港推行【國安法】,美國將作出強烈回應。老美要折騰就折騰吧,以爲我們怕你不成?以前沒有修理香港動亂勢力,除了我們這方面的姑息思路重大失誤之外,重要原因是當時顧及中美關係,所以對美國豢養的狗腿子手下留情。現在你老美不斷尋釁滋事,中美關係已經是這個樣了,我們在香港動手還有什麼顧忌? 第三條,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 評:特區政府要硬起來。 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評:我們的國安、公安、武警要光明正大去香港設立機構和駐紮了,對漢奸叛賊該抓就抓;再在香港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院』,不用外籍法官。 逮捕亂港頭目黎智英 第五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評:特首應配合支持國安、公安、武警和『國家安全法院』的工作,對這些配合支持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第六條,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立法的憲制含義,包括三層含義:一是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據此行使授權立法職權;二是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的任務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三是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方式,即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第七條,明確本決定的施行時間,即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後,我說句大實話:『一國兩制』不過是中國屈辱近代史造成的不得已的過渡安排,不符合中國傳統文化,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基本原則無關,不是社會主義本質特徵,不能抬得太高。『一國兩制』只不過是個過渡安排和試驗,失敗了就打住,不能當作永久安排和神聖不可改變的東西。 香港國安立法之後,2047年50年期限滿了,應該不用『一國兩制』了,可以搞社會主義制度下的自由放任經濟體制。港人廢港,高度自廢;如果那時候香港已經徹底沒落,可以考慮把它從省級行政區改爲廣東省下屬副省級城市,甚至地級市。 至於台灣,三年前起我就開始在多個場合不斷講,我認爲已經沒有『一國兩制』的選項了,更談不上什麼『高度自治』了,選拔培養人才,籌備中共台灣省委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人民政府是正事。當然,我不主張現在就動手收回,希望晚5年以上再收回,能更晚一些就更好,但我們必須隨時爲各種不測之變做好準備。 晚安! 2020.5.23 |